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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娘引著李益來見霍小玉的。
結果他們見了面。和所有花好月圓的故事的開始一樣,他們一見鍾情情投意合情意綿綿難捨難分。才子生在這世上本來就是要配佳人的,就好像天上浮雲,水裡游魚,是天造地設的一場安排。
不久朝廷派李益外任為官。李益打算先回隴西故鄉祭祖探親,來年走馬上任,一切安排停當之後,再派人前來迎接霍小玉完婚。
她疑心忡忡,半是驚喜半是憂,說起來,好像還是憂多一點。她霍小玉閱歷過無數男人,男人如風箏,好放不好收這點警覺還是有的。李益為了安撫她,取過筆墨把婚約寫在一方素綾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鄭縣團聚,永不分離。”
我覺得,李益對霍小玉也是真心的。他寫婚約時是真心要娶她,沒有負心的意思。只是做人往往都輸在太天真,以為說出的話,寫下的約就成了不可動堯堅如金石的東西;我們都太一廂情願,忘了人事無常,要留有一線餘地。他和她這邊山盟海誓,那邊父母忙著和人家海誓山盟,幫他跟豪門盧氏之女定下了親事。
盧姓、韋姓、裴姓,一直都是唐朝很有權勢的豪門世家。李益可能看到盧家有權有勢,盧家女溫柔賢良,心裡也活動了,就和盧氏結為夫妻。
於是整整一年過去了,霍小玉的擔憂終於變成了現實。任她望穿秋水,仍然不見李益的蹤影。霍小玉氣得精神恍惚,病倒於床。寫到這裡,大約人都會以為霍小玉會痴情重病而死。這是沒錯的,然而霍小玉要僅僅是這樣千篇一律的柔弱,我想也不用在這兒細細地描摹細節了。大不了又是一個痴心女子負心漢的故事,這麼多年也著實看夠了。
後來李益來見她了,可惜是被長安城中一位黃衫俠客綁架來的。見了李益,霍小玉又愛又恨,心知兩人已經是覆水難收。小玉的決絕是女子中罕見的。在臨終前,她緊握李益的手臂道:“我為女子,薄命如斯,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弦管,從此永休。徵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這話夠狠夠絕。她再不說“今生已過也,願結來生緣”的話,只是一路諒絕到底。極愛翻成了極恨,似琵琶行的三疊——急管哀弦,逼得人透不過氣來。他和她之間正應了那詩的上半句:水紋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後來李益經常在精神恍惚間看到有男子模樣的人和盧氏來往,誤以為盧氏有私情,常常打罵盧氏。《唐才子傳》中說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閒妻妾,過為苛酷,有散灰扃戶之談,時稱為‘妒痴尚書李十郎’。”這不奇怪,稍微有點人性良知的人,都會被這番索命論嚇成神經衰弱的。除非是完全狼心狗肺,可惜李益還沒那麼壞。
霍小玉因為絕色早夭,多被後人施以憐惜之意,李益卻因此掩了才名,成了十足的負心人形象。雖然李益負心可惡,然而為此傷情而導致心理變態,一生中再沒有快樂的日子,這種懲罰 比死還嚴酷。我看他比因情而夭的霍小玉更可憐。
佛說人有三毒:貪,嗔,痴,霍小玉的死,難說是死在李益的負心,還是她自己的心毒。
如果說他們兩個人可憐,那這故事裡的另一個人——盧氏顯然就是無辜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比起霍小玉自擇才郎,她一個養在深閨的女孩根本無權選擇自己的婚姻,只有聽天由命的份,卻被無端牽進這場情殤裡飽受磨折。
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看李益的詩句,覺得他應該是個有情的人。我相信他是愛霍小玉的。只是因為世事侵襲,不能夠始終堅定,然而這一世的懲罰也夠了。他送了她一命,她毀了他一生。在指責李益負心的同時,誰能保證自己就堅如磐石?
愛情本就該是你情我願,兩不相欠的清潔。 彼此付出也不計較,怨恨也應能饒耍我欣賞的是霍小玉的剛烈,而不是報復之心。但這世間恩怨情仇如絲如繭,不知何日解了三毒,世人才得解脫?
人生若只如初見 正文 三生杜牧,十里揚州,前事休說
外公死了近三年。墳在高高的山上,幽閉的山區。下葬那天我去過,在山下為他送行。後來的兩年,清明冬至都沒有去,只是默然的,在心底遙寄心香一束。
現在想起來,那天彷彿有雨。一切像極杜牧的詩——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只是那個牧童,已經長大了。
這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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