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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要好。如果一個政府不明白這個道理,很有可能減少了財政收入,刺激消費卻作用不大。遺憾的是,大多數政府顧問都是經濟學家,經濟學家認為人是理性的,對於完全理性的人而言,既然這三種方式最後要交的稅收是一樣的,即都為20%,那麼這三種方式對納稅人的作用也應該是完全等價的,既然如此,當然選擇最容易操作的第一種減稅的方式了。這樣的選擇導致的結果就是政府的財政收入減少了,但是消費卻並沒有增加,刺激經濟的作用也不明顯。由此可見,明白心理賬戶的存在對於政府制定經濟策略也有非常大的意義和參考價值。
收入來源不同導致消費傾向和風險偏好不同
再來看看人們收入的心理賬戶帶來的另外一個效應:人們對不同來源的收入往往會有不同的消費傾向和風險偏好。
看看你怎麼回答:
有一次你去澳門承接一個專案,經過幾個月辛苦的工作,專案終於做成功了,你也因此得到了10萬元酬金。這個時候,澳門的朋友對你說,你難得來一次澳門,不去賭場玩一下太可惜了。他邀請你一同去澳門賭場玩二十一點,請問你會去嗎?請圈出你的決定:
去 不去
再來看看下面一道題目:
你在澳門旅遊的時候,運氣特別好,在澳門的賽馬場賭博贏了10萬元。此時你在澳門的朋友約你去附近的賭場玩二十一點,請問你會去嗎?請圈出你的選擇:
去 不去
請想想看,在哪一種情況下你更會去?是不是在第二種情況下你更會傾向於去賭一把呢?同樣是10萬元錢,都是你自己掙來的,即使掙來的方式不同,但理性地說,這兩個10萬元對你而言應該是沒有差別的,你是否會用10萬元去賭博是不應該受到這10萬元來源的影響的。
但是由於這兩筆錢一個是透過自身努力辛辛苦苦掙來的,一個是透過運氣從天而降博來的,你對待它們的態度就這樣有了天壤之別。這種現象在行為科學中叫作賭場贏利效應(House Money Effect),指人們對待賭博賺來的錢和工作賺來的錢在消費傾向、風險偏好等方面都存在著差異:對賭博或外快得來的錢往往敢於冒風險,消費起來大手大腳;對工作賺得的錢往往患得患失,不捨得花。
繼續下文之前,我再來給你講一個參考貝爾斯基和基洛維奇(Gary Belsky和 Thomas Gilovich)教授提出的例子而改編的故事:
有一次,正常的傻瓜和他的妻子到澳門旅遊。正常的傻瓜是一個賭棍,第三天就輸光了身上所有的錢。那天晚上他在旅館輾轉反側,突然看到地上有幾個一元的硬幣,恍惚間他感覺到17這個數字在硬幣間一閃而過。經常賭博的人會變得很宿命,正常的傻瓜認定這個數字能夠帶給他好運。於是他穿戴整齊出門,又去附近的賭場賭博。這次他賭的是數字,他選擇了數字17,然後用五元錢硬幣作為賭注,輸了就賠進去,贏了就得到35倍的數量。當然在那麼多的數字中間,小球能擊中17的機率是非常小的。但是奇妙的是,一上桌這麼小的機率就給威廉碰上了。於是他更加認定17帶給他的魔力。他繼續下注,一次又一次地,小球像裝了吸鐵石一樣往17這個區域跑。他的錢從5元到175元到6125元,最後到了750萬的時候,賭場的老闆不願意再玩下去了。正常的傻瓜正在興頭上,越來越堅信17給他帶來的靈感和好運,當然不肯就此罷休,他著魔似的揣著剛剛賺來的750萬去了附近的另一家賭場,玩一種類似的賭法,他依舊選擇17作為自己的幸運數字。但是這次幸運之神不再眷顧這位沒有節制的賭徒了,正常的傻瓜輸得分文不剩,最後只得沮喪地回到旅館。此時妻子正著急地在樓下等候著他,見他回來忙問他上哪兒去了,他說去賭博了。妻子又問他是不是又輸錢了,你猜猜看他說什麼?
“還行,輸了5塊錢。”
請你仔細想想看,正常的傻瓜到底輸了多少錢?事實上,他輸的遠遠不止5塊錢,他輸的是750萬!賭博賺來的750萬和工作賺來的750萬從傳統經濟學的意義上講沒有任何差別。但是很顯然,正常的傻瓜並沒有把賭博贏來的那750萬當作自己的收入看待。這也是為什麼賭徒的口袋裡永遠沒有錢的道理。賭博贏來的錢在他們心裡專門被放在一個賬戶中,這個賬戶裡的錢是“上帝”掌管的,屬於來也匆匆去也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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