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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離婚也完全因為性格不合,至於你說什麼復仇,什麼偷誰家的孩子,還有調動閔敏…我不知道跟我有什麼關係。”
“那我就說四件和你有關係的事吧,”項擎朗翻開手裡的檔案夾,“今年六月八日,也就是在天龍酒店2101房間發生命案的當天,下午一點到兩點之間,你在哪,在做什麼?”
項擎朗說的話顯然打亂了駱煒森的陣腳,他楞了一下才道,“我,我在辦公室休息。”
“那就是沒有時間證人了?”
駱煒森沒有說話。
“第二件事,七個月以前,你在X醫院的DNA分型中心,鑑定了兩份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DN:。|前幾天意外死亡的駱奇。”
“我不知道你什麼意思。”駱煒森強自鎮定的說。
“一開始,我也不知道你什麼意思。”項擎朗沉聲道,“第三件事,我們在你的辦公室找到一個電話卡。經過查證。這個電話卡曾經在案發前後和駱奇的手機有過密切地簡訊聯絡。”
“你們!你們有什麼權利搜查我地辦公室!”駱煒森漲紅了臉說。
“我們當然有權利!”江守言說,“我們已經有證據證明,你就是殺害洪天兆的兇手。”
“不可能!”駱煒森大聲道,“兇案發生的時候,我正在22的會議室開會!”
“下午兩點到五點,你的確在會議室開會!但是…誰告訴你,那就是案繁間?”
項擎朗的話,讓駱煒森一下洩了氣。
“死者的確是在三點以後死亡,只是我們一直都忽略了,他是失血過多而死。換句話說。從開始失血到死亡,具體的時間無法估計!如果你願意,你甚至可以用一天的時間讓他慢慢流光身體裡最後一滴血!”
“你,你們沒有證據。”駱煒森兀自掙扎道。
“你到現在還不清楚嗎?如果沒有證據,我們不會發逮捕令!”江守言對駱煒森的堅持顯然有些無語。
“我倒有些理解你。”項擎朗冷靜地說,“你自認做的天衣無縫。事實上你也確實做得乾淨利索。為了找到你說的證據,我們可是煞費苦心。”
“翟躍曾經說。案發的前一天,她看到俞大衛和洪天兆在房間門口吵架。我們也證實了,翟躍說的俞大衛就是駱奇…但是問題也恰恰出在這,那天晚上,駱奇在樓下值班。有很多人都看到他。按理說他沒有時間在21樓,包括更早以前在酒店餐廳和洪天兆發生爭執。
“而你就不同了,員工餐廳的廚師說過。那天你約他喝酒,但是遲到了1個小時。那位廚師是晚上八點下班沒錯,但是你和他約地,是晚上八點半!你們從九點半開始在酒店附近的露天啤酒廣場喝酒,不到十一點,你就藉口有急事走了。能告訴我們,是什麼急事嗎?”
“…
“哪個朋友?可以把他地聯絡方式告訴我們嗎?”江守言不懷好意的說。
駱煒森沒有再說話。
“現在沉默對你沒有任何好處。”項擎朗合上手裡的資料夾,“我實話告訴你,洪天兆死前曾經寫下兇手的名字…”看到駱煒森不置可否的神色,項擎朗淡定地說,“沒錯,他是用自己地血在地毯上寫下一個名字,為了掩蓋這一點,你在整個房間都灑滿了血…但是你一定沒有注意到,洪天兆是用指甲用力的劃在地毯上,也就是說,不管你灑多少血在上面,地毯上的痕跡都不會消失!”
駱煒森低下頭,好像在猜測項擎朗地話,到底有多少可信性。
過了很久,他抬頭,“不可能!我根本不認識他,他為什麼要寫我的名字?”
江守言樂了,“我們什麼時候說,他寫的就是你的名字?”
駱煒森短暫的沉默後,爆發了,“你們到底什麼意思!我覺得你們根本沒有任何證據!你們說這麼多,是想誣陷我,還是逼我就範?”
項擎朗沒有猶豫,繼續說,“第四件事,我們在2115間發現的用於裝洪天兆人體組織的塑膠袋。按照我們之前猜測,兇手是帶著手套作案,所以不可能留下指紋。但是,非常不湊巧,我們重案組一位女警想到,塑膠袋很明顯是兇手帶來的,他不可能一直帶著手套拿這個塑膠袋,所以…我們很幸運的,在塑膠袋裡封口的部分,居然找到了一枚你的指紋。”
接著,項擎朗又從資料夾裡拿出一張照片,交給孟醒,孟醒走過去交到駱煒森手裡。照片裡,正是放大的一張血字,雖然很模糊,但是也可以勉強看出是在地毯上劃下的“駱煒森”三個字。
駱煒森面如土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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