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部分(第3/4 頁)
正是:
替天行道人將至,
仗義疏財漢便來。
究竟林沖對吳用說出什麼言語來,且聽下回分解。
吳越評70回本水滸傳 第十八回(7)
【簡評】
這一回書的回目,叫做“林沖水寨大併火,晁蓋梁山小奪泊”,實際上在“林沖火併王倫”之前,還有許多故事,在回目中沒有反映出來。
這一回書的開頭,寫到濟州府府尹派緝捕巡檢和緝捕使臣各自帶領五百人馬,到石碣湖去搜捕,晁蓋等人得到訊息,決定到梁山泊去入夥兒。按照常情來安排,晁蓋等人只要在大軍到來之前溜之大吉、逃之夭夭,官軍到來,抓不到人,也就算了。最壞的後果,不過多抓漁民幾條魚、幾隻雞。但是施耐庵偏偏要在這個節骨眼兒上顯示一下這幾個人的本領。於是出現了《水滸傳》中的第一場“匪警戰”。——實際上,這一場戰爭,不但完全沒有必要,完全沒有勝利的希望,而且還會給晁蓋等人帶來了許多惡果。第一,與官府之間的矛盾加深了;第二,王倫既顧忌你們這幾個人本領太大,也顧忌你們和政府結的“樑子”太深,你們投了梁山泊,會把戰火引到梁山泊來。
《水滸傳》的作者,最善於寫殺人放火,但是卻不善於寫戰爭。
這《水滸傳》的第一場戰爭,官方是五百訓練有素的官兵,加上五百“眼明手快”、善於緝捕的“刑警”(按當時濟州府的實力,我估計絕不可能有五百緝捕人員,更何況書中說的是“召集眾多做公的,整選了五百餘人”,也就是說,還有許多人沒有被選上);匪方卻只有五條“好漢”(另兩條好漢吳用和劉唐保護老小和財產去了)加上十幾個打魚的漁民。雙方實力,完全不成比例。從任何一個角度分析,讓這一千官兵全軍覆滅的可能性是極小的(如果事先經過偵察,官軍分兵一半,去李家道口攔截老小,劉唐和吳用,肯定無法抵敵)。但是這一場“警匪戰”,還非讓“匪方”大獲全勝、讓“警方”全軍覆沒不可,不然,就無法給“好漢”們揚威立萬了。於是就出現了一場讓金聖嘆稱之為“墨兵筆陣”——也就是“紙上談兵”的兒戲式的戰陣:利用天時、地利、人和,再加上妖法魔法,人工製造了一場“以少勝多”的空前絕後的戰例。
首先第一條:這五百官兵,可不是烏合之眾。儘管當時“當兵吃糧”的人大都不是什麼“精英”,不一定都懂得“盡忠報國”,但是例行的操練,還是少不得的。不能說他們一個個都是酒囊飯袋,根本就上不得戰陣。再說帶兵的將軍。在文官系統,利用裙帶關係走後門當上一官半職的人不是沒有,甚至可能很多;但是在武官系統中,這可是要實打實帶兵打仗的差事,武藝上、戰陣上,要是猴兒戴鬍子 —— 一出也沒有,那可真是寸步難行了。何況五百官兵之外,還有五百做公的,也就是“刑警”和密探。這些人都是人精子,不見得會比當兵的更能打仗,但是一定比當兵的機敏狡猾。
在這第一次戰役中,主要是四個人出風頭:一個是公孫勝,三個是“阮氏三雄”,加上一個晁蓋當配角,幫著砍人。吳用和劉唐護送老小和財物去了,沒有參與戰事。以五個人加上十幾個漁民,就算一共二十個人吧,而且也只能算是“烏合之眾”(事先不可能經過訓練),居然能夠“全殲”五百訓練有素的官軍加上五百機靈的“做公的”,單單放走了何濤一個;這在古今中外的戰史上,恐怕也絕無僅有。整個石碣村,好像都聽三阮調遣似的:一百多條船,都不藏起來,故意引誘官軍搶去使用,一邊在湖蕩中殺死他們。此外,還有許多條小船,裝了蘆葦,點著了火,去燒滿載官軍的大船。船,不論大小,都是漁民的命根子,誰捨得呀?——難怪金聖嘆也不相信這是“真有是事”。他是這樣評論這次戰役的:
何濤領五百官兵、五百公人,而寫來恰似深秋敗葉,聚散無力。晁蓋等不過五人,再引十數個打魚人,而寫來便如千軍萬馬,奔騰馳驟,有開有合,有誘有劫,有伏有應,有衝有突。凡若此者,豈謂當時真有是事?蓋是耐庵墨兵筆陣,縱橫入變耳。
在這場戰爭中,我們就沒看見官軍中負責指揮的“緝捕巡檢”做過什麼戰略部署,甚至沒說過一句話、下過一次令,完全是一副傻等著挨宰的可憐相。倒是何濤,還身先士卒,敢於親自到前線去偵察敵情。你想啊,既然這支隊伍是到湖泊中去剿匪的,軍中怎麼可能沒有深知水性的水軍?竟能讓“阮氏三雄”像耍弄小孩子一樣被整得暈頭轉向、不知所措?作為一個指揮官,難道會連“地理不熟,切不可孤軍深入”這樣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