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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的時候,他記載了整個交流的過程,節錄其中的一段,略做介紹。
《曾文正公日記》載:
入養心殿之東間,皇上向西坐,皇太后在後黃幔之內;慈安太后在南,慈禧太后在北。餘入門跪奏臣曾某恭請聖安,旋免冠叩頭,奏稱臣曾某叩謝天恩畢,起行數步,跪於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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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垂簾聽政(3)
太后問:汝在江南的事都辦完了?
對:辦完了。
問:勇都撤完了?
對:都撤完了。
問:遣撤幾多勇?
對:撤的兩萬人,留的尚有三萬。
……
問:你從前在京,直隸的事情自然知道!
對:直隸的事臣也曉得些。
問:直隸甚是空虛,你須好好練兵。
對:臣的才力怕辦不好。
旋叩頭退出。
以上的記載,為我們提供了兩宮垂簾聽政的細節,透過文字我們可以瞭解慈禧聽政的一般過程。
慈禧在籌謀垂簾聽政的同時,也一直考慮如何兌現籌謀政變計劃時對恭親王奕訢的承諾——親王輔政問題。
二
慈禧知道,如果沒有恭親王奕訢的呼應和全力支援,孤兒寡母的她即使擁有三頭六臂也無法與肅順一黨抗衡,更不要說順利完成中外歷史上這一著名的政變。然而,慈禧心懷隱憂:
恭親王奕訢文武兼備,有勇有謀,經歷咸豐朝的挫折與壓制,做事更加歷練、老到。扳倒肅順一黨後,朝中諸事還需仰仗他全面斡旋。但是,如果封賞不當,或者奕訢心懷不滿,處處為難自己;或者奕訢權傾朝野,功高蓋主,那麼自己將如何控制局面?
慈禧清楚,自己要的並不是皇太后垂簾聽政之名,要的是垂簾聽政的名實相符。所以,慈禧封賞奕訢的原則就是封賞與控制相結合。
1�只以“議政王”相許
慈禧從政變成功的當天開始,接連下發了獎賞奕訢的諭旨:
(1)十月一日,“恭親王奕訢,著授為議政王,在軍機處行走”。
(2)十月二日,“恭親王奕訢,著授總管內務府大臣”。
(3)十月初八日,“恭親王奕訢,著先賞食親王雙俸,以示優禮”。
(4)十月初九日,“恭親王之長女,著即封為固倫公主,以示優眷”。
按清制,只有皇帝的正宮所生嫡女才可封固倫公主,其他妃嬪所生之女只能稱為和碩公主。如果是宗室女兒經由正宮皇后撫養的,在出嫁時也只能享受和碩公主的待遇;親王的女兒則只能封為郡主。奕訢本人並非皇帝,即使其女兒由兩宮太后撫養,也只能封為和碩公主。恭親王之長女享有這樣的稱呼與待遇是對恭親王的格外禮遇。
大公主(恭親王長女)、大阿哥(載淳)
《庭院遊戲圖》(5)十月初十日,“恭親王生母康慈皇太后,請升祔太廟,並據請將前上尊諡改擬,從十字加至十二字的最高規格以表尊崇”。
(6)同治元年元月初一日,“恭親王加恩著在紫禁城內坐四人轎,以示優異”。
短短六十天的時間裡,慈禧對於恭親王奕訢的恩遇,如漫天花雨般從天而降,無論對奕訢本人,還是其家人,無不優禮逾恆。表面看來,慈禧對於奕訢在政變中的積極作用以及實現垂簾聽政的心願回報之隆厚,已達無以復加的程度。但是,如果人們真的這樣認為慈禧,那實在太小看慈禧的心機了!
慈禧在發動政變的第二天,授予恭親王奕訢為“議政王”,乍看起來,親王似乎擁有了攝政王多爾袞般的尊崇和權力。然而,“議”者,商議也!對於朝中上下大小事情只有商議、建議的權力,絕無決定的權力。而“攝政”則是直接處理政務,多爾袞的權力任何人不得干預,他一人獨斷大清帝國所有的軍國大事,即使是孝莊皇太后也不得不看他的臉色行事,對於他的決斷聽之任之。“議”與“攝”一字之差,可作用卻完全不同。雖然隨後又令奕訢掌管軍機處、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內務府、宗人府等政府重要的部門,然而奕訢權力的行使,必須遵行黃簾子後面皇太后的允准,無論他權力有多高、位置有多重,他也只不過是皇太后手裡掌控的一枚棋子罷了,大清朝廷的權力完全掌握在皇太后的手裡,因為任何諭旨的頒發,都需要兩宮太后鈐印才能生效。
第六講 垂簾聽政(4)
這就是慈禧,她不會給任何人可以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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