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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老總時,財務制度有,報賬制度當然也有,連報賬票據貼上同樣也有規定。比如費用報銷,一是把全部票據分出交通、辦公、接待、其他四類,二是交通費需按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短途汽車、計程車的順序貼上,三是同一交通工具票據按時間先後貼上,四是同一時間的票據按面額大小順序貼上。我們不僅畫出了一個貼上票據的圖表,而且把老員工按規定貼上好的已報賬票據單影印出來,放到檔案裡面做樣式,使員工沒理由說不明白。
5�減少規則中“特殊情況下總經理特批”的提法
對於規則的認識,東西方的差距實在太大了。我曾寫過一篇文章《中國人的聰明才智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認為國人的規則意識存在不足,多講謀略、講機巧、講厚黑,少講規則、講科學、講法制,最後我把它概括成八個字:“分析規則,任意篡改。”
在企業管理中,我們的員工沒有經歷過工業時期的職業化訓練過程,對規則的認同就不夠,但我們管理者又恰恰要留出若干從規則中鑽進鑽出的縫隙,“特殊情況下,總經理特批”就是典型現象。
“特殊情況”指什麼?往往沒有界定,自以為聰明的員工常常去尋找理由去適應“特殊情況”的範圍,總經理也很難作出理性、科學的判斷,也就“特批”起來。那些鑽空子的員工往往就以為得計,這樣就加劇了員工苦心尋找“特殊情況”的風氣。天長日久,很多已經存在的規則就被破壞,規則就在總經理“特批”的掩護下被踢飛了。待到“當初差之毫釐,而今謬以千里”之日,收拾舊山河已十分困難。於是三令五申重新制訂規則,咬牙切齒要求“堅決執行”,殊不知企業靠規則管理的文化已被破壞,積重難返。
在科學管理的企業裡,極少有“特殊情況”的說法,即使有也會註明哪些特殊情況,按“當……就……”的方式處理非常規的問題。當然,有沒料到的事情出現時,成熟的企業往往把它納入“危機管理”之中。
話說回來,有的企業老總(尤其國企)過於熱衷於“總經理特批”是為了集中權力、培養權威,最終只能是以人治推翻法治,以個人意志代替管理規則。這樣企業風險變大,管理複製和傳承困難,發展也受到很大影響。
6�企業能力不能超過總經理個人能力的上限是可怕的
總經理的權力大是自然的,但太多的事情都由總經理來決定、承擔是不正常的。在今天團隊為上的時代,如果個人權威依然大於規則的力量,是多麼可怕啊!只有偉大的團隊,沒有英雄的個人。因此,有的企業某一個人過於突出、特別關鍵就不太正常,包括目前仍然活得很好、不斷擴張的企業,潛在的風險太大了。
“抓住大事,放開小事,允許錯事,防止壞事”是我在《營銷人的自我營銷》中提出的觀點。企業大了,總經理無法大小事一把抓,即使下屬做事信不過也得放手讓他去試、去練,甚至讓他不斷交學費,只要不出現重大的品德問題就沒有什麼不可以放手的。當然,監督措施一定要跟上,而監督要靠規則和程式來實行。沒有規則,只靠一雙眼睛,哪怕再加一副高度的眼鏡也無濟於事。
二、管理是嚴肅的愛——規則勝於一切(5)
在給瀋陽市政府領導講課時,我給他們建議:高層管理者要多做選擇題,少做問答題,不做論述題。這一建議對企業高層同樣適用,也就是多讓下屬提交方案、提交設計稿,你作出判斷,打勾打叉就行。決策是在兩個以上方案中做選擇,少親自去做方案和設計,更不要長篇大論,從頭到尾喋喋不休,要給下屬以思考的空間、發揮的餘地、承擔的意識。
也許,有人會反駁,這與你的細節觀念是否衝突啊?不,細節的到位靠規則去保證,靠程式與制度保證,而不是靠老總個人的聰明和努力。
在給企業總經理的培訓課上,我曾總結過幾句話送給老總們:“發現點的問題,尋求面的解決;問題出在崗位,答案藏在流程;員工違反流程,崗位培訓缺位;反覆訓練無效,企業文化之過。”意思是總經理對企業存在的管理問題應做系統思考,不要頭疼醫頭、腳痛醫腳、東抓一把西抓一把、按下葫蘆起了瓢、疲於應付。
老總髮現一處問題,不必馬上去管去糾(當然,廠房著火是例外),而應該考慮這是否為普遍現象。大多數崗位出現的問題,往往是管理流程不明確、不完整、不細化。流程沒問題,多是員工培訓不到位。日本企業新員工入社教育每年人均費用是400萬日元(2005年的資料);英國一箇中層幹部的培訓往往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