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第2/4 頁)
他的吉他,現在還沒有找到買主;張超凡認為楊陽在唱歌的時候被人搶走吉他,他去追趕,現在還在追逐的路上;種種猜測漫天飛舞。
就在我們談論楊陽去向的時候,宿舍的電話響了,我拿起話筒:“喂!”
“請問是邱飛嗎?”一個陌生的聲音。
“是我,您是哪位?”
“我這兒是清河拘留所!”
我的腦袋頓時“嗡”地一聲巨響,我努力回憶自己近來究竟做了哪些壞事兒,可尋思了半天,只想起前天在校園裡撿了一個錢包,沒有立即交公,見裡面沒有錢便又丟掉,這件事情怎麼這麼快就傳到拘留所,即使罪名成立,他們也不應該為此拘留我。我顫抖著說:“我怎麼了?”
拘留所的同志說:“你不要害怕,這裡沒有你什麼事兒!”
我想,沒我事兒你幹嘛指名道姓地要找我。
“你認不認識一個叫楊陽的人?”
我立即想到,是不是楊陽參加了近期活動猖獗的“愛滋針”幫,被便衣監視或已經落入法網。“他怎麼了?”我問。
“他現在已經沒事兒了,在我們拘留所,今天釋放,兜裡沒錢坐車回去,叫你過來接他,你趕緊過來吧。”
我掛上電話,急忙換下拖鞋,跑出宿舍。
當我到達清河拘留所的時候,楊陽正蹲在大鐵門外,用樹枝在地上畫著圓圈,吉他倒在一旁。
我走上前去,說:“走吧!”
楊陽指著地上畫出的圓說:“這就是生活,裡面什麼都沒有,又什麼都有。”
回到學校後,楊陽用去好長時間洗了一個澡,他說澡堂的下水管道可能會因為他搓下的泥兒堆積在一起而造成堵塞。
我們一起吃晚飯,他向我講述了被拘留的詳細經過:那天,我們喝完酒的第二天下午,楊陽又揹著吉他去積水潭地鐵站的地下通道唱歌,此時已有一個身著師大校服的學生在此唱歌,楊陽沒理他,坐在他的對面。因為楊陽唱得比他好,過往的行人都把錢扔進楊陽的琴套,師大的學生看到楊陽面前的錢越堆越高,而自己面前的錢卻總是那麼一點兒,不免心生醋意,他走到楊陽面前說:“哥們兒,咱們是不是得講個先來後到!”
楊陽說:“這是公共場所,誰想唱都可以。”
“可是你搶了我的買賣!”
“我是公平競爭,人家願意把錢給我,而且我到這兒唱歌的目的不是為了掙錢。”
“那你就把錢給我。”師大學生指著地上的錢說。
“這錢是他們給我的,我為什麼要給你,想要錢你就自己去掙!”
“孫子,你丫到底想怎麼著!”師大學生怒喝道。
“滾蛋!少在我這兒廢話!”楊陽白了他一眼,接著彈琴。
此人抄起自己的吉他狠狠地向楊陽拍去,楊陽早有準備,一閃身,那把吉他便“砰”地一聲巨響,拍在地上,剎那間琴箱粉碎,木屑亂飛,琴絃“嗖”地一聲斷開,蹦到那人臉上,頓時抽出好幾條血跡,他一邊“哎喲”地捂著臉一邊向楊陽撲去,兩人撕扭在一起。
最後的結局是,楊陽覺得熱身還沒有開始,那個人卻已鼻孔出血,仰著腦袋跑掉了。
楊陽又坐回原地,抱著吉他唱起來。
就在楊陽收拾好錢準備離開的時候,兩個警察出現在他的面前,他們說:“有人舉報你在此非法賣唱,還打架鬥毆,把一個師大的學生都打流血了,你跟我們到所裡走一趟吧!”
楊陽不去,警察拽住他的吉他,企圖將他強行帶走。
楊陽怕他們拽壞吉他,一揚胳膊,正巧打在其中一個警察的臉上,於是,他們便以防礙公務歐打警察為名,給予楊陽拘留兩週的處罰。
警察問楊陽的工作單位在哪裡,要將此事通告單位領導,楊陽說他是無業青年,以賣唱為生,地下通道就是他的工作單位,他是無政府主義者,所以沒有領導。
警察說:“你他**還敢嘴硬!”一把將楊陽推上開往清河拘留所的警車。
楊陽用剛剛賣唱得來的錢買了一套洗漱用具,便從此開始了牢獄生活。
兩個星期的監獄生活使得楊陽改掉許多不良習慣,戒了煙、吃起粗糧、早睡早起,但同時也使他增添了喜歡開口說粗話的毛病,動不動就“×你媽”、“你大爺”的。
44楊陽從拘留所出來後立志重新做人,剛呼吸了兩天新鮮空氣,卻再次受到致命打擊,學校開除了楊陽的學籍,勒令其退學。
原來,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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