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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好,反而越來越糟。大概他在臨死時都不會明白,自己的辛勤工作為什麼會換來帝國的滅亡。
帝國的處境已經萬分險惡,這對於一個尚未成年的人來說,本身就是個災難。更可怕的是,朱由檢並沒有意識到,或者是隻意識到了那麼一點點的險惡,他懷著一顆雄心,想要大有作為一番。
我們可以這樣講,崇禎皇帝想要大有作為的“作為”只限於帝國的平穩期,而絕對不是帝國的危險期。他後來的一系列舉動讓我們知道,他最多隻是個守成之君,絕對不是力挽狂瀾的皇帝。
他幹掉魏忠賢后,不但是朝野上下,即使是邊境將吏也大受鼓舞。崇禎皇帝就像是被別人誇獎了的小孩子,他當時想的肯定就是,要做出更多的這樣的事給這些人看,然後得到他們的表揚。
著急,這個詞語用在崇禎身上太合適不過了。他太著急了,一個著急的人總會有諸多表現,崇禎皇帝就是這樣,批奏章,不分白天黑夜,召見大臣,也不分白天黑夜。每當遇有軍機大事時,他更是廢寢忘食。
大家看到的是一個勤奮的皇帝,一個想要把帝國起死回生的皇帝。這種不顧疲倦、勤於政事的精神是難能可貴的。但是,為什麼沒有人問過,崇禎皇帝對那些奏章的處理意見是否正確,是否真的能解決他想要解決的事情?
崇禎皇帝還有幾大優點,比如節儉,對西方科技的興趣,在危急時刻,他敢於用人。這是他即位初期給整個帝國臣民的印象,帝國的臣民以為有了希望,大多數大臣也有了重振祖業的信心。
但是,崇禎皇帝的這種“勤於政事”引發了另一種結果。一心想要把事情做好的人有一個毛病,當他付出了精力和時間,卻得不到他想要的結果時就會由著急變成焦躁,最後導致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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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是你(2)
崇禎皇帝這種急功近利主要表現在“重典治吏”上。朝中大臣似乎上輩子挖了他祖墳一樣,他把大臣們分成三股,第一股在朝堂,第二股在監獄,第三股在地獄。
任何人都知道一個淺顯不過的道理,事情是慢慢做出來的。可崇禎皇帝不這樣認為,一件事情吩咐下去,如果在規定的時間——通常在這種規定的時間內大臣們都不可能完成的,不能完成,那你就要受到責罰。
罵文武百官是家常便飯,對百官的過失採取嚴懲不赦的政策,從而使得許多官員覺得“做事的”不如“不做事”,為了躲避崇禎的髒話和牢獄之災,大臣們就堅決不做事。
崇禎二年(1629年)九月,順天府尹劉宗周上疏道:“陛下您求治心切,一心想要功利,不見功利,就用刑罰。不是此時該用的辦法。”
河南府推官湯開遠也上疏崇禎,認為皇上對官吏處罰過多、過重。也正如這位地方官所說的那樣,崇禎一朝被殺戮的總督有七人,巡撫十一人,兵部尚書十四人。這裡面有幾個的確該殺,但大部分都是不該殺的,甚至根本就沒有罪過。
崇禎二年(1629年),後金兵臨北京城,山西巡撫耿如杞奉命勤王。結果在三天時間內被命令換了三個地方駐防,而糧草一點未給。士卒飢餓難忍,遂出現了搶掠行為。崇禎聽說後,立即將這位巡撫處死。陝西某縣的一位知縣剛赴任七天,縣城被造反人士攻破,他本人被崇禎皇帝下令處死。大家都覺得這個縣官太冤枉了,但大家都不知道,這樣冤枉的事情在崇禎一朝比牛毛還多。
當地方官員認為崇禎皇帝對官員太苛刻時,崇禎皇帝覺得這是小問題,在這個年輕人看來,官員就是賤人,你不給他壓力,他不可能給你幹活。
但是,這些人的確不給他幹活。不幹活可能會保住性命,一旦幹活就要完蛋。大臣們的這種行為又導致了崇禎皇帝作出一個錯誤決策——重新重用宦官。
事實上,宦官在中國歷史上頗有非議。中國歷史上的好宦官只有五代時期的張全義還有明朝的鄭和,如果把司馬遷也算上,最多不過三個而已。大多數宦官也並不是像魏忠賢那樣壞,明朝晚期太監多達十萬,不過才出了一個魏忠賢。
從這一角度來講,崇禎皇帝重用宦官並沒有錯,錯的是,他是在對朝臣失去信任的基礎上來重用太監的。這就給人一種錯覺,他如果不用一個好人,那麼他用的另一個人就絕對是壞人。
在他即位之初,對宦官的管束是非常嚴厲的。幹掉魏忠賢后,他把高階職務的太監都統統拿下。可在他印象中,這些太監並不像外面朝臣說得那麼惡毒,他們謹慎的樣子讓這位年輕皇帝偶爾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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