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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文壇上,比起別的圈子,好象(像)另有一番熱鬧”。
這樣說大抵不錯。不過,比起周作人和張愛玲,林語堂的“另類感”要強得多。在20世紀中國文壇,林語堂不是像魯迅、穆旦那樣的“叛逆者”,也不是像鄭孝胥、陳衍那樣的“衛道者”。他是一個“闖入者”,是在西方文化環境中成長,又返歸到中國文化中來的遊子。論對西方文化的熟悉和為西方人熟悉的程度,能和林語堂相比的只有一個胡適。但胡適是有“清儒家法”的,出國前舊學已有了相當底子,他的出國如同鳳凰的涅槃。林語堂則不然,他出身於基督教家庭,九歲已經上臺講道,教會小學教會大學這麼一路讀上來,年輕時“幾乎中斷中文學習”。雖然他出國留學時已經24歲,可是西方文化對他的影響遠勝中國文化。林語堂的文化氣質更近似於“生於南洋,長於西洋”的辜鴻銘和在日本成長的蘇曼殊。
林語堂的特點,他自己說得很清楚,是“兩腳踏東西文化,一心作宇宙文章”,或曰“對外國人講中國文化,而對中國人講外國文化”。他在國內的成就,是編《開明英文讀本》,辦《論語》、《人間世》、《宇宙風》,目的是將西方的紳士品位引入中國社會。他先後引發的兩次大爭論(《子見南子》的演出與《尼姑思凡》的英譯),都是為了他用西方文化的眼光來觀照中國的古人古事。他因為周作人的介紹喜歡上袁中郎,於是大肆提倡“性靈”,其原因如陳平原所言,並非只為了找到一個心靈相通的古人,更是因為性靈派文論與西方表現派文論“異曲同工”,給了他一個將西方文化引入中國的介面。他將“HU…MOUR”譯為“幽默”,魯迅等人很不同意,因為這個來自屈原的語詞太容易被誤讀成“靜默”,但是林語堂更反對將幽默理解為中國固有的“滑稽”或陳望道譯的“油滑”。這兩種翻譯思路的差異在於將哪種文化作為本位文化。從嚴復到魯迅,都是將“信”放在第一位,寧願突出中西文化的異質性,好對中國文化動一個徹底的手術。林語堂的翻譯主張則更接近於傳教士,只顧為中西文化的相互瞭解覓得一條便捷的途徑,運輸損耗在所不計。
所以我很能理解為什麼林語堂在西方暴得大名,“美國知道他的人比中國還多”。他的《吾國與吾民》佔據暢銷書排行榜首52周之久,他因《瞬息京華》(即《京華煙雲》)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可是林語堂在中國,名頭並不是那麼響亮。《語絲》時代他跟著魯迅,《論語》時代又跟著周作人,對於中國文化並無獨到的貢獻。人們尊他一聲“幽默大師”,其中總帶著幾分揶揄。他的中文委實不算好,所以《瞬息京華》自己不敢譯,要請日本留學生郁達夫代譯,可是人們認定他是個文化販子,連帶懷疑他的英文水平。他們還譏笑他的猶太商人式的精明,不見錢不給稿子,兄弟拿幾件舊傢俱還要算錢……這種牆內開花牆外香的例子,現在還有不少(如高行健)。倒不一定是偏見或傲慢,而是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在以為中國就是辮子與小腳的西方人眼中,林語堂為他們開啟了一扇嶄新的東方之門,苦心營造了一個至善至美的中國幻境。反過來,林語堂在中國談西方倒還罷了,他竟然大談特談明人小品、性靈文章、李香君的畫像、院子裡的竹樹和梅花!新派罵他反動,舊派笑他膚淺,浮浮沉沉幾十年,林語堂始終未能被加上大師的冠冕。
然而林語堂畢竟是重要的。在那麼多人汲汲於向國內輸入西方文明的火種時,他反向的寫作,將“文化中國”的概念灌輸給西方讀者,影響了幾代西方人的中國想象。當林語堂讚美中國的種種好處,也許不單是出於文化自尊心的驅使,也蘊含著要在中西文化的比較中尋覓一套更合理的生活法則的意圖?讀完70年人們對他的種種批評、憶念與論說,林語堂的形象似乎更為模糊。這恰恰構成了我們必須更深入地、更同情地瞭解這位文化進出口貿易從業人士的最大理由。
革命時期的愛情
楊沫的《青春之歌》是要被算作當代文學經典的了。曾有人指出餘永澤者,即近年赫赫有名的“大散文家”張中行。於是讀者饒有興趣,看看這位北大三老之一,與書中那個落後分子究竟有何相似處。
這件事前幾年引發了一場風波,是因某雜誌對楊沫的訪談而起。可惜當時的原文現在找不到,也沒借到楊沫夫婦後來出的回憶錄
《愛也殘酷,愛也溫柔》,但大致情形,也不出張中行《流年碎影》中提及的:“她(楊沫)追述昔年常提到我(這回不是小說),言及分手之事,總是明說或暗示,我負心,兼落後,所以她由幽谷遷於喬木。”落後云云,是楊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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