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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醉了,拔劍上前挑戰。”
“上次是因為對方熟悉的地頭,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搖紅委婉的說,“這次在大街上,形勢上又要公平一些。”
“這一戰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個彈指間的功夫。畢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們都不想傷害無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彈指間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傷害無辜!
——連公孫揚眉這樣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說是:已全力以赴。
“結果?”
公孫揚眉搖頭:“我再刺中他一劍。”
搖紅喜道:“你贏了!”
公孫揚眉肅容道:“我沒有贏。”
搖紅道:“可是,你是刺著他了。”
公孫揚眉補充道:“那一劍,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搖紅道,“那是你不想殺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孫揚眉澄清,“應該說,我刺他一劍,他避不過,就用手擋了。”
搖紅道:“那他還是傷在你劍下了,也不就是輸了一招麼!”
“好像是,”公孫揚眉臉上一點也沒有勝利的喜色,“但其實不然。”
“為什麼?”
“因為他完全沒有受傷。”
“但……你確是刺了他一劍呀!”
“原因是,”公孫揚眉頓了頓,“他是鐵手。”
他很快的解說下去,“當時,我能刺著他一劍的原故是:有個賣卡卡餅的老婦滑倒了,跌向我那邊,我正好發劍,收招無及,但鐵手及時扶走了她,並用手‘接’下了我一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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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勢非常明白,”公孫揚眉眼裡洋溢著尊重之色,“如果不是為救那老婦,我根本刺不著他。”
“何況,刺中他也無用;”公孫揚眉談淡的笑意裡蘊含了濃濃的自嘲:“他雙手比鐵還硬,比鋼還強,刀槍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試想,我將劍刺在他的武器上,那會有什麼效果?還算不算贏?”
搖紅這下也答不出來了——至少,也無法再力自己心愛的人圓說下去。
她只能問下去:“後來呢y
“後來人又多了起來,而且在大街搏鬥,難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連同京城的幫會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風細雨樓’的高手也相繼趕來……那己不是個決鬥的好場地。”
“他是京裡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馬雲集,又是他佔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佔我這個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動收手?”
搖紅有點不可置信。
公孫揚眉道:“是的。他還跟我說: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襲,我就斷避不了你的第一劍。”
搖紅道:“他說的是實話。”
揚眉嘆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揚聲便出招。”
搖紅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揚眉道:“所以,我說:今日勝負未分,我還是會找你決戰的。”
搖紅問:“他怎麼回答?”
揚眉道:“他?他說: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隨時候教。”
搖紅道:“那你後來還有沒有去找他決戰?”
揚眉道:“有。”
搖紅:“我看他對你似無惡意……何不——?”
揚眉:“那時,我也對他起了敬重之心。無奈,我還是想救走長孫總堂主,只要他在,我們還是難以得手。再且,我也動了好勝之意,非要分一個勝負不可。”
搖紅仍是附和地道:“這結果連我也想知道。我想這不只是好勝,也讓人也好奇。”
揚眉道:“他當時問我,幾時再打?何地再戰?我答:我會找你的。放心,我不會突擊的。他居然問答:無妨。我只希望結識你,有機會交手就是有機會交友。”
搖紅:“他好像真當你是朋友了。”
揚眉:“我卻只等和他決一死戰。”
搖紅:“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揚日:“我在等機會。終於有一次,在綠中弄那兒,發生了一件爭執。”
“什麼爭執?”
“爭子。”
“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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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子爭認一個叫囡囡的五歲小童作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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