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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五百錠,族姬一人準金二百錠,宗婦一人準銀五百錠,族婦一人準銀二百錠,貴戚女一人準銀一百錠,任聽帥府選擇。”很明顯,他們不僅要佔有宋王朝的國土和財物,還要佔有宋王朝的女人,來滿足他們的佔有慾。要知道,所謂帝姬就是公主,王妃是皇帝的兒媳,宗姬是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是皇族女子(縣主)。宋欽宗居然很快在上面畫押同意了,於是不可思議的事情終於發生了。開封府不僅照辦,而且《開封府狀》還儲存了這恥辱的見證:一份詳細的帳單。帳單上各類婦女的價碼與金人所開列的完全相同,只是將“貴戚女”改成了“良家女”,這表明受害面更廣了。部分女子經“帥府選擇”,被“汰除不入寨”。下面就是開封府官員“用情統計”後的明細帳:
選納妃嬪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準金一千錠,得金一十三萬四千錠,內帝妃五人倍益。
嬪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準金五百錠,得金二十二萬五千五百錠。
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準金二百錠,得金二十四萬八千二百錠。
宮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單四人,宗婦二千單九十一人,人準銀五百錠,得銀一百五十八萬七千錠。
族婦二千單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準銀二百錠,得銀六十六萬四千二百錠。
貴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準銀一百錠,得銀三十三萬一千九百錠。
都準金六十萬單七千七百錠,銀二百五十八萬三千一百錠。
上述清單中,被一次抵押折價的各類女子竟然多達11635人!這是場多麼大的劫難!
緊接這份帳單的是寫有上述皇族成員姓名和年齡的一長串名單。上面寫滿了柳腰、青蓮、春羅、蕙卿、硃紅這些令人讀後口齒留香、遐想芳容的姓名和十八歲、十九歲的青春年華,這些都是一個個真實的生命,一個個美的化身,居然遭此摧殘!更加不幸的還有許多兒童。在“皇孫女三十人”中,最大的只有八歲,最小的僅一歲;在“王女二十三人”中,十歲以下的就有十四人。
幾天後,這些女子陸續落入金人之手。《南征錄匯》記載,“自正月二十五日,開封府津送人物絡繹入寨,婦女上自嬪御,下及樂戶,數逾五千,皆選擇盛裝而出。選收處女三千,餘汰入城,國相自取數十人,諸將自謀克以上各賜數人,謀克以下間賜一二人。”所謂國相就是金兵的另一統帥完顏宗翰。從此,這些女子只能是任人宰割,身心都受盡凌辱。次月五日夜,完顏宗翰宴請手下將領,令宮嬪換裝侍酒,不從者即予處死,手段極其殘忍。當時,有鄭氏、徐氏、呂氏三位婦女抗命不從,被斬殺,又有“烈女張氏、曹氏抗二太子(完顏宗望)意,刺以鐵竿,肆帳前,流血三日。初七日,王妃、帝姬入寨,太子指以為鑑,人人乞命。”在這種威逼下,仍有婦女抗命不從。初九、初十兩天,又新押來九名王妃、帝姬,其中一人不從。下面是她與完顏宗望的對話:
二太子曰:“汝是千錠金買來,敢不從!”婦曰:“誰所賣?誰得金?”曰:“汝家太上(指宋徽宗)有手敕,皇帝有手約,準犒軍金。”婦曰:“誰須犒軍?誰令抵準?我身豈能受辱?”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宮女數千,取諸民間,尚非抵準,今既失國,汝即民婦,循例入貢,亦是本分。況屬抵準,不愈汝家徒取?”婦語塞氣恧,隨侍小奄屢喚娘娘自重,婦不自主,小奄遂自刎。
完顏宗望居然說得頭頭是道,將強迫婦女說成是女子應盡的本分,還認為這種抵押作價比宋廷徵召民女入宮要寬厚優越,弄得這位婦女有口難辯,氣塞語咽。這非常真實地反映了當時雙方的心理。類似衝突還發生在宋徽宗與金帥完顏宗望、完顏宗翰之間。完顏宗翰的長子設也馬看中宋徽宗的女兒富金帝姬,在一次宴會上,完顏宗望要宋徽宗將富金帝姬給設也馬,宋徽宗不同意,理由是富金帝姬已經出嫁為蔡京的兒媳,不能不顧廉恥,再嫁二夫。完顏宗翰聽後大怒,嚴厲斥責道:“昨奉朝旨分虜,汝何能抗令?堂上客各挈二人。”很難得,這次宋徽宗沒有示弱,抗顏申辯:“上有天,下有帝,人各有女媳。”結果被完顏宗翰呵斥出去。儘管宋徽宗比上面那位婦女強硬得多,但他與那位婦女一樣,終究是個失敗者,無法改變他女兒的命運。金兵撤退途中,設也馬迫不及待地公然以富金帝姬為妻,回到上京之後,更是得到金太宗的進一步詔許,“賜帝姬趙富金、王妃徐聖英、宮嬪楊調兒、陳文婉侍設也馬郎君為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