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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斜,前移了六米左右下了路沿,也就是大家看到的這個爆炸點,我們實地測試過,嫌疑人是蜷在車裡發動車輛移動到此位置的,簡單地說就是,如果人窩在車窗以下發動車,加上煙霧的影響。狙擊點是無法對目標進行狙殺的……加之沒有考慮到嫌疑人會使用這種手法,其時即便是有意識狙擊也錯過了最佳時機。
……接著,在煙霧和沙塵較大的時候,嫌疑人扔出了一枚自制的炸彈,距二號位14米左右,藉著這枚土製炸彈的掩護壓制住了二號位,倆個嫌疑人從車上衝出來,而此時狙擊點、一號位、二號位都被擋住了視線,不知道這裡發生了什麼情況,二號位此次參案的警員簡凡率先還擊,打傷了從駕駛位置衝下來的嫌疑人候方軍;另一嫌疑人李三柱被二號位兩位警員壓制之後無奈藏身到車身之下,然後被四號位警員郭元、肖成鋼擊中,傷在腿部,屍檢提取了彈頭,復原了當時的現場情況……
根據參案警員描述,當時以為控制了現場,二號位和四號位接到了包抄的命令,警員張傑、肖成鋼、郭元,從倆個方向奔向目標車輛……而其時第三個嫌疑人,也就是此次行動的目標嫌疑人齊樹民仍然隱藏在車上,趁著煙霧、爆炸以及兩名手下受傷的間隙,從車上衝下來,對著二號位奔上來的警員張傑開槍,開槍後迅速移動至車身距離十至十二米左右,引爆了車上預先放好的硝胺炸藥,我們在現場找到了遙控起爆器……距爆點八米左右的肖成鋼、郭元不同程度受傷,張傑同志被擊中臉部當場身亡,又被爆炸掀起。落點在這裡……嫌疑人因為事先有準備,又是盜墓出身,在使用炸藥上掌握得很好,藉著爆炸衝出了包圍。距爆炸點十六米左右的警員簡凡臉部受了輕傷,在第一時間反應過來,和狙擊點出來的陳十全從倆個方向追擊,最終在距離現場二點一公里處斃傷生擒了嫌疑人,追捕過程中簡凡同志身中兩槍,一槍傷在大臂、一槍在胸部……這就是整個事情的經過。”
坐在前排的孟副廳長聽得怵然動容,一個會議室唏噓的聲音、嘖嘖驚訝的聲音響起,不知道是驚訝於所屬部下的英勇還是驚訝於嫌疑人的悍勇,兩方的動作都有點背離了常規,如果說嫌疑人自知罪責難逃,窮兇惡極拘捕尚可以理解的話,那麼作為警員也拼了小命就有點出乎意料了,畢竟背後的強援距此不過幾分鐘的車程。
驚訝和竊竊私語中,調查員的文字總結開始了:
“對於此次事件我們省廳政治處提出以下幾點供省廳以及各位領導斟酌:第一,我們沒有充分考慮到嫌疑人兇頑程度,在追捕的時候也沒有取得嫌疑人擁有武器的數量、炸藥等詳細情報,致使造成了現在的損失。不僅我們的警員一死三傷,而且十三件古董除三件青銅器外,全部損毀。第二,在伏擊點選擇以及警力配置上稍有不當,武警中隊調撥的實戰隊員此次都被放置到了其他伏擊點,而小漳河段除了領隊陳十全。都是實戰經驗不足的警員,特別值得指出的是,警員簡凡、肖成鋼都從警不足兩年;第三,現場的指揮員在處理緊急情況的時候稍有失當。如果第一槍直接狙擊目標車輛引擎的話,或許能避免接下來發生的事;而在嫌疑疑人窮兇極惡持械脫逃、後援未至的時候,倆個人又冒失追捕,也存在一定的不當之處……”
伍辰光聽得手撫著前額微微嘆氣。有幾分無奈和無語的感覺,英雄蓋棺已定論,而沒有劃到英雄類別裡的普通人,等待的依然是三查五審。最終還要落著指揮失當、處置失當的責任,這個責任,當然不能由省廳來擔、也不能由市局來擔,或者,還沒有最終決定由誰來擔?
“慘勝……血淋淋的慘勝呀,我們失去了一位優秀的警察,這是我們警隊巨大的損失呀。不過我高興地看到,經過血與火錘鍊的同志,將從殉難的英雄手裡接過旗幟……”
一聲頗有威力的講話出來了。把伍辰光從沉思中驚醒過來,一看孟副廳長髮言了,正正身子傾聽著。這是開場白,接下來估計沒那麼好聽了。果不其然,就聽得孟副廳長話鋒一轉繼續道:
“對於此次‘圍獵’行動出現的意外情況最終要經省廳討論後再作定論,我的意見有三點啊,首先,張傑同志的先進事蹟要大力宣傳,大力弘揚這種敢於獻身的精神,現在社會對於我們公0安機關是正面報道少、負面新聞多,但事實是什麼呢?我們維護著這座三百萬城市的治安,我們一直在和違法犯罪作著堅決的鬥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張傑同志的事蹟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第二,此次事件中指揮失誤、處置失當的指揮員,在我們內部要嚴加處理,嚴防此事再次發生,要在思想上、行動上重視起來,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