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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危機和信貸緊縮的情況下,尤其要推動實現上述目標。我們既要制定相關政策,又要利用金融工具,降低跨期風險,以長線回報來抵消不利於私人投資的因素。一軌投資,二軌控制,這二者是相互關聯的,更重要的是,要透過政策措施對碳定價。如早前所述,價格是一個激勵因素,會對技術投資和抑制排放產生影響。我們建議把兩個軌道分離開來,只不過是因為達成減排協議需要一定的時間,而在目前的價格機制下,很多技術已經具備了商業化的條件。
一軌達成的協議會給各國創造多種投資渠道,承擔技術融資的義務,如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銀行、國際金融機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清潔發展機制,以及各地區發展銀行。儘管各國都要貢獻自己的力量,為公共開支進行融資,尤其是為發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融資,但是對公共部門的投資和融資仍然不足以滿足需求。聯合國及其夥伴關係多邊組織必須對私人資本廣開融資渠道。
一軌要具有靈活性,掌握一些資源,以滿足世界上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面臨的不同投資需求:下游投資用於實施和配置現有能效技術,上游投資用於技術創新和新技術的市場化。
對於發達國家而言,大多數投資都應由私人資本融資。或明或暗的碳定價是一種辦法,很多歐洲國家的技術市場不斷壯大,就說明了這一點。但是,在高收入國家中,還需要採取更好的政策和風險規避機制,為現有能效技術創造更強大的市場。如果工業國家重組其清潔技術(如太陽能)的國內市場,就能刺激對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技術的競爭性投資,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54
中國和印度這樣的新興經濟體側重點不同:它們要以最快的速度吸引技術投資以提高能效,應對環境和能源安全的雙重關切,還要保持快速增長。這些國家可以吸引私人資本配置清潔技術,但卻幾乎沒有激勵機制,因為它們要為了解決一個並非自己造成的問題去負擔普通技術和高能效技術之間的成本差。新興經濟體近年來的排放是氣候變化最快的推動器,但是這些國家的政府認為,如果不是因為工業化世界的市場失靈,它們的增長就不會成為問題,這種看法是正當的。對於新興經濟體來說,有兩個關鍵問題:獲得技術,並採取措施在全球範圍分擔商業風險,這樣才能降低它們的資本成本。如果一軌不能滿足這些需求,新興經濟體就不會對帶有約束性減排目標的國際協議承擔義務。 。 想看書來
抑制氣候變化(14)
發展中國家獲得私人資本的渠道往往是有限的,但是卻都需要鉅額的能源基礎設施投資來推動經濟增長。國際能源機構預計,到2050年,即便新增全球能源投資450萬億美元,即年均新增投資1850億美元,還是會有大約14億人用不上電。55如果能實現《千年發展目標》中的減貧目標,那麼對發展中國家的能源基礎設施的投資需求將會更大。56發展中國家還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如何爭取對公共產品的投資,如建設或維護碳的生物沉降池,比如森林。儘管貧困國家所擁有的人力資本、技術、資源和抵禦氣候變化的能力是最少最弱的,但是很多貧困國家卻會最先遭受乾旱、洪水和減產的打擊,或是遭受最嚴重的打擊。這些國家需要公共融資,尤其是透過世界銀行和各地區發展銀行的融資,以投資於基礎設施建設、雨林保護和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建設等。
全球氣候變化協議不可能將各種型別的投資機制都包括在內。然而,透過《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該協議能創造一種方式,使各國履行義務提供基金。它還能指定分配基金的工具、審查各國履行義務的情況、加強基金使用情況報告制度,並保持透明度,使各國和各非政府組織能對基金投入的優先項和投入工具進行評價。以上述原則表述為基礎,下文列出了應在一軌框架下重點建設的具體基金機制和優先專案。
籌集資本:全球環境基金應當成為針對氣候變化籌集國際捐款的最主要國際機制,它應該建立各種渠道,將捐款輸送到聯合國機構、世界銀行、各地區發展銀行、各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全球環境基金的職責是評估需求、籌集資本、建立行為標準、確立投資優先項、配置基金,以及彙報情況。全球環境基金必須更重視發展中國家的控制性專案投資,應該和國際金融機構、各地區發展銀行以及國有投資機構一道,與私營部門開展更緊密的合作,將私人投資引入清潔能源技術或清潔能源生產中。
建立擔保機制:風險規避可以調動私人資本,並降低其成本,尤其是在新興經濟體中。有一個很好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