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3/4 頁)
該市衛生局長被撤職,副局長和有關幹部也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並被追究刑事責任。
兩個局長丟官使人看到,不貪汙、不腐化,也不能終身制,沒有這樣的“好事”。如果馬馬虎虎,稀裡糊塗,對工作不負責任,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損失,也是幹不下去的,隨時隨地可能丟官。
兩個局長丟官,表明中國官員問責制日趨完善,表明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官不是那麼好當的。現在不少人想當官,甚至有人跑官、買官,他們是看到了當官的好處,既有實惠又風光。其實,要認識到,當官必須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有使命感、責任心,還得有本事。官,不是誰想當就能當的,有人當上了也未必能當好,“烏紗帽”不可能一戴就一輩子,出了事是要負責任的。老百姓說得好:“當官不與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出了問題,就該有人“回家賣紅薯”!
儘管任何人都無法否認我們的幹部大多數是好的,但相對於貪官來說,目前庸官的數量卻不能用“個別”或“極少數”來形容界定。無數事實證明,哪個地區嚴重落後,那裡必有庸官;哪個企業嚴重虧損,那裡必有庸官;哪個單位嚴重內耗,那裡必有庸官!庸官誤國,庸官誤民,不治不得了。
不求有功就是有過(1)
——庸官常有的行為就是等、依賴,寧願少幹事,甚至不幹事,以保障不出事。那就使一個地方失去了機遇,耽誤了一個時代,這個地方不發展了,更是禍害無窮。
2003年春季的那場“非典”,相信每個人至今還記憶猶新。在那場災難中,多少條鮮活的生命無奈的離開,巨大的恐慌籠罩著每一個人的心靈。在這次事件中,衛生部長張文康、北京市長孟學農因未能採取有力防控措施而被撤職。這可以說是首開官員問責之例。
如果說肇始於那時的官員問責在當時對國人來說還頗感新鮮和罕見的話,那麼現在官員問責則已經成為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一個常見的名詞。從官方到民間,人們已經習慣於接受一種現象,即不僅“貪官”要下課,庸官也要下課;不僅直接責任人員要負責,承擔領導責任的有關人員也要負責;不僅違法犯罪的官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即使不構成違法犯罪但由於“官德”出問題的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庸官與貪官並不是毫無關聯的兩群人,很多官員就是從平庸一步步滑向腐敗的深淵,有些庸官的危害可能更甚於貪官。腐敗、貪汙的泛濫製造了一大批庸官,而庸官的“作風病”又是腐敗、貪汙產生的土壤和條件,所以兩者是“相依為命”和“相互促進”的。
有位哲人說過:世界上最清清白白、最立得直的是石頭雕成的人,但它永遠不會做事情。同樣,幹部只有做到既廉潔又勤政,才為人民群眾所歡迎。
那麼,到底什麼樣的官才算庸官呢? 有一段順口溜,可以說是對庸官的形象總結:“平平安安佔位子,忙忙碌碌裝樣子,疲疲塌塌混日子,吃了喝了撈票子”。
具體說來,庸官有以下表現:
·* 庸官思想僵化,觀念陳舊,辦事默守陳規,不敢創新,老是“再看看”、“再議議”、“再放放”,大好機遇白白失去。
·* 庸官不愛學習,不愛“充電”,一到關鍵時刻就顯示“電量不足”。
·* 庸官唯上不唯實,習慣於當上級的“收發室”、“傳達室”,經常出現“關於貫徹上級決定的決定”、“關於學習上級安排意見的安排意見”。
·* 庸官愛遊山玩水,老是帶人出去“考察”、“學習”,錢花一大堆,談起 感受“激動”,回來就是不動。
·* 庸官愛虛報成績,栽一萬株樹就報一百萬株成績,若連前累計,樹都栽到外縣、外地區去了,山上卻還是“和尚頭”;一參加洽談會就宣稱“攬金”多少個億,到頭來都沒有幾個專案能落實;本來是虧損,卻對上、對外稱“基本持平”,甚至搞明盈實虧。 庸官常有的行為就是等、依賴,寧願少幹事,甚至不幹事,以保障不出事。那就使一個地方失去了機遇,耽誤了一個時代,這個地方不發展了,更是禍害無窮。
腐敗、貪汙的泛濫製造了一大批庸官,而庸官的“作風病”又是腐敗、貪汙產生的土壤和條件,所以兩者是“相依為命”和“相互促進”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治庸比治腐的難度更大、更艱鉅。因為,庸官是一種“作風病”、“機關病”、“衙門病”,絕不是一兩天所能形成的,更不是一兩人所擁有的,在一些地區,庸字可以說是根深蒂固了。平庸不治,任其蔓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