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1/4 頁)
蟲工木橋◇。◇歡◇迎訪◇問◇
第34節:“擬桃源”解(2)
這些山寨出現的最重要的條件,是在戰火紛飛之際,物質生產極端貧乏,社會生機幾乎中斷。在鄖陽地區,“城址俱一片蓬蒿”,鄉間呢?也是“殘破略盡……蓬顆千里”;偌大的鄖陽府治,“戶口不盈四千”。[25]為了要活下去,有些人結伴上山,“結寨以居”,過著共同耕作、共同消費的生活。即使官吏,也是與百姓“並耕而食”,既無爭訟,也無賦稅。“羲皇上人”式的自然主義,主宰著這個特殊小天地裡的一切。這不正是魏晉時期那種瀰漫著氏族公社殘餘氣息的“桃花源”式道家共同體在明末的再版嗎?
在明清之際這一類的共同體中,道德觀念也必然隨著這一特定的生活條件而變化。所謂返璞歸真,公共的道德觀念大為上升。在當時蘄黃一帶的某些山寨中,據近人王葆心氏研究,“有各盡所務之道德……有嚴檢病疫以保安寧之法,凡染疫之人,例棄野外,如英山傅為相之母,居朝陽寨,病疫,即移出寨外,是其例也”。[26]顯然,在這種共同體中,封建的倫理觀念受到了衝擊。
另一類儒家式的共同體,它的顯著特徵,是血緣色彩極為濃重,聚族而徙,生活在形勢險要又有可耕之地的深山裡。在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起義軍鐵拳的打擊下,一些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往往率族擇地,建立這樣的共同體。容城明清之際著名的理學家孫奇逢就是其中的一個。崇禎十七年,當李自成軍“漸逼都城”之際,他“攜家入五峰山,結茅雙峰,親識從者數百家……子孫耕稼自給,簞瓢屢空,怡然自適”。[27]在江西寧都城西的翠微峰,鼓氏也建立過這樣的共同體。頗有文名的魏禧,後亦參與其事。魏禧在《翠微峰記》中載謂:
翠微峰……四面削起百十餘丈,西面金精者(按:乃寧都西十二峰的總名)蒼翠袤延如列屏,東西城大赤如赭,中徑坼,自山根至絕頂,若斧劈然。……甲申國變,予採山而隱,聞邑人彭氏因坼鑿磴架閣道,于山之中幹,闢平地作屋,其後諸子講易,蓋所謂“易堂”者也。予同伯兄季弟大資其修鑿費,丙戌春,奉父母居之,因漸致遠近之賢者。[28]
在《桃花源圖跋》中,魏禧更進一步記載這個共同體內部的情形說:
翠微山……四面峭立,中開一坼,坼有洞如甕口,伸頭而登,凡百十餘丈,及其頂,則樹竹十萬株,蔬圃亭舍、雞犬池閣如村落。山中人多著野服、草鞋相迎,向先生(按:指來訪的桐城文人方密之)笑謂予曰:即此何減桃花源也!……[29]
儒家式的共同體,和其他所有地主階級建立的堡塢、山寨一樣,是敵視農民軍的。其中一部分擁有武裝,且耕且守。但是,在農民大起義急風暴雨的盪滌下,有些共同體也不能不發生變化。如:史載“李自成跨有荊襄承德,漢黃以上與應隨接壤者,塢壁之人,多與賊通而輸之糧”。[30]崇禎十三年,“時李自成養兵襄城,繇郾城而東,塢壁響應”。[31]崇禎十六年,孝感白雲山上的“白蓮寨,寨中人數通賊以內應”。[32]而那些“桃花源”式的道家自然主義共同體,由於政治上大多不是地主、官吏控制的,在農民軍兵臨塢下時,兩者很容易打成一片。可惜限於資料,我們還難以描述他們在一定條件下迅速交融的情景。
當然,這種共同體,不管是儒家式的還是道家式的,都不可能長久地享其天年。“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它遊離於封建統治關係之外,倒退到公社式集體階段的現象,畢竟是也只能是暫時的現象。一方面,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個畢竟不是真空的,被世俗封建社會汪洋大海包圍的孤島,必然發生變化;變化的速度,必然與生產發展的速度等同。生產餘額的一旦出現,終究要導致共同體變質。所謂“夫家有貧富,地有廣狹,丁有眾寡。今富者有堂寢,擅場圃蔬園於堡內,而貧者不足以容身;地廣者衢巷星散,而狹者毛萃不獲”。[33]雖然這是記載的明中葉西北邊境地區某些堡塢內部貧富分化日益加劇的情形,但這對我們瞭解明末某些共同體的崩潰,仍然是有啟示的。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隨著農民大起義的失敗,清王朝重建了統一的地主階級政權,大規模敵對的軍事行動消失,這種共同體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社會條件,很快瓦解。“聖代無隱者,英靈盡來歸”這兩句詩,可以用來形象地概括某些山寨、堡塢自動離析的過程。當然,不言而喻,統一的封建政權,更是決不允許這類世外桃源繼續存在下去的。清初湯斌在《翰林院侍讀愚山施公墓誌銘》中,曾記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