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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一個充滿可能的時間和空間力量,並且加上了人類的主體行為,在這種客觀與主觀相互作用的歷史肌理中,人類自身的主觀作用相對於客觀時間與空間的作為就顯得更為顯要,甚至,這種主觀作為可以直接決定歷史的方向。基於這種觀點,在這裡我們就可以討論一下,什麼樣的人類歷史是我們可以接受或是所期望的,而什麼樣的歷史則難以被我們接受?或者說,當歷史以活化的姿態出現在每一個人面前時,我們都有可能進入歷史併成為一個歷史的參與者和評判者,從而得出對歷史的自我看法與結論。一旦如此,我們則因為這樣的歷史參與而實現對於過往歷史的真實審視,以致使我們能夠更好地擁有一個面對今天和未來的歷史態度。這樣,一個很基本的問題就被揭示出來了:什麼才會是我們評判歷史的真正標準?這個標準將不僅僅用來評判過去,同時更可以用來檢省現在與未來將要發生的歷史。
裂變:渾沌的能量(5)
在歷史之中探索這一標準的實際上大有人在。盧梭在1762年發表的《社會契約論》中專門了討論了社會的“普遍意志”,他是這樣說的:聯合起來的幾個人只要自視為一個整體,他們就只有一個意志,就是他們共同的生存和普遍的幸福。這時,國家的全部力量既勃發又單一,它的準則既明晰又醒目,沒有錯綜而矛盾的利益,共同的利益處處都明明白白地顯示出來。繼而,他又說道:只有一種法律從本質上說需要一致的同意,這就是社會契約,因為社會的結合是世界上最自願的約定,所有人都是生而自由和自主的,任何人,不論以何種藉口,都不能不經他(任何人的對方)的同意而奴役他(任何人的對方)。
可以看到,在這個標準之中,人類社會的契約與共同利益和價值觀將成為標準取值的最重要一部份。這個理由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歷史的構成將不因任何個體為標準,而是以人類全社會或國家整體社會為標準。所以,我們必須為歷史來建立一條評判的基準線,也可以稱之為歷史底線,當歷史在這條底線之上執行與發展時,我們可以獲得一個社會普遍認同的評價許可或者是好的評價結果,當歷史在更高的取值段位上執行時,我們可以認為它更好或者說符合大部分人類(人類社會共同契約範疇內)的理想;而當歷史處於這條底線之下時,我們則會認為它不好或是糟糕。作為衡量標準的這條底線,則必需是人類共同價值的最低要求。這個最低要求,也是一個普遍意義上的人本要求,既是在人類社會中每一個人類個體的平等、自由要求,以及其獲得生活與工作並追求幸福的要求。
關於這一要求的討論,較之於中國傳統歷史,在歐洲的思想啟蒙時期就已經開始了。還是在歐洲宗教改革之前,來自佛羅倫薩的尼科羅。馬基雅弗利(1469…1527)就在他所著的《邦主鑑》討論權力與自由的話題了,他明言闡述了“約制與均衡”的理論學說,指出君主、貴族、平民皆應在邦國的憲法中各佔一份,這樣便可以“彼此互動約制”。可以觀測到,這是歐洲繼其漫長的中世紀之後而產生的最早社會的共同利益思想之一,在這個幼稚然而很寶貴的思想探索中,一個進步社會的雛形開始誕生,由君王一統天下的權力正在由貴族和平民所期望共同享有並獲得社會性的整體均衡,憲法開始變得趨向獨立。這一個階段中所產生的科學與發現間接地幫到了啟蒙思想者們的忙,無論是哥白尼還是開普勒抑或是伽利略和牛頓,他們從另一個方向上破除了君權神授與宗教話語權的傳統權威,科學的最早成就使人們看到了新的客觀世界。這扇門被開啟了。
接下來的培根們似乎可以更加輕鬆地談論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他提出“知識就是力量”,這在當時是石破天驚的一句話,這使君王所擁有的最大權力開始動搖。這樣,更多的人們開始討論國家、討論權力、討論人類的情感以及善惡與幸福的標準,總之,就在這段歷史中,湧現出一大群開始對傳統社會與國家甚至君主們進行廣泛研討的人們,並且將他們的言論佈散天下。到了笛卡爾的時候,這種思想已經發展到了一切必須值得“懷疑”,以及對“我”的發現和對思維能力的認識,他乾脆把這一些啟蒙的思想寫在了《宇宙論》、《方法論》、《哲學原理》、《沉思錄》甚至有一本叫做《論胚胎的形成》的書中,他熱衷科學、數學、幾何學、生物學以及哲學等等,如同一個第一次來到迪斯尼樂園的孩子,他想在這個人類發現自身客觀存在的新世界之初就瞭解一切,他甚至為人類發現並創立了座標系,以此來為平面上任何一個點找到準確的定位(儘管他本人並沒有發現這一座標系方法對於人類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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