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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直到現在,那名社長還很關心我,很喜愛我,他是我的一個大恩人。對我來說特別幸運的是,由於當時那個公司的員工數量很少,所以只要我想學,就有各種各樣的機會。
舉個例子來說,有一次我陪同社長去香港出差,該公司在香港也設有營業部。我們跑到一家華人開的店中,展開了激烈的談判。花了幾個小時以後,終於談成了這筆生意,我們當場就交了現金。
然而,當我們覺得工作告了一個段落,走出了這家店以後,在距離它不遠的一家商店裡發現,一樣的東西在這裡居然要便宜很多。所以我和社長急忙又趕回剛才那家店中,和他們說:“請再便宜一點兒!附近的一家店裡要比你們賣的便宜得多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要是你不把這差價退給我們的話,我們就不走了!”
可是,那家店的主人只是笑笑看著我們,很自如地應答道:“剛才說要買的是你們自己吧。剛才你們不是說這價錢可以嗎?我覺得再便宜一點兒賣給你們也行,可是你們剛才自己說這樣就可以了啊。怎麼到了現在又說要我再便宜一點兒?”
聽到這樣有理有據的話,我們已經沒有任何可以反駁的語言了。確實,剛才是我們自己決定要以這個價錢買的。如果是日本人的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這麼想:“我們之間的生意會做得很長久,所以請你站在我們的立場上考慮一下,是不是能夠接受我們的條件。”那是一般日本人都可以很容易理解的,當然,我們社長也這麼說了,但是,好像完全是徒勞。
“只要決定了就不要再反覆。不行的話就是不行。”所謂的“沒有辦法”,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在一邊看著整個事情發展的我,透過這次經歷,開始明白了所謂的合同到底為何物。
第一章 成為“時間的主人
雙贏
用“雙贏(Win—Win)”原則,建立你的Power Partner(實現目標的重要合作者)在那家公司工作了兩年以後,我覺得自己已經掌握了銷售的基本知識,所以就借社長之力自己成立了公司,從事寶石、時鐘、毛皮和領帶等的貿易。
到底去什麼樣的地方推銷可以使這些東西賣得更好呢?領帶這些東西,男人自己來買,最多也就是一條兩條。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一下子賣出10條20條的呢?寶石和時鐘也一樣,有沒有哪兒會聚集著很多可能會買的顧客呢?
啊,有了!酒吧和俱樂部!肥皂樂園(Soap Land 本義為一種澀情浴場,後引申為妓院)或許也可以,所以我去的都是那些接待客人的服務性行業。當時還有很多公款消費的人,所以我著實賺了不少錢。在所有的店裡,我都靠說“今天是老闆娘的生日”來吸引客人。這樣一來,店裡的人就都會在我這兒買領帶作為禮物送給老闆娘,這樣有時候一下子就能賣出100多條領帶。
當時,我已經採用了類似現在的“千趣會”(日本最大的郵購、網上購物公司)的商業形態。(我只是在自己的周圍展開銷售,而千趣會則是在全國開展業務,這恐怕就是業務員和經營者的差距吧。)無論是在俱樂部,還是在肥皂樂園,都會有一個負責人,我對他們實行獎勵制度,讓他們來幫助我展開銷售。
按照他們賣出的量,我給他們一定的回扣,而作為交換條件,他們要協助我們代辦催收欠款的業務。他們就是所謂的“Power Partner”,也就是幫助我實現目標的重要合作者。當時當然沒有這種說法了,業務員和“Power Partner”的這種對雙方都有好處的關係,互相依靠的關係,拿今天市場營銷的術語來說,就是“雙贏(Win—Win)關係”。
我非常積極地致力於尋找“Power Partner”。他們從女招待和服務生的工資中先行扣除一部分來抵扣欠款。
我所經銷的商品,一般都是高階商品,所以不適合採用事先不預約而直接進行推銷的方式。因為不事先預約而直接推銷的話,顧客根本就不會聽你的介紹,你也就根本沒有機會把東西推銷出去。所以,一定要尋找一個夥伴來一起進行推銷,哪怕開始的時候只有一個也行。
考慮到這一點,我拜託一直照顧我的那名社長,透過他的社會關係,給我介紹了一個俱樂部的老闆娘。在他們開店之前,以他們店裡的女招待為物件,我展開了推銷。當我成為那家店的常客時,老闆娘和女招待們就會給我介紹她們的朋友們開的店,這樣業務範圍就越來越大。
這以後也是一樣,透過她們的朋友再介紹別的朋友,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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