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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見過或聽到什麼人來過沒有?對方說,一大早,聽見一聲敲門。天還未亮,把他們敲醒了,但沒看見什麼人,只聽見敲門聲。她的車子仍舊停在街上。
她看著旅客們,摁動了加文·維爾希克的內部號碼。
“你在哪兒?”他問。
“聽我解釋一下。在這個時候,我不能告訴你或任何人我在什麼地方。所以,你不要問。”
“好的。我想一切都聽你的。”
“謝謝你。沃伊爾斯先生說什麼了?”
“沃伊爾斯先生上白宮去了,我找不到他。我設法今天晚些時候跟他談。”
“太差勁了,加文。你在辦公室裡差不多四小時了,沒幹一點兒事情。我期望的不只如此。”
“需要耐心,達比。”
“耐心要送掉我的性命。他們要抓住我,是不是,加文?”
“我不知道。”
“如果你知道人家要殺死你,而要殺死你的人已經暗殺了兩位最高法院大法官,還幹掉了一位清白無辜的法律教授,他們擁有上百億美元,而且他們顯然是不惜用這筆錢去殺人的,這時你該怎麼辦,加文?”
“去找聯邦調查局。”
“托馬斯去過聯邦調查局,他已經死了。”
“謝謝,達比。那樣說不公平。”
“我現在擔心的不是公平不公平,高興不高興,我更關心的是要活到中午。”
“別上你的公寓去。”
“我不是笨蛋。他們已經到我家去過了。我相信他們還監視著他的公寓。”
“他的家人在什麼地方?”
“他的父母住在佛羅里達州那不勒斯。我猜想校方會跟他們聯絡的。他有一個兄弟在莫比爾,我想到過給他電話,跟他說明整個情況。”
她看見了一張面孔。他在旅客登記處的前面的一群遊客中走動,拿著一份摺好的報紙,企圖顯得跟其他旅客一樣平常普通,但是他走路不大自然,眼睛在搜尋尋找。他瘦長面孔,圓眼鏡,額頭閃亮。
“加文,聽我說。寫下來。我看見了一個不久前見到過的人。也許一小時前見過。6英尺2英寸左右:瘦個兒,30歲,戴眼鏡,謝頂,深膚色。他走了。他已經走掉了。”
“這鬼傢伙是誰?”
“我們沒見過面,誰知道!”
“他看見你了嗎?你在什麼鬼地方?”
“在一家旅館大廳。我不知道他是否看見我了。我得走了。”
“達比!聽我說,不論你幹什麼,跟我保持聯絡,好嗎?”
“我爭取。”
廁所在轉彎角上,她走到最後一個便位,鎖上門,在裡面待了一小時。
……
17
攝影記者克羅夫特在《華盛頓郵報》幹了七年,直至他第三次因毒品罪而被關了九個月,現在假釋在外。他宣稱自己是自由開業的藝術師,在電話簿上刊登了這樣的廣告。電話難得一響。這一行業務他做得不多;他乾的是給那些不知道自己成了靶子的人們拍照。他的許多顧客都是辦離婚的律師,他們需要一點對方的髒東西拿上法庭。幹了兩年自由開業之後,他又掌握了幾手把戲,現在便自命是個三腳貓的私家偵探了。如果有人請他的話,收費每小時40美元。
他有一個顧客是格雷·格蘭瑟姆,他在報館工作時的老友。格蘭瑟姆是個嚴肅的、講職業道德的記者,不過,當他需要一點骯髒玩意兒時,就來電話。克羅夫特歡喜格蘭瑟姆,因為此人能直說自己需要的不光彩的東西,不像別人裝出一副聖人面孔。
他坐在格蘭瑟姆的沃爾沃汽車裡面,因為這輛車上有電話。時已正午,他正在過他的中午大麻煙癮,他把所有的窗玻璃都放下了,不知氣味是否還會留在車內。他的最好作品都是在半醒半醉的時候產生的。一個人如果為了謀生而去守候汽車旅館的話,他是需要沉醉的。
微風習習,從汽車右邊視窗吹進來,把氣味送到賓夕法尼亞大街上去。他是非法停車,又吸毒品,但他並不真正擔心。
電話亭子在相距一個半街口的前方,在人行道上,但是那兒已經不是大街。他使用一架望遠鏡,可以看清掛在架子上的電話簿。一個肥大的女人在裡面,把亭子塞得滿滿的,說話時兩手動個不停。克羅夫特深吸一口,注視著反光鏡裡有沒有警察,這兒是要把非法停車拖走的地段。賓夕法尼亞大街上交通繁忙。
12點20分,胖女人艱難地挪出亭子,不知從哪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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