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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一向擅長幸災樂禍,一點也不體貼他糾結的心情。
「反正,他還在繼續生活。」他說,「我也一樣。」
林納德看了他一眼,說道,「我可不會管你這樣叫繼續生活,你每天花多少時間在想他的事?你還每天從他家的街區繞道,最悲哀的是他甚至已經不住那了,夥計。兩年了你連場豔遇都沒有,我可不信一個男人『繼續生活』時會變成一個禁慾者。」
他真討厭,羅恩想。
「我只是需要一個恢復過程。」他說。
「你說出來自己信嗎?」林納德說。
「不那麼信,但我總得去嘗試吧。」羅恩說。
這麼慢慢嘗試著,一輩子就能過去了。那比你老在時刻感覺到,這輩子黑暗無望要好多了。
當和傑弗瑞在一起、剛剛分手、甚至和他在一起之前,他從沒覺得事情會如此糟糕。可是當事情發生,他發現生活就是一直陷在泥沼裡無法移動。
那倒不是因為他失去了那點讓他感到安慰的光明,反正他以前也是黑暗和憤世嫉俗裡摸索著過來的,他一樣生存了下來。他想最糟的,大概是因為他曾擁有過那麼一點點光明。
以前受到再大的打擊他都能恢復,現在,他永遠都不可能恢復了。
他想也許用光明形容傑弗瑞並不合適,當真正熟悉起來時,會發現那人並沒有看上去那樣光亮和堅定。他的生活同樣一塌糊塗,他跌跌撞撞,努力讓一切好起來,羅恩總是擔心他有一天會因為壓力而崩潰。
但當他們在一起時,那種感覺就是光明。那是一種再也無可替代的舒適和完美。
以致於之後他下定決心好好生活,可是他對好好生活的理解,便是不停地尋找和他在一起的感覺。那才是完美,他想,那曾有的完美把他永遠地困住了。
再一次見到傑弗瑞,是在三年後了。
老實說,羅恩甚至沒想到三年後能再見到他,他以為這輩子都不會再見到他了。
好吧,他經常在街上游蕩希望能見到他,他注意各種犯罪新聞,希望能在裡頭看到他的影子,但他從沒有真指望能碰到他。
那時羅恩在紐約出差,他開車時開著新聞頻道,不時會有犯罪的新聞冒出來,這裡像片罪惡肆意恣長的惡土。
裡面不無嘲諷地提起最近的一起連續殺人案,死者「照例」是妓女,因為是妓女,警察到死了第五個才發現案件彼此之間有聯絡,這會兒已經死到第七個了,可他們還沒有破案的趨勢。
『他們總說「無可奉告」、「不能透露線索」,』收音機裡的主持人說,『我以前覺得那是警察的工作非常專業,現在我開始覺得它實際是「我們一點頭緒也沒有」的意思了。』
這裡的人對罪案如此熟悉,羅恩想,它們變成了他們生活中嘲諷和關注的一部分。
裡面也提到了最近一起案子發生地,羅恩看了下GPS,離他現在的位置只差兩個街區,他把車子拐過去,想順便看看。
打從傑弗瑞離開,他就養成了這樣的習慣,注意犯罪新聞,順路的話就去看看,雖然碰不上傑弗瑞,但可能會看到他的同事,或只是感覺到他的生活。
那個人已經離開,可是他的習慣和氣味已經留在他的生活裡,再也去不掉了。
他就是在那個案發現場看到傑弗瑞的。
當時他正開著車路過,遠遠就看到前面的街角圍了一堆人,上面拉上了黃色的封鎖線,事情發生在一個暗巷子裡,大概死者正和對方在那裡做交易,而道路雖然擁擠,倒還能通行。
羅恩開著車過去,這時他看到傑弗瑞,他站在人群邊緣,正在打電話。
看到他的一瞬間,羅恩感到自己發生了幻覺,這場景他想像太多次以致於真發生時,都不像是真的了。
傑弗瑞並沒有看到他——那只是一輛路過的車——他正對著電話說什麼,眉頭微微皺著,事情大約十分棘手,不過就算事情不棘手,那些血肉模糊的屍體也已經夠糟了。
羅恩踩下剎車,黑色的車子停在路邊,並不顯眼。他坐在那裡,看著傑弗瑞,並不想下車和他講話,三年前他不敢,三年後還是不敢。他只想遠遠看看他。
傑弗瑞穿著件皺巴巴的細條紋西裝,那衣服三年前就有了,他並沒有怎麼添置新衣。他配了條藍色的領帶,它一樣十分眼熟,羅恩想了一下,發現那居然是自己的領帶,他倆衣服有時候混著穿,這東西應該是被傑弗瑞一起帶走了,那以後他就當成自己的衣服了。
那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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