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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氏早已收拾好行李,遠遠見他們回來了,便和巧兒把行囊提出門外。
馬兒行至門首的那棵大樹下駐足。僧澤一下馬回身把姚政、岳飛扶下馬來。姚政一溜煙的跑去放牛去了。僧氏望著姚政的背影,憐惜道:
“要是他親孃還在,此時,他該正在學堂裡念著書哩。”
岳飛捨不得離開馬兒,站在馬前,不停地撫摸馬兒,馬兒任其所為。
僧澤一接過行李,一邊將行李放在馬背上馱好,一邊對僧氏道:
“這兩個小屁孩,騎起馬來好來神。和他們一起玩,真有趣味!”
“此正是男孩天性。”
僧澤一望了一眼岳飛,扭頭對僧氏輕聲道:
“尤其這個小的,好機靈!以後長大了,了不得。”
“我說也是。你也看出來了?你咋看出來的?”
“他一上馬,便在馬鞍上坐得筆直。馬一動足,他的雙腿夾得好緊。上坡時,身體前傾,下坡後傾,善於體會,不用人細細教得。”
“不肖說得,裡中小孩,數他最肯用心。”
“我說的還不光是平時我們說的那種用心,是用情。我感覺他在傾聽馬的心聲,他在用心去聽,不只是用耳朵。好似在用心編織與馬的緣份。嘿嘿,不知怎麼說貼切,就是這種印象。”僧澤又望了一眼岳飛,“你看你看,他在給馬兒喂草料吃。”
“真的!還是你說得‘用情’二字貼切。他家有隻大公雞,好鬥,見人就啄,唯獨最喜歡他。他每天和哥哥姐姐一起,把雞群趕到桑園裡,再回家吃早飯,那隻大公雞見他走了,就趕他的腳。一日,他家裡來客,殺了那隻公雞做菜,他就是不肯吃。他母親夾了一快雞腿肉,放到他飯碗裡,他竟然連那碗飯也不吃了。有人相他厲害,我看他的那個情字大得很。”僧氏極為贊同,“人看極小,馬看蹄爪。不管怎麼說,此兒不可小視。”
在馬背上馱好行囊,僧氏轉身鎖了門,帶著巧兒、岳飛,僧澤一牽著馬,前去麥田裡和嶽員外一家告別。當年的那條純黑小犬,此時早已變成了老犬,但忠誠亦如當年,仍一路或前或後,或左或右地跟著。
見僧氏前來告別,嶽員外一家走上田埂,噙著淚話別。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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