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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抽泣著打斷了三伯母的話,“說的是從兄弟,可三伯把萬元當兒子似的,萬元有什麼事找去,三伯還能袖手旁觀不管不成?說來說去,還是萬元的不是,他鬼迷心竅……我就是恨……我們從小一起長大的,論情份,應該比其他夫妻更好才是。他要納妾,為何不先與我商量?我不同意,他就跪在雪地裡不起來……公公四十二歲才添了他這根獨苗,他把我當什麼人了?又把我置於何地?我想想就心寒……”伏在炕桌上又哭了起來。
“不哭,不哭!”三伯母抱了母親,“這人一輩子啊,誰沒個溝溝坎坎的?七叔還年輕,難免有糊塗的時候。我也不怕你笑話,你大伯那個人,該是沉穩內斂吧?剛中進士的那會,還不是學著人家出書、納妾,大嫂當時也氣得哭,可再過幾年你看,過了那陣輕狂,知道還是家裡好,一心一意地和大嫂過日子。大嫂快四十歲的人,竟然添了蘭哥兒……可見有的時候,得以柔克剛,不能硬碰硬!”
“三嫂說的我都明白。”母親聽著,坐直了身子,擦著眼淚道,“我是有件事,想求三嫂。”並沒有和三伯母繼續這個請題。
三伯母有些意外,忙道:“你說,你說。只要我幫得上忙的。”
“那女人既然要進我們家的門,我怎麼也要相看相看吧!”母親道,“我想請三嫂和大嫂到時候作個陪。”
這原本是大戶人家的規矩,就算是答應了丈夫納妾,也要先看看人,若是什麼風塵女子或是品行有瑕,做妻子的就算拒絕丈夫的要求也不在“善妒”之列。不比那暴發的商賈,沒什麼講究,喜歡就可以帶回家。
三伯母恍然大悟:“好,好,好。我這就去跟大嫂說去。”
“那就有勞三嫂了。”母親說著,站了起來,“我這就跟萬元說,讓他把人從京都接到真定來。”
三伯母沒有接話,笑咪咪地拍了拍母親的手,道:“七弟妹也長大了!”
語氣半是感慨,半是欣慰。
今天去看榜單,發現《九重紫》在pk榜上竄到了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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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繼母
竇昭心情複雜。
如果這個突然出現的女人是繼母,母親想從她的身份上做文章,恐怕會大失所望。
她的繼母姓王,閨名映雪,是王行宜之女。
王行宜,字又省,北直隸靈壽縣南窪鄉人。至德三十六年己丑科進士。初任吏部主事,後升兵部車駕司員外郎。期間蒙古俺答汗數次帶兵入侵北部邊境,時鎮守大同的總兵官長興侯石端蘭請開馬市以和之。王行宜上書《請罷馬市疏》,力言石端蘭“十不可五謬”。司禮監秉筆太監陳冬庇護石端蘭,王行宜彈劾陳冬《五奸十五罪》。永明四年,王行宜被廷杖一百投入死囚牢。因在獄中拒不寫悔過書備受折磨而聞名士林。陳冬病逝,經他的師座——內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曾貽芬等人多方營救,永明六年,王行宜改判流放西寧衛。
之後數年,蒙古人依然擾邊,馬市遭破壞。
承平四年,也就是繼母嫁過來的第三年,在曾貽芬的推薦下,王行祖被起用。
先是調任山東新泰縣令,後改任刑部主事,禮部員外郎,兵部武先司,半年內連遷四職。
此時離他流放已過去了十年,歷經兩朝。
其後王行宜一路平步青雲,竇昭生病的時候,他已累官至東閣大學士、禮部尚書,位極人臣。
王家本是南窪小姓,世代耕讀。王行宜出事後,王妻許氏為搭救丈夫,將家產變賣一空。王行宜改判流放後,王家長子王知柄服侍病弱不能行的父親前往西寧衛,王妻帶著剛嫁過來不足月餘的長媳高氏,次子王知杓,女兒映雪過日子。因家無恆產,高氏主動變賣了陪嫁,獲銀三百兩,其中三十兩用來購得良田四畝用來度日,其他的都用來救濟遠在西寧衛的王行宜和王知柄的吃穿用度,日子過得十分艱難。
有像高家這樣深明大義的,也有像王映雪的夫家雷氏那樣唯利是趨的。
永明八年,雷氏見曾貽芬被迫致仕,王行宜沒有起復的可能,十四歲的王映雪被退了親。
王映雪一咬牙,索性賣了雷家的聘禮,由高氏的一個陪房出面做起了收購棉花的買賣,這才能支撐起西寧衛這個無底洞,王行宜才能活到被起復。
所以當三伯母告訴母親,父親已經派人把那個女人接到了真定,她和大伯母商量後,決定在大伯母陪嫁的莊子裡見一見那個女人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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