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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地講著他該管的事情。
張紹康聽出來,確實是什麼事情都得管。
聽是聽出來了,但是並不理解,主要是不理解孟姐說的那句話。張紹康認為,即便公司小,即便作為辦公室主任可能什麼事情都管,但最多也就相當於一個大管家。大管家能相當於老闆嗎?“老闆”是能夠“相當”的嗎?
孟姐聰明,看出他心中的疑慮。說:“我們公司跟內地的國營單位不一樣,沒有那麼多講究,就看實效。老闆自己要忙於拓展業務,沒有時間處理日常事務,日常事務全靠辦公室主任,周舟巴不得有人替他當老闆。”
周舟就是他們公司老闆,才二十多歲,比孟姐小,據說是孟姐當年的學生,所以孟姐有時候稱他為老闆,有時候忘記了,仍然沿用當年的稱呼,稱他“周舟”。
“不是還有副總嗎?”張紹康問。張紹康這樣問,就說明他確實是當過領導的。凡是當過領導的人,都知道一個規矩,就是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守規矩,或者說是守本分,當領導的守本分就是既不能擅權,也不能越權。擅權是對下的,就是干預本來屬於下一級的權力,越權是對上的,就是管超越自己許可權範圍的事,無論是擅權還是越權,都屬於“犯規”,犯當領導的“規”。孟姐說讓他當“老闆”,如果是一個沒有當過領導的毛頭小夥子,可能就非常高興,這年頭,讓誰當老闆誰不高興呀?但是,張紹康不高興,不但不高興,而且還有點擔心,張紹康懂得做領導的規矩,不擅權,也不越權。所以,他要問清楚。
“嗨,”孟姐說,“什麼副總呀,兩個設計師,老闆為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給個帽子罷了,也就是遇到像招聘辦公室主任這樣的事情,請他們出來捧個場吧。平常,他們做自己的事情還忙不過來,哪裡有心思搞什麼管理。”
《跳槽》 八(2)
“那麼在我來之前呢?”張紹康問。
張紹康這樣一問,還真把孟姐給問住了。
孟姐支吾了一下,說:“是我。你沒來之前是我當辦公室主任。”
“那您現在做副總了?”張紹康問。
孟姐笑起來,哈哈大笑。
“做什麼副總呀,”孟姐說,“我連辦公室主任都做不了,怎麼能做副總?”
張紹康遲疑了一下,還是問:“那您做什麼?”
“我做業務員呀。”孟姐說。說得很坦然,很開心。
“做業務員?”張紹康問。問的意思是不相信,不理解。
孟姐點點頭,說:“是啊,做業務員。我本來就是做業務員的,後來沒有人負責辦公室工作,我瞎操心,幫著折騰,幫著幫著,老闆就讓我做辦公室主任了。剛開始還覺得蠻好,不需要一天到晚往外跑了,還沒有業務量的壓力,做得還蠻開心,但是做著做著就知道自己不行了。不是這塊料,耽誤工作,自己也遭罪,還不如趁早讓出來。”
張紹康不說話了。不說話的原因是想著問題肯定不是這麼簡單。
張紹康以前當過領導,但是更當過“兵”,根據自己既當過領導也當過“兵”的雙重經驗,張紹康認為,不管怎麼說,當領導總比當“兵”好。當領導受人尊敬,當領導有特權,當領導工資高獎金也高,當領導分的房子也比老百姓好,當領導還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逃避責任。出了什麼問題,比如捅了什麼簍子,當領導的總有辦法推卸責任,或者根本就不要推卸,下面的人當中自然就有拍馬屁的自告奮勇替領導把責任承擔過去。萬一遇上實在推卸不掉的責任,領導說一句“我承擔責任”就行了,所謂“就行了”,就是不但不會真的要當領導的承擔什麼實際責任,而且作為當領導的只要這麼說,就能在部下面前贏得好名聲,在上面贏得“敢於承擔責任”的好印象。而如果是當“兵”的,一旦出了什麼差錯,那就是真的要承擔責任。在過去,這種“責任”的具體表現就是要扣工資扣獎金,或延緩晉升,比如每次遇上工資普調的時候,檔案上往往有一條“兩年之內受過處分者除外”,所謂“除外”,就是這次不能調了,要到下一次,等下一次普調的時候,即使調上了,也還是比別人低一級。現在好像沒有什麼普調了,儘管沒有普調,也有辦法讓“兵”承擔責任,而且更有辦法——直接下崗。所以,根據張紹康的經驗,還是當領導的好,哪有放著好好的辦公室主任不做,做業務員的呀?
晚上,張紹康把自己心裡的疑慮對羅照輝說了。羅照輝到底是“老深圳”了,聽了之後,馬上就找到了答案。
“肯定是她找到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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