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標,終於達到了。更為驚人的是,與全國各行各業出現下崗大潮的同時,據報道:政府在3年內裁減了50%的公務員。截止2001年底,全國公務員總數為528萬人(再加上200多萬離退休幹部,屬於國家財政支付薪水的“公務員”數量為700多萬人;而在我看來,“離退休人員”不應再作為公務員一例看待)。這幾年精簡機構的“力度”不能算小了。現在是否可以告一段落、安靜下來、全力投入建立一個好的、穩定的、長久的“政府行政秩序”了呢?好像不行,現在,人們在報刊上看到的“主流文章”仍在抱怨:國家公務員整體數量仍然龐大……、財政過於吃緊……,關鍵是我國需要財政供養的人員基數過於龐大……等等,給人一種貌似有理的感覺。所以,精簡機構,全力瘦身,並將其作為政改主要目標的這股勁兒,還並沒有過去。
但實際上,500多萬公務員,對於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也實在並不算多,只佔總人口的3。8%。而根據網上材料,美國1996年聯邦和地方政府的公務員(不算國營事業單位)比例為7。49%,德國為6。45%。其他國家都將“國營事業單位”的人數統計在內,比我國比例高的有英國(5。60%);法國(9。08%);加拿大(16。45%);澳大利亞(7。94%);紐西蘭(7。50%)。比我國比例低的有日本(3。52%);韓國(2。03%);新加坡(3。67%)。似乎東亞國家都低些。我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目前公務人員有18萬餘人,由於財政困難,打算在3…4年內減到16萬人,該比例與東亞情況差不多。但香港公務員的平均工資,起碼比內地高10倍以上。董建華先生的工資比起美國總統,還要高上小一倍。
問題是,以上資料雖然花花哨哨,但我認為,只是“精簡”二字,並未打在“政府改革”的要害上。
顯然,經常精簡機構和人員也是重要的,甚至是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還不是政府的“人數”,而是政府的“職能”和“功能”。一個政府能不能做好自己的“公務工作”,關鍵是確立、並盡力使之能發揮出政府的正常功能。當然,人少些,兵精些,能有效率,更好;但即使效率低些,只要能夠完成政府最基本的“公務功能”,也就不錯。在政府功能和行政效率的關係上,兩者的重要性不能顛倒過來。就是說,問題是:
應當首先確定政府的“公務功能”、再看需要多少公務員“人數”?
還是應率先大量減少公務員“人數”、再看政府還能幹些什麼公務“功能”?
顯然,政府“職能和功能”的改革是最為重要的。這個次序是不應倒過來的,不能管它怎樣、先精簡了再說別的。我們近幾年的“政府改革”,著重在前者,花大力氣先搞精簡,在公務機關內引起人事之類的矛盾不少,結果直到今天,許多地方的政府“公務職能”仍不清晰。此外,政府的“職能”是多方面的,雖然在學術界,政府的“經濟職能”討論得多些,大概與人們最關心切身利益有關,但也未必就被學者們全弄清楚了。更何況政府還有其他的職能,還有與許多其他社會建設的關係需加以整理。例如:法律法制建設、還有法治建設;工會(或許還有農會、商會、學生會、環保組織等)等重要的制約機構NGO的建設;文化教育的建設;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失業保障和醫療改革)的建設;媒體和輿論監督機制的建設……,等等。
另外,我認為,與精簡機構相比,更重要的問題是,在“政府改革”中要想方設法、千方百計地予以解決的關鍵,首先不是“人數”問題,而是公務人員的“素質”問題。
目前,我國社會生活中,發生了大量公務人員利用職權、權錢交易、貪汙受賄、腐化墮落的現象,表現出“公務人員素質”問題要比“公務人員人數”問題大得多。這些醜惡現象,一方面,敗壞了政府的形象,但形象和麵子並不是最要緊的。另方面,使得政府的工作未能正常發揮其應有職能,給人民的利益造成很大損失,給社會帶來混亂和不穩,是最要命的。毋庸諱言,現在的中國很多人喜歡“做官”,為什麼呢?是因為做了官,就有了威風、利益、特權……,還是做官就更能發揮自己專長和智慧、更好地為社會公眾服務?目前中國的大量社會現象說明,前者是主要原因。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疑慮和擔憂。因為,為社會服務本是“公職人員”的天職,若是公職人員不知道自己的天職、或無視這個天職,只拿了“公職”當作個可以“營利”的位置,大量此類人湧進“公務員隊伍”,只可能愈加敗壞“公務人員的整體素質”,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