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2/4 頁)
她沒有騎過這種不帶馬蹬的馬匹,預估了一下,怎麼也跑不過他們,最後選擇了停在當地,藏在披風下的手則再次確認匕首插放的位置。
當先那個男人很快追了上來,隨後那個很快也到了,正是前一天晚上在小客棧裡喝酒的。
為首那人臉上掛著笑接近過來,騎在馬上一把抓住寧非馬匹的韁繩,牢牢地在手中。
不祥的預感成為了現實,寧非心臟急遽地跳動,頭臉的肌膚像是被扯皮一般緊繃著。另一個城巡差也追了上來,跳下馬來到她腳下,一把扯住她腳踝。寧非只覺得腳踝上那隻手如同令人噁心的軟體動物的吸盤,軟軟糯糯地摩挲了兩下之後,猛一使力,將她扯落下來。
寧非悶哼一聲,撞進那個城巡差的懷裡,一時間說不出那是什麼感覺,倒是城巡差悶笑著說話:“小娘子孤身一人上路,就不怕遇到大野狼嗎?”
另一個騎在馬上的也下來,說道:“漂漂亮亮的一個姑娘,怎麼穿得跟個男人似的,真是倒了胃口。牟兄,把她頭巾取下來吧。”
抱著寧非那個姓牟的男人點頭道:“霍賢弟說得是,果然是有點倒胃口。”一邊說一邊將寧非頭上方巾和木簪取了,漆黑的發直直地散落下來,牟城巡讚歎道,“這樣好看得多了。偶爾打點野食也是不錯的。”
寧非霎時間眼前昏暗,頭暈目眩中全身上下刀割棍打似的疼痛。那是幻覺,全部都是記憶深處之痛。
她知道的,他們最後肯定不會讓自己活著。這片森林茫茫無邊,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人口。壞事做完之後將人滅口,隨便往哪裡一塞,就不必擔心會被人找到。
古代的名案奇案之所以存在並被記錄下來寫成各種傳奇故事,那是因為被害人的屍體就那麼隨隨便便地出現在活人們的眼皮子底下。如果人死了被埋得不知所蹤,過得兩三年骨肉成泥,誰還會知道有那麼一段命案存在。
寧非死過,她不想再經歷一次那樣的後悔和怨恨。死前所見是一片被城市霓虹汙染了的天空,黑暗的小巷裡偶爾閃過刺傷眼睛一般的銳利刀光。
——你殺過人嗎?
——如果有人要殺你,你下得了手嗎?
——殺與不殺之間只有一紙之隔,跨過這條坎的能夠活命,跨不過去的就只能做刀下冤魂。
老律師說過的話,她每一句都記得,字字箴言,問題只在於能否做到。
她死過一次,教訓慘痛。全是因為她下不去這個狠心。
律師裡面都會知道正當防衛的殺傷不必承擔責任,可是知道又有什麼用,他們不是屠夫,人命也不是用來屠戮的,舉起屠刀本身就是一條高得無法越過的門檻。
寧非看到過自己同事的屍體,因為受理了一個販毒案件的辯護,得知了許多秘密,最後在一個夜晚被捅死在家門外五十米的地方,血流進陰溝,蔓延了很遠。那個同事手裡握著一把半尺長的刀子,可是沒有帶血,刑警勘驗現場時說他始終沒有能夠出手。
寧非曾經以為若是自己,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將刀子捅進哪個人的身體裡,為了自己能夠活命。可是輪到她的那一夜,她還是猶豫了。面對那三個提著鋼筋和竹竿的男人,她當時想的是,得等到最後一刻再出手,到確認無誤他們不會悔改的時候再出手。於是她死了,隨身帶著的匕首被他們奪走,用在她自己身上。
這全部都是血的教訓。她整個人整個靈魂,全部都是在地獄裡面摸爬滾打終於熬出來了的,沒理由再犯一次如此愚蠢的錯誤。
意識的恍惚只有眨眼般的一瞬間,寧非抽出插在靴子裡的匕首,用力睜開眼睛,看到男人的臉孔近在眼前。赭紅的披風,墨黑的頭冠,這裡並非前一世,這是她第二次的機會。
正面接近她的那個男人忽然覺得脖子上一涼,緊接著視線裡到處都是血霧。他呆怔了一下,後知後覺地摸上了自己的脖子。
寧非手裡抓緊了匕首,反手往身後那人捅去。可惜明顯晚了一步。手腕上一陣劇痛,匕首被打掉在地。
*** ***
牟未平萬萬想不到打野食這樣的事情做得如此棘手,居然還踩了黑坑。他看到與他結伴同行而來的霍成功倒地不起,鮮血噴得兩丈之內到處都是。
他們兩個人平常都在一起,算是關係不錯的狐朋狗友、酒肉朋友,眼見他是不活了,牟未平不免覺得恐慌,首先想到的是回去怎麼交差。怎麼解釋霍成功的死亡。
他對聲色犬馬有著非同尋常的熱愛並不代表他是個酒囊飯袋,相反的,在城巡差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