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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勢力,因此而能到達渤海。及至樸次茅斯和約成立,俄國將從長春至旅順這一段,約有一千五百里,割讓給日本。這一段鐵路歷經名城沃土,日本視作擊敗俄國最大的一項戰利品,認為其中有許多生髮,所以在會議中提出要求:“為了確保既得利益起見,中國不能再建與南滿鐵路平行的鐵路。”
袁世凱想了一下,提出相對的條件:“如果中國不能造跟南滿平行的鐵路,日本亦應如此。否則,一樣有損利益。而且所謂‘平行’,亦應該有個限度,相去十里是平行,相去百里亦是平行,不可一概而論。”
“滿洲地方遼闊,人煙稀少,經營一條鐵路不容易,所以即使隔得很遠,一樣也有妨害。”小村緊接著說:“至於日本亦不造平行線,可以同意。不過,與南滿連線的鐵路,即是南滿支線,將來看地方發達的情形,可以添造。”
“不!”袁世凱立即反駁:“日本繼承的權利,限於長春以南的南滿鐵路,並不包括任何支路。如果逾此範圍,是另一件事,不能併為一談。我再提醒貴大臣,當年中國許與俄國的,只是東清鐵路,沒有包括其他支路。”
小村語塞,便由日本的另一名全權內田康哉介面說道:“添造鐵路,為了開發地方,交通便利,地方就會繁榮,這是與中國有利的事。”
“如果是為了開發地方交通,彼此應該同意,但不能與南滿鐵路混在一起來談。”
“照這樣說!”小村緊釘著問一句:“貴大臣是同意添造的了?”
“如果為了開發地方,中國亦可隨時斟酌情形,添造鐵路。”
“不然!在南滿範圍內添造鐵路,總是妨害南滿鐵路的利益,有與南滿競爭之嫌,中國自不應隨時添造。”
聽翻譯將這段話譯了過來,袁世凱認為小村的一句話,有漏洞可鑽,所以很快地問:“彼此同意,總可以了吧?”
小村認為這句話很難回答,與接座的內田小聲商議之後,方始答說:“如果日本同意,中國可以添造,但不能與南滿鐵路平行。”
這在交涉上是一大收穫,日本已承認中國在南滿鐵路範圍之內,建造支路的權利,雖須日本同意,但至少有了要求權。倘或日本拒絕,相對地,日本想添造支路,中國亦可拒絕。所以小村的答覆,等於是為他提供了一項牽制的工具,自然是失策。
正當小村在悔恨不迭之際,名居參議而有發言權的唐紹儀,忽然畫蛇添足的說:“造鐵路,有關中國主權,日本方面如不得中國同意,不能隨時添造。”
“自然要同貴國商量,日本決不至象當年俄國對待貴國的情形,貴國不必顧慮。”
這時唐紹儀已發覺自己的話有語病。本來照袁世凱與小村的折衝來說,權利是同等的,誰都可以在南滿的範圍內添造鐵路,唯一的條件是徵得對方同意。而照他所說,彷彿南滿添造支線是日本的權利,不過須徵得中國的同意。但是唐紹儀雖已發覺失言,卻拙於彌補,倘或見機,只要複述小村的話,敲打轉腳,成為定論,依舊不損權利。而他只是重複宣告,造路不經中國許可,總是礙及主權。語氣中越發明顯,添造南滿支路,只是日本人的事,與中國無關。
小村想不到遇見這樣一個對手,大喜過望,立即用快刀斬亂麻的手法,大聲說道:“我只著重在南滿鐵路利益有關這一點上。所以如有與南滿鐵路利益有衝突的任何支線,中國不應該添造。”
就這一句話,推翻了原來的承諾,而唐紹儀懵懵懂懂,只覺得話不大對勁,卻說不出個究竟。默爾而息,遂成定案。
交涉由此落了下風,因為日本方面已看出底蘊。瞿鴻璣並不懂國際公法,利害出入,不甚了了;袁世凱雖然機警且肯用心,但究竟不能如李鴻章當年辦交涉那樣,動輒視對手為後輩,以氣勢得人,話說錯了,亦可設法收回或彌補;隨員中倒有些留學生懂交涉的要領,無奈中國官場尊卑的觀念甚深,人微必言輕,發生不了作用。
能發生作用的,只有一個曾國藩第一批選送留美幼童之一的唐紹儀,他是袁世凱辦洋務的“大將”,官拜外務部侍郎,聲名甚盛,誰知是浪得虛名,無須忌憚。
就因為這一轉念,小村與內田的態度變得強硬了,第二天接議安奉鐵路,小村提出了“改造的要求”。
原來日本陸軍自朝鮮渡鴨綠江增援,在奉天、吉林境內造了好幾條輕便鐵路,其中最重要一條是,由朝鮮義州對岸的安東,到奉天省域的安奉鐵路。日本事先已經揚言,希望繼續經營這條鐵路,此是與中國主權有關的事,怕遭到強烈反對,遲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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