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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國社會的未來,的確是很危險的。
公務人員的素質,通常不可能透過當了“公務人員”之後,在公務工作中來自然提高。所以,關鍵就在於公務人員的選拔。也就是說:要把高素質的人,選拔為公務人員,而不是期待低素質的公務人員提高素質。這也是次序問題。因此,公務人員的選拔制度和選拔機制,就成了問題的關鍵。
透過制度,選拔高素質人才,使之成為各級官員以及普通公務人員。從古到今,可能都是和平時期(而不是戰爭或動盪年代)的盛世、治世和政治清明時期中人們所追求的政治目標之一。兩漢至兩晉南北朝,選拔幹部是推薦制度,薦舉徵辟,把前任高階幹部信任或欣賞的人才,提拔到高階領導崗位。隋唐以後,叫做科舉制,用考試成績來選拔幹部,使得人們無論出身如何,都能夠透過“苦讀”來提高自己的素質,再透過不同級別的考試成績,成為“公務人員”,進而成為“高階公務人員”(官員)。
透過嚴格的、甚至科學的選拔制度,是否就能夠保證“公務人員隊伍”均由高素質人員組成呢?還是不一定。因為,公職人員在公務工作中有可能蛻變墮落。為防止這種情況,在古代縣一級的負責幹部,就是經常要輪換調動,避免其與當地豪紳結黨營私。唐代著名宰相狄仁傑,到中央工作之前,就曾在好幾個縣裡當過縣長。而在調動工作時,也不能帶上一批自己熟悉的幹部一起調動,因為調動正是要防止拉幫結派。古代官員能否攜帶家屬和老婆,也是有規定的,以防“告枕頭狀”和“拉裙帶風”。在古代,縣一級的政府機關相當大,常有數百上千名“公務人員”,甚至更多。與中央(朝廷)一樣,也分縣尉和縣宰等不同部門,處理大量民事問題。事情並不像京戲上那樣,只有一個縣太爺吆三喝四。所以,“公務工作”從古到今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在古代,除了動亂的年代,除了昏庸的皇帝,通常皇帝是要將政權交給他的大兒子的。所以,皇帝從主觀上講,一般也並不希望貪官汙吏橫行,以至官逼民反,天下大亂,他的位子也就坐不穩了。皇權和政權雖是一體,但皇帝和政府大員們之間,仍有相互“制約”的關係。皇帝面前有諫議制度和諫議大夫(雖然貪圖享樂的皇帝常常“諫”不住),而大臣和官吏們面前又有高高在上的皇帝。可能正是這樣一個基本原因,使得中國古代皇權制度穩定延續了兩千多年。但是,儘管皇帝也可能會懲治貪官,但非人道的、不給人民以“尊嚴與自由”的皇權制度,仍然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極大的痛苦。
在中國古代的皇權時期,公務工作儘管是低效率的,很多地方甚至是殘暴的、草菅人命的,但面對全社會的“公務”工作本身,仍是不可少的。例如,由於天氣的自然變化的規律,在農業上大致上會出現3年豐產、3年平產、3年減產,約10年一個週期。在中國古代農業技術條件下,這是很難改變的。中國是個以“農業為本”的社會,因此豐年時多收了三五斗就會出現“穀賤傷農”,而歉年時由於糧商高抬糧價,農民活不下去,便可能發生搶糧、吃大戶、或鋌而走險。為了防止因私商賤買貴賣而引起的社會動盪,許多朝代設立“常平倉”,國家在豐年時平價購買糧食,歉年時平價出賣糧食,好像蓄水池,使社會避免動亂,這就是公務工作的作用。另如,民間常難以避免發生各種糾紛,會發生各種械鬥或私刑,進而引起大規模騷動,影響社會安定,此時只有公務機關和公務人員進行管理、調停或賞罰,才能夠制止各方的暴力行動,使社會重新歸於安定。如果沒有公務機關,如果沒有有效的公務工作,那麼全社會肯定會亂成一團,強者為王,流血不止,失去正常的社會生活。
所以,在任何歷史時代,公務工作必不可少。這也是人類生活的基本需要之一。
鑑於歷史的教訓,我們當前的“政府改革”應當注意些什麼?我認為,主要要考慮兩個方面:
1、如何建立“選拔”素質的優秀公務人員的機制。
2、如何健全公務機關的各種公務“職能”。
在西方國家,有專門培養公務人員的地方。例如,日本就有專門的“官僚學校”,經過專業的“公務意識”和“公務技能”的訓練,這些具備了“公務素質”的畢業生將走進國家的各個公務機關任職。如前所述,機構和人數,都不是最關鍵性的,公務人員的素質才是最關鍵的。這些“官僚學校”的畢業生,是將“公務”作為職業的。作為職業公務人員,不犯錯誤,沒有醜聞,那麼他們在國家機關(例如通產省)中的工作就是穩定的。他們將依工作成績而獲得升遷機會,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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