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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不公平等問題,而沒有看到這些問題在正確政策的指導之下是可以糾正的,他們輕信所謂農民“搞錯了”,“搞槽了”的論調,認為應退到1942年減租政策所允許的範周之內。還有一小部分出身於地主家庭的幹部,沒有同地主階級劃清界限,害怕和憎恨農民的鬥爭,也故意誇大群眾運動中的錯誤。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四章 開國前中共的土改歷程(17)
在這種情形之,黨如果沒有堅定的方針,不堅決支援農民起來奪取土地革命行動,並加以正確的引導,迅速地實現“耕者有其田”,就有可能造成根據地的混亂。同時,國內的政治形勢也日益惡化,內戰的危機已經迫在眉睫,這也需要黨及時改變土地政策,滿足農民的土地要求,以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應付嚴峻的局面。
“五四指示”
為了制定新的土地政策,*中央決定召開一次有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和解放區主要領導參加的工作會議,進行專題研究。1946年5月4日,會議在延安召開,由劉少奇主持,參加的有毛澤東、任弼時、林伯渠、徐特立、康生等中央領導,還有晉冀魯豫中央局副書記薄一波,華中分局書記鄧子恢,山東分局副書記黎玉等。會前先下發了由劉少奇主持,薄一波、鄧子恢、黎玉等參與討論,胡喬木執筆起草的《*中央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胡喬木也參加了會議。
會上,任弼時首先發言。他說:“華北和華中各地農村的群眾運動已經起來了。如果按照抗戰時期的減租減息辦法,目前運動中許多地方妨礙了中農利益,對富農和中小地主鬥爭過火了,是‘左’了;但是群眾要求解決土地問題,若限於減租減息的辦法,又右了。問題不是責備同志,而是中央是否批准。我建議,在徹底減租清算的名義下,克服某些過火斗爭現象,爭取今年內基本上解決農民的土地要求。這樣才能進一步鞏固解放區。”
毛澤東表示贊同說:“國民黨不能解決土地問題,所以民不聊生。這方面正是我們的長處。現在有了解決的可能,這是我們一切工作的根本。”
康生說:“減租清算運動的實際內容是農民要求土地。沒收漢奸土地,是比較少的情況,主要是清算。結果,地主把土地折價給農民,但有各種偏向。這是一個極重大的問題。是否批准農民的要求,同時提出各種政策,是大家要仔細考慮的。”
劉少奇說:“土地問題今天實際上是群眾在解決,中央只有一個1942年土地政策的決定,已經落在群眾的後面了。今天不支援農民,就要潑冷水,就要重複大革命失敗的錯誤,而農民也未必‘就範’。失去農民又依然得罪了地主,對我們將極不利。另一方面,要看到這是一個影響全國政治生活的大問題,可能影響統一戰線,使一部分資產階級*派退出與我們的合作,影響我們的軍隊、幹部與國民黨軍隊的關係,影響國共關係與國際關係。要說服群眾,使他們瞭解只有遵守各項正確的原則,才能得到真正鞏固的利益。除中農必須堅決聯合,富農不可侵犯,一切必須要照顧的地方都要照顧到,以便運動得以正確地進行。土地問題的方針,今天就作這樣的決定,實行耕者有其田。”
林伯渠說:“耕者有其田是我們黨早已確定的目標,現在,是該實行的時候了。”
徐特立說:“我也贊成現在實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薄一波說:“這個檔案(指《*中央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討論稿),在晉冀魯豫解放區不會引起什麼大的波動,因為實際上群眾已經做了。有了這個檔案,‘左’的錯誤可以減少,特別是黨內思想可以統一起來。”
鄧子恢、黎玉也都表示同意向各解放區釋出《*中央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
第四章 開國前中共的土改歷程(18)
最後,毛澤東作了發言。他主要講了八個方面的問題:
(一)解決土地問題的方針,七大講的是減租減息,尋找適當方法實現耕者有其田。 當時七大代表多數在延安太久,各地新的經驗沒有能夠充分反映。現在中央的這個指示,就是群眾所創造的適當方法,為中央所批准的。
(二)國民黨統治地區人多,有大城市,有外國幫助,他大我小。但是,他有一大弱點,即不能解決土地問題,民不聊生。我們只有依靠人民同他們作鬥爭。如能在一萬萬幾千萬人口中解決土地問題,即可長期支援鬥爭,不覺疲倦。
(三)解決土地問題,是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是一切工作的基本環節,全黨必須認識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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