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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地區,土地佔有情況則是有一些分散的。根據我們最近在華東及中南一些鄉村的調查材料來看,一般的情況大體是這樣:地主佔有土地及公地約佔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富農佔有土地約佔百分之十至十五,中農、貧農、僱農佔有土地約佔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小土地出租者佔有土地約佔百分之三至五。鄉村中全部出租土地約佔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富農出租土地約佔百分之三至五,富農自耕土地約佔百分之十。這就是說,鄉村中百分之九十的土地是中農、貧農及一部分僱農耕種的,但他們只對一部分土地有所有權,對大部分土地則沒有所有權。”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二章 新區農村調查(3)
極不合理的土地分配和落後的經營方式和租佃關係、苛重的地租剝削、驚人的高利貸盤剝、殘酷的商業資本剝削、不堪負重的苛捐雜稅等一系列壓迫,使解放前的中國農民過著世界上罕見的貧困生活,從事著每況愈下的農業生產。農民的命運也就更加悲慘了!
各地的具體情況到底如何呢?還是看作者在華東、華中、西南等地區的一系列調查吧。
2、蘇南農村經濟關係
開國大土改前的蘇南是指長江以南的江蘇省地區,包括鎮江、蘇州、常州、松江四個專區和無錫、蘇州兩個蘇南直轄市(當時南京為中央直轄,不含),共27個縣,3萬餘平方公里,耕地萬畝,土地肥沃,出產豐富,交通便利,人民文化水平也較高。城鄉人口共有1170餘萬人,農村人口約佔75%。
蘇南農村的土地佔有情況是比較集中的,特別是在吳縣,最大的地主有萬畝以上的土地,地主富農佔有的土地在75%以上,最多的如該縣淞北區甚至佔有90%,那裡有很多的村莊居民完全是佃戶。江寧縣龍泉鄉地主方義和,強佔、強買農民土地,積成10萬畝,掛“千頃牌”,免完錢糧。其他各縣土地的極大部分也是佔據在少數地主、富農手裡,據句容天王鄉的調查,地主、富農與貧農、僱農佔有土地的懸殊情況十分明顯。據蘇南行署糧食局統計材料,全部田畝如照人口分配,平均每人為畝,就各專區具體情況來說,有田少人多的,也有田多人少的。如無錫縣田少人多,每人平均畝。其他各縣有每人-2畝的,也有—畝的,還有-畝的。但是在封建的土地制度與地主富農剝削強佔下,地主人均佔地達畝之多,富農人均佔地也有畝,貧農人均佔地只有畝。
蘇南農村封建的地租剝削形式,基本上分為包租制與分租制二種,其中以包租製為主。這是比分租更殘酷的一種剝削形式。
包租制,也叫定租制,地主租給農民土地時,規定好租額和押租(也叫坐租)及交租時間、地點、手續,還有的規定有出租年限。以後地主一般的是不管年成好壞,佃戶經濟情況,只按照規定收取稻或米、麥、錢、草等租額,不增不減。這種制度又分以下幾種:
兩熟租:麥熟收麥,稻熟收稻或收米,如武進有些地區是這樣收的。
一熟租或兩熟租並一熟收:如句容大多一熟;而無錫、武進大多兩熟並收(稻後收),較一熟租苛刻,因為麥租折米剝削重。
預租,在太倉叫“上交租”。即在耕種前至遲收穫前就要交足租額,此種剝削比兩熟並收還苛重。
借租田,如無錫部分地主、富農、中農自耕田因外出或缺乏勞動力,無法自種,暫借佃農租種,一待業主有法自種,立即拔田,且租額比任何包租要高。
分租制,有的也稱做活租制,不預定租額,每熟視實際產量按成分收,有多收多分,少收少分,不收不分的原則。但不少地區規定有分租的標準,如句容規定主佃完全平分,無錫則有三種標準:主三佃七,此種約佔全縣%;主四佃六,佔全縣%;主佃平分,佔全縣13%。這種規定標準的分租,形式上雖輕於句容,但由於成本負擔大部分歸於農民,實際上則重於句容。
分租制中的耕種成本負擔也不是統一的,如句容完全由地主負擔,農民至多以自己僅有的少數農具使用到農作上。無錫基本上由農民負擔,統計全縣66個鄉,完全歸佃戶負擔的%,另外%的鄉,佃戶成本負擔70-95%,地主負擔只5-30%,只有個別鄉主佃各負擔一半。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第二章 新區農村調查(4)
租額一般佔產量50%左右,但以無錫來說,少數借租田及租額特高的佔產量的60-70%。
由於經濟發達的原因,蘇南農村還有其他地區農村所沒有的“永佃權”這一情形。
“永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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