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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來歷:永佃權是農村中地主殘酷剝削農民的一種表現,由於封建地主強買農民土地,或是農民受高利貸盤剝,最後無法清償債務,以田抵押或被迫出賣給地主,但是地主奪得土地後,自己仍不耕種,仍然租給農民,農民為求活命,經過無數次的反抗,爭得在自己出賣的土地上永久耕種權。這樣,地主以低價奪得了土地與租額,農民以交租換得了耕種權,當然比耕種自己的土地更苦了,而且一般的如三年交不出租,地主就要摘田(取消永佃權)了。開國大土改前,農村封建地主是常以摘田來威脅、*、嚇唬農民的。由此可見所謂“永佃權”者,實際上是把農民束縛在地主的土地上,永遠被地主奴役與剝削。
有了“永佃權”以後,產生了所謂田面與田底之分:地主佔有田底,即土地所有權,農民佔有田面,即土地耕種權,地主與農民都可賣買,有一地雙賣現象,而且互不相涉,但是地主摘田,那農民仍然一無所有了。
蘇南農村以產米為主,其他有麥、豆、棉等,據1948年國民黨省田糧局產量估計:水稻35641580擔,小麥8082598擔,大麥2212740擔,大豆3740099擔,棉花170999擔,油菜603684擔,麻22055擔,產銷上海、南京及浙江、蘇北等地,主要農產品不夠蘇南自給。
在蘇南大部農村中,整個生產過程還保留著全套的落後技術與農具,少數地區也有用抽水機灌溉,化肥肥田。抽水機如在無錫有2000多部,蘇州有1000多部,但四分之三都掌握在地主富農手裡,抽水機燃油與化肥均來自英美,因而這種情況一方面表現了地主富農對農民的剝削;另方面也表現瞭解放前蘇南農村依賴帝國主義的特性。當然,也可以反映出蘇南農村經濟較中國其他農村發達。
副業生產主要是蠶、桑、繭絲,產量和收穫,解放前夕與抗戰前比較,是每況愈下。戰前副業生產收入佔農村總收入的30%,以後下降至6-5%,解放前夕下降到零了。據研究有以下原因:
第一、繭價太低,抗戰後,日商壓價收買蠶繭,繭價逐漸下降,戰前每擔合米10石,下降至1948年,合米4石。1949年低到2石至1石5鬥(當然與無市場有關)。
第二、沒有市場,中國市場受日本及美國的統治,世界市場被日貨、意貨代替,中國貨無出路。
第三、蠶種受日軍、國民黨匪幫的戰爭破壞。
第四、收益太小,農民伐桑種麥,桑田減少;僅餘桑田,不注意施肥培植,且夾種雜糧,桑葉減收50%。
蘇南農村中徵糧以銀元折實為賦額的基數,銀元賦制創於清代,國民黨統治時代,因紙幣貶值,故在戰後改銀元折實徵收,1948年定每元折稻40斤,分夏秋二季徵收,實際上除正額外苛收數字甚大,作蝕耗費與保甲長的辦公費。農村糧徵全由鄉保長、地主、惡霸操縱,苛收大部分加在農民身上。
國民黨統治時期除田賦以外的苛捐雜稅,某些地區實際上還超過田賦,如戶口捐、保甲捐、工事費、辦公費等等名目多達30餘種,尤以壯丁費佔苛雜中40%至79%,如句容老塘鄉第五保,一年苛雜總數稻14910斤,壯丁費達11800斤,佔苛捐雜稅中79%。 。 想看書來
第二章 新區農村調查(5)
農村苛雜負擔,按戶、按田畝、按經濟狀況計算攤派是很少的,由於過去農村在國民黨官匪和封建勢力統治下,因此形成佔農村土地最多、不勞而獲的地主富農負擔最少,無地少地的生活貧困的農民負擔最重。
大革命開始,蘇南農村中發生過反地主惡霸、土豪劣紳的鬥爭,部分地區發生爭取永佃權的鬥爭。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松江、江陰、常熟、溧陽、宜興、無錫也曾發生過農民暴動。抗日戰爭期間,自1939年以後,共產黨領導新四軍東進,開展了南京近郊、茅山地區、及太湖、澄錫虞、蘇常太等地區的抗日遊擊戰爭,同時領導與支援農民,進行讓租讓息、減租減息的鬥爭。人民解放戰爭中,由於蔣介石反動政府與封建勢力更進一步的壓迫剝削,農民在共產黨領導下及人民解放戰爭勝利和蘇北土地改革鬥爭影響下普遍掀起了抗丁、抗捐運動,抗租鬥爭也在不少地區發生,有些縣份農民交租只交20%左右。這些運動一直堅持到蘇南解放。
開國大土改前,有些人認為“江南地主無剝削”、“江南農村無惡霸”。以上事實說明,那些說法毫無根據。實際上蘇南地主的封建剝削,比北方地主更加狡猾。舊中國的半殖民化,曾使蘇南農村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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