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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下,接受上帝的審視。沒有乾巴巴的煽情和讚美,也沒有偏頗的批判和說教,卻用無數個小故事完成了“天人合一、物我一體”的生命思考。
千百年來,無論是荀子的“人力不若牛,疾不如馬,而牛馬為用,善假於物也”,還是當代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者諾頓和默迪的說法,都明確地顯示出“萬物之靈”的人類持有的“人定勝天”的思想。可是隻要縱觀許多古文明的興衰就會發現,這些文明之所以從強盛走向衰落,就是因為在發展過程中很少或根本沒有遵循自然法則,而是以人類中心主義為原則,對自然界進行著有恃無恐地掠奪,最終導致了整個自然生態系統的崩潰。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瑪雅文明、哈巴拉文明,幾乎都是用同樣的手法把自己送上絕路。而《獒》是這樣看待人類和同在一個星空下的朋友的:牧民多吉大叔把一隻瀕臨死亡的小狼崽抱回家來養時,小兒子格桑“很不待見”這隻皺巴巴的小狼崽,於是多吉大叔對他說:“孩子啊,現在草原上的狼一天一天地減少,野兔子在一天一天地增多,咱們的牧場眼看就要荒了,如果牧場荒了,又拿什麼來餵養咱們的羊?咱們是牧民,為了喂壯咱們的羊,咱們打狼殺狼,但有時候,也必須救狼護狼。”極為樸實的話表面上道出了草原生物鏈的關係,往深處走卻是人和自然和諧共處的觀點。
老莊很早以前就認為“萬物與我同根,天地與我同體”,他們相信人與萬物平等,人類沒有凌駕於萬物之上的權力。《獒》所呼喚的人與羊,羊與狼,狼與人要相互依存的觀點正與之一脈相承。所以,在書裡,才會有母獒大黑給小狼崽餵奶,母狼奪回被狼群劫走的小獒來報恩;狼不會吃光所有的羊,而適當的時候多吉大叔還會主動給狼送去羊肉; 不到萬不得已主人公“我”絕對不殺狼,狼不到萬不得已也不會吃人等溫情柔軟的故事出現。就算到了被狼群包圍,主人公“我”仍能心平氣和地理解為這是命運的報復,“曾經自己在狙擊步槍鏡裡守望獵物殺死獵物,總有一天,自己也會被別人死死盯住”。能寫出這些故事的人,心中一定裝滿了愛。
每一個生命都有活著的理由,每一個生命的命運只能由它自己決定。
瞿臘阿娜 (春城晚報)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中國新聞出版報:從《獒》中尋找人缺失的品質
現在網路上標題黨橫行,為一部長篇連載小說起一個字的書名,如果不是內容具備充分的自信,很容易被埋沒在位元海中。而《獒》卻在中文網路被越來越多的網民所關注併成為閱讀熱點。我想這是緣於《獒》中傳達出的感動感染了網路讀者。閱讀《獒》所得到的一個強烈訊號是,這些都是作者曾親身經歷過的事情,以作者質樸的文筆看,他尚且還不能夠熟練地虛構這樣一部長篇大作出來。
自小說開始,作者華文庸便對書中的絕對“女主角”賦予了不一樣的情感。因為受傷痛困擾,“我”不得不從軍隊退役,退役前戰友要介紹一個“女朋友”給他,她便是“我”退役後家也沒回便去看的“黑子”。於是,作為一個特種兵的“我”,和作為一隻藏獒的“黑子”,就這樣開始了他們相互認識、瞭解並且並肩作戰的緣分。他們同樣的勇敢善戰,同樣的忠誠善良,他們身上所具備的共同品質讓人和動物之間擁有了無法用語言形容、也不必用語言形容的默契情感。
《獒》是一本快節奏的小說,沒有拖泥帶水的情感鋪墊,也沒有囉唆的臺詞對白,直接進入主題是這本書的寫作風格,因此很奇異地具備了武俠小說的閱讀感受。同武俠小說一樣,頻頻出現的戰鬥場面充斥著這部小說的整體內容,能在幾十萬字的篇幅裡,將獒與狼的爭鬥場面寫得不重複、不乏味是相當困難的,但我刻意地查閱對比了一下,基本沒有雷同的場景。近乎白描的寫作手法,讓讀者有身臨其境的閱讀快感——這也許就是網路文學的優勢所在,文字鮮活永遠是吸引網民的最大魅力。
以“狼、犬、獒”為主角的小說的流行,是當下網路閱讀和傳統出版耐人尋味的一個現象,總有人將它們的存在上升到探討人與自然的高度上來。其實,這些小說不過是折射了這個時代人們身上所缺失的情感,即勇敢、忠誠、善良、信任等等,我們嚮往同類身上的這些優秀品質,從動物身上去發現和尋找。《獒》在挖掘“獒”身上具備的優異品質上和以往作品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有時我會想,這樣煽情的情感描寫,是不是有些過頭了?但轉瞬又想,在你沒有付出同樣情感的時候,怎麼可以去揣測地認為這種情感不存在呢?
因為《獒》,我第一次閱讀了一些相關這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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