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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ther Trekker系列和一篇評論潛能的文章放在一起。黑白照片上是泥濘、耐用的鞋,配以對Timberland傳統的簡述:重視功能的產品,並宣稱“我們為這些靴子感到自豪”。這種官方的含義直接從公司總部傳達給消費者。不過,我挑選了一張20世紀90年代後期的圖片,是因為那時的Timberland對於在現實世界的市場中的部分消費者來說,具有了不同的含義。
施瓦茨在1991年接管公司的日常業務,甚至到那個時候,Timberland基本上還只是個區域型公司。但有趣的事情發生了:一群消費者成為了這個品牌的忠實擁躉,而他們並不是公司原計劃針對的目標客戶,坦率而言似乎難以理解:在“城區”的消費者。
嘻哈生活風格雜誌《Vibe》在其2005年9月這期的一篇文章中讚美Timberland的靴子:“它漂亮地與城市元素,如水泥、鐵絲網和碎玻璃形成對比。”到20世紀90年代初期,嘻哈和R&B藝術家“將Timbs引入到城市的時尚前沿。很快從暴徒到踏步舞隊都開始穿15厘米厚的Construction皮靴”。《Vibe》雜誌的主題是這種靴子在“浮躁的城市集市廣場”,具有驚人的耐磨性。15年後,這種靴子仍然是“嘻哈和R&B經常使用的日常用品”。確實它有著驚人的耐磨性,紐約城市博物館在2006年底和2007年初以“當下的黑色風格”為題的展覽還確實包括Timberland(同時展覽的還有寬鬆的牛仔褲、新時代的棒球帽、一件超大的白色T恤 ),它是標示為“全球嘻哈的制服”的一部分。其耐磨性已令人吃驚,但也許不應該,因為真正的城市消費者甚至不僅僅只是熱切地接受Timberland。在很大程度上,是他們定義了Timberland。他們這樣做,並不是受邀參加“合作”。如果他們沒有這樣做,那就很難想象Timberland能從20世紀90年代初價值2億美元的公司一躍變為今天價值16億美元的全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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