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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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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準備出國。平素我們還算友好,所以他央我幫他一些工作交接的雜務,我想也沒想就點頭。

燈火通明,夜也不算太黑,所以兩個人獨處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然後,非常突如的,他竟將燈光打暗,我還在笑他的惡作劇,冷不防就那麼被抱住。

被鉗得很緊,幾乎沒辦法呼吸。

第一次被人那麼碰觸,我都可以清楚聽見自己聲音裡的恐慌。

學長是結了婚的。在我耳邊娓娓低訴說他一直想那麼做,已經想很久了。

他央求我不要掙扎不要抗拒,好好讓他擁抱一會兒。一會兒。一會兒他就會放開我。

於是,就那麼一會兒,我被一個男人緊緊抱在懷裡。

那以後,我再也不跟任何識與不識的男人在燈火通明或黑暗的夜裡獨處。

不管同性或異性,我都不習慣別人以任何方式碰觸到我。

好或不好,我大學到底畢了業。

我連典禮都沒有參加。畢業第四天,我的第一本小說出版了。

靠稿費過不了活。一家出版社收我當編輯。就在那裡頭,我認識小遊,更且和她一同分租了一層公寓。

但我到底沒有在出版社窩太久。半年吧,我沒仔細算過。反正最後,我還是把工作辭了,專心寫我青澀的愛情小說。

老實說,我並不是太受歡迎的作者。我的小說裡總嵌了一些教老編頭痛的意識型態的東西,太多形而上的垃圾。

“別忘了你寫的是愛情小說。”老編總是會這麼提醒我。“情節!情節!那是最重要的!”

儘管如此,算我運氣,我還是有了一小群的讀者。那些人以不同的方式,與我有著相似的年少那種心情與沒名目的愁。

那幾年,感情寫太多,我想我性格里一直有種淡淡的哀愁。

二十六歲那年年中,我父母以非常平凡庸碌的方式,照生老病死那平凡的程式,就那麼擺擺手走了。從那以後,我就成了孤兒。

我爸不是會掙錢的人。生活在社會底層,大字都不識一個的人能掙什麼錢?所以,日子一直不是很好過。我媽常說,窮人是沒親戚的。所以,我一直,從來也沒跟任何親戚來往。

我有叔叔姑姑伯伯和舅舅,但我很少與他們打照面過。老實說,走在路上如果迎面來個相遇,我都沒把握我是否能認出他們的長相輪廓。人家不見得勢利,只是我們自己先築了殼。

孤兒的滋味如何?喔,我只能說自由。

這種“自由”其實十分的傷感。悲哀得教人難過。

當然的,我們是沒有遺產這回事。

生活需要繼續。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寫起情色的小說。

那種東西好銷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費逐漸地調漲,一個人的日子也算過得去了。

這當中我聽說沈冬青結婚然後又離婚了。他一直在省高,像恆星一樣始終沒有移動過。我明知道他就在那裡,心裡一直在作夢,卻不知為什麼,始終沒有回去找過,不斷讓青春空白錯過。

為什麼呢?是否下意識裡,我窮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讓我面對他時不自覺地感到自卑退縮?

愛情是有條件的。成熟一點以後,我想了許多。而除了這個,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季雲許。然後,隔年春天,在車水馬龍的大馬路,與 英英重逢。

一鬨始李雲許就不避諱他已婚的身份。小遊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對李雲許 既沒興趣,有什麼好警告。但等李雲許送我第一朵藍色玫瑰時,我就笑不出來了。

我開始給沈冬青寫信。石沉大海,一直沒有迴音。

等李雲許送我第三十四朵藍玫瑰時,我終於、終於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恆星一標,亙古不變。

透過書信文字那種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讓他知道我這些年來心中糾葛的情感。他對我露出一個愛莫能助、抱歉無奈的笑。他又結了婚,但很快又離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沒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離開的時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錢。

其實,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東部海邊晃了數天,直到身上沒錢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樸地回去。

我心中始終有個結,需要一個儀式來化解。

等李雲許送我第五十七朵藍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門前。

他的眼神沒有太多的波動,好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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