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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鐘的車,從商店A到B商店花10分鐘可以省40元,從C商店到D商店花10分鐘可以省50元。
花費同樣多的時間和精力,到另外一個商店買手錶會比到另外一個地方買鬧鐘多省10元錢。理性的決策者面臨這兩個問題的時候,他應當考慮的是自己是否值得為節省這些錢而付出10分鐘的時間和精力。如果覺得花費10分鐘去節省40元是值得的,那麼他就不應該到另外一家商店去買鬧鐘來節省40元,而是更應該到另外一家商店去買手錶來節省50元。如果決策為了節省50元而騎10分鐘的車不值得,那麼他就不應該為節省50元而到另外一家店去買手錶,更不會為節省40元而到另外一家店買鬧鐘。
總之,不管怎麼樣,相比節省40元的鬧鐘,理性的決策者都應該更加傾向於去購買那個節省50元的手錶。可是事實上,人們的選擇卻是與之相反的。這是因為這兩筆交易給人們帶來的“交易效用”是不一樣。人們覺得騎車10分鐘去買100元降到60元的東西要比買6600元降到6550元的東西更加值得,雖然從絕對數值上來看,後者省的反而更多,但“正常人”會這樣考慮:100元的鬧鐘降價到60元,那是節省了40%,而6600元的手錶降到6550元,降價幅度不到1%。同樣的道理,你是否對一輛優惠100元的汽車無動於衷,但是卻會關注一隻優惠100元的微波爐?在這裡也是交易效用在起著作用,不過這裡的交易效用是由於價格差額與售價的相對比例所引起的,因而我們將此稱之為“比例偏見”。
有人也許會說,這樣的選擇並沒有什麼欠理性的。因為像鬧鐘這樣的小東西,我一年要買上好多次。如果我每次都能省上40元錢,那買十次就可以省上400元錢了。而對於名牌手錶這樣的東西,我一年頂多就買一次了,就算省個50元錢又有什麼了不起的呢?我要說的是,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也許像鬧鐘這樣的東西你一年的確會買上十次,如果你每次都能夠省40元錢,那麼一年的確可以省下400元錢。但是每次為了省下40元,你都需要花費10分鐘時間和精力的成本,那麼要省下400元錢所花費的成本就不是10分鐘而是100分鐘了。收益翻了10倍的同時,成本也提高到了原來的10倍,這並不影響成本和收益的權衡比較。
也許讀到這裡,你會有所疑問:難道根據比例來判斷是錯誤的嗎?我們在做投資的時候不都是看投資回報的比例來決定是否進行投資的嗎?沒錯,有些時候,我們的確應該以比例作為決策的標準。比如說,現在有兩個投資專案讓你選擇,第一個專案是投入100元,一年後可以得到40元的收益;第二個專案是投入6600元,一年後可以得到50元的收益。你應該選哪個專案呢?毫無疑問,當然是第一個,它的投資回報率高達40%,而第二個專案的投資回報率還不到1%。在這裡,我們比較的是收益——40元和50元,與成本——100元和6600元。用100元的成本可以得到40元的收益是相當可觀的,而投入6600元才得到50元的收益就沒有什麼吸引力了。
然而,這和我們前面提到的鬧鐘和手錶的問題是完全不一樣的。在鬧鐘和手錶的問題中,我們也應該將成本與收益進行權衡。不同的是,不管是換個地方買鬧鐘還是換個地方買手錶,我們所需要付出的成本都是騎10分鐘的腳踏車,這是沒有差別的。100元和6600元是鬧鐘和手錶的原價,這兩個數字和換家商店可以得到的收益是沒有關係的。10分鐘的時間是一個絕對值,在成本相同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看究竟省了多少絕對的量,而不該受到節約量與原價比例的影響。但是大多數的正常人往往過多地看重比例,而忽視實際收益的價值。
正常的傻瓜在消費時,通常更加關注優惠的比例而不是優惠的絕對值。
如果你想少幾分正常,多幾分理性,你應當僅僅考慮你所能得到的優惠的數額以及你為獲得優惠所花費的成本。
在此,我再給你講個關於我朋友的故事。若干年前,我的一個美國朋友委託一家房屋中介機構買房,他和中介公司簽了一個排外的合同,合同規定,無論我的朋友最終買什麼樣的房子,不管是否是中介公司找到的房源,只要買房成功,我朋友都需要支付給中介公司最終房價的3%作為佣金。不久,我的這位朋友透過自己的關係買到了一套價值20萬美元的房子。因為整個過程中介公司沒有出過任何力,我的朋友自然不樂意支付給他們3%的佣金。所以他想和中介商量看看可否免去這3%的佣金。中介表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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