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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70年代末期,市場經濟改革開始之後,中央計劃經濟的作用日趨下降,但金融領域的自由化程序卻有所滯後。例如,信貸指標直到1998年1月才正式廢除。中國銀行體系原本打算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改革,按照商業準則進行信貸決策,而不再依賴國家的計劃安排。但事實上,中央計劃經濟的後遺症依然在信貸分配中起著關鍵的作用。銀行機構仍然受到政府強有力的干預,與中央計劃經濟時代似乎沒有本質的不同。無論是中央部委還是地方省市政府都可以對銀行的信貸決策施加重大的影響。所以,銀行不得不從事所謂的政策性貸款,既要為虧損的國有企業提供寬鬆的信貸條件,為政府糧食收購提供資金,還要為國家指定的優先投資專案貸款等。
薄弱的信貸文化
“軟預算約束”意味著在貸款合同中,無論合同條款規定得如何明確,它也不具有約束力。一般來說,國有企業總是期望政府能夠免除他們的債務負擔,或是在他們無法償還貸款時伸出援手。況且,貸款者(國有商業銀行)和借款者(國有企業)都屬於國家所有,很難使二者之間的關係涇渭分明。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也僅是資金從國有部門的一邊轉到另一邊而已,借款者根本不會重視貸款的償還問題。正因為如此,20世紀90年代初期引發了所謂的“三角債”。此後,有些國有企業為了逃脫向債權人償還貸款的義務,竟然主動宣佈企業破產。
中國的銀行改革:一次新的長征(7)
中央計劃經濟體制給銀行體系帶來了指令性政策貸款以及脆弱的信貸文化,這是中國絕大多數不良債權產生的根源,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的貸款。此後,中央政府開始試圖將政策性貸款和商業貸款區分開來,並於1994年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專門處理所有與公共政策有關的貸款。它們是: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近期的信貸膨脹
但是,我們如果對近期狀況作仔細的分析,就會發現導致銀行體系問題的還有其他一些原因。雖然中央計劃經濟體制的後遺症可能是導致銀行體系弊端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我們仍然不能忽視其他因素的影響,諸如宏觀經濟週期以及銀行自身在管理和內控方面存在的缺陷等。在其他國家,這些因素往往是引發銀行體系危機的重要導火索。
中國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經歷了信貸過度膨脹,致使經濟過熱,通貨膨脹失控。在1991—1995年間,國內信貸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長,遠遠高於20世紀80年代的平均增長率(見圖6)。尤其是投向房地產業的貸款迅速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這一時期房地產業投機的高漲。信貸膨脹不僅帶來了資產價格泡沫,而且為後來困擾中國銀行體系的問題播下了種子。
圖6 中國信貸膨脹 (1991—1996年)
注:Domestic credit——國內信貸;
Investment in real estate——不動產投資;
yoy——當期資料較去年同期變動多少。
資料來源:有關央行簡報、CEIC、高盛公司評估報告
法制和監管不嚴
1991—1996年間的信貸過度膨脹不僅暴露出中央銀行將定量信貸計劃(即貸款指標配額分配)作為貨幣政策工具的完全失效,而且顯現出中國銀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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