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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智的沒有說出來。
敢情他沒醒之前就已經客串過npc了,還是反串。
不行……這個故事最後那間話他打死也不會說的。
打死……
雖然發了誓打死也不會說。但是……在沒飯吃的威逼和金錢的利下,他很沒骨氣的還是答應了。
反正沒人知道曾經躺在那棺材裡面的就是他。他還找了個懶的方法。拿個錄音機將這段話錄下來。然後穿一件遮住嘴澳黑大衣。看見人進來吃東西就放給他聽就是了。
日子啊,就是混過去的—v—。
不過……顯然的是,我忘記了。這裡是獵人,這裡是貪婪之島。
而叫做金的那個男人雖然看起闌象,但是他確實有個叫傑的兒子,今年13歲了……
—v—
所以,在這種危險的時刻,這樣危險的地點。我無可避免的看見了一個比以上兩個危險加在一起開立方還要危險的黑髮青年,走進了這家店。
由於記憶和真實,或者說漫畫和現實終究是存在著不小的差距的。所以我在這段時間裡有努力的惡補人物關係和人物知識。
雖然通緝犯上面的頭像是標準的主席陀逆十字。
雖然眼前的青年笑的無比溫和彷彿學生。
但是他頭上的白繃帶,耳朵上的藍寶石耳環。
我不說他是誰……不認識他的人死了也是活該。
我看著他。
懷裡的錄音機在感覺到有人停在我面前的時候已經被我按下了。所以目前我發著呆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手上給客人倒咖啡,咖啡杯已經滿了我卻還在不斷的維持倒的姿勢弄的桌面上一塌糊塗。那個毫無感情乾巴澳說著“但是王子到最後的,到底是巫還是公主……”的聲音持續的做著背景。
他看著我。
看完臉看衣服,看完衣服看手,最終回到了臉上。
然後笑的倍把燦爛。
準備開口……
“我不認識你!”打了個冷顫。把手上已經流完的咖啡壺一放,斬釘截鐵的說。
團長大人的目光閃了一閃。
我寒了一寒。
很想給自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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