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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性質正好相反,一個賣,一個買。有珠寶要帶到江南去賣,所以帶著古董鋪的人去估價,以免吃虧;又想從蘇杭等地,買一批綢緞運到北方銷售,這自然要請教綢緞鋪的掌櫃。
珠寶是從那裡來的呢?陳、李二人雖不肯說明,但從話風中可以推想得到,是竊自宮中。丁寶楨接獲報告,大起戒心,他只要殺安德海,不願興起大獄,現在牽出一件宮中的大竊案,可能是幾十年的積弊,如果認真究辦,株連必廣,而未見得會有結果,於公,非大臣持重處事之道,於私,只會惹來麻煩,徒然捱罵。
因此,丁寶楨決定把這陳、李二人的這一段口供,連同從安德海身上搜出來的那兩張紙片,一起銷燬。但木本水源,推論到底,無非安德海的罪狀,益見得此人該死!
“安德海罪不容誅!”他神色凜然地說,“決不能從我手上逃出一條命去。我想,先殺掉了他再說。”
這真是語驚四座了,彼此相顧,無不失色,“宮保,”有個文案提醒他說:“不論如何,安德海決不會無罪。等朝旨一下,他就是欽命要犯了,交不出人,可不是開玩笑的事。”
“我就是不願意交人。地方大吏,象這樣的事,該有便宜處置之權。”
“說得是。不過出奏的時節,有‘請旨辦理’的話,既然如此,就不能擅自處置了。”
丁寶楨略一沉吟,慨然說道:“我豁出去了,就有嚴譴,甘受無憾。”
大家都認為犯不著為了安德海,自毀前程,苦苦相勸,丁寶楨執意不從。談到後來,泰安縣知縣何毓福,越眾出座,向上一跪說道:“大人,我有幾句話,請鑑納。”
“有話好說,不必如此,請起來!”
何毓福長跪不起,“大人,”他說,“照我的看法,安德海一定處死。到了該明正典刑的時候,卻提不出人來,綁到刑場,這是莫大的憾事。”
這一層,丁寶楨不能不考慮,同樣一死,逃脫了“顯戮”,便是便宜安德海了。
“而且,可能有人不以大人此舉為然,只是義正辭嚴,不得不依國法處置,如果大人不依律辦,豈不是授人以柄,自取其咎。”何毓福又說:“大人,恕我言語質直!”
這一層,尤其說中了要害,都道他說得有理,但口頭上不便明說,“不以此舉為然”的人,自然是慈禧太后,正好抓住丁寶楨擅殺欽命要犯的錯處,為安德海報仇,那不是太傻了嗎?
“為此,務求大人鑑納愚衷,請再等兩天,看一看再說。”
“你是說等朝旨?”丁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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