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頁)
“他沒有露面已經三個星期了。”
格明斯基把玻璃杯放在桌上,拿起一把房門鑰匙。“你想該怎麼辦?”他問胡滕。
“我們要逮住她嗎?”胡滕問他。
“這可不容易,”斯旺克說道。“她可能有槍,會傷人。”
“她是個嚇壞了的孩子。”格明斯基說道。“她是老百姓,不是黑道中人。我們不能隨便到馬路上去抓老百姓。”
“那她就活不長了。”斯旺克說道。
“你怎麼去逮她?”格明期基問道。
“有幾個辦法,”胡滕回答。“在街上抓住她,或者到她的房間去。如果我馬上離開這裡,不消十分鐘我就可以進入她的房間,沒有太大的困難。她不是專門幹這一行的。”
格明斯基在房間裡慢謾踱來踱去,大家都看著他。他看了一眼手錶。“我不贊成去抓她。讓她睡上四小時,到6點鐘跟她會面。如果你們能夠說服我需要逮住她,我也可以讓你去幹。好嗎?”
他們點頭服從。
酒起了作用。她在椅子上打瞌睡,於是便上床去沉沉入睡。電話響起。床罩掛到地板上去了,她的兩隻腳在枕頭上。電話響著,眼皮粘連在一起。腦子完全麻木,失落在夢鄉里了,但是腦子深處的某一個深穴中還有點起作用的東西,告訴她電話在響著。
她的眼睛張開了,但是看不見東西。太陽已經升高,燈光亮著,她看著電話機。不對,她沒有吩咐過打電話喚醒她。這一點她想了一秒鐘,然後便很清楚了。不是喚醒電話。她坐在床沿,聽著電話響。五次、十次、十五次、二十次。它還不停。可能號碼錯了,但是錯號響二十次就停。
這不是錯號。迷迷糊糊的腦子開始清楚了,她移近電話。除了登記處的職員或者負責送飯到房的人,沒有一個人知道她在這個房間。她打電話要過食物,沒有打過別的電話。
電話聲停了。好,是錯號。她走到浴室,它又響了。她數著。響了第十四次後,她拿起聽筒。“喂。”
“達比,我是加文·維爾希克。你沒事嗎?”
她在床沿坐下。“你怎麼知道電話號碼的?”
“我們有辦法。聽我說,你——”
“等一下,加文,等一下。讓我想想。信用卡,對嗎?”
“對啦。信用卡,紙上的線索。聯邦調查局的人,達比,是有辦法的。這不是大難事。”
“那麼他們也辦得到。”
“我想是的。住小旅館付現鈔才行。”
她的心頭一沉,翻倒在床上。這麼回事。不困難。紙上的線索。她可能被他們根據紙上的線索殺掉。
“達比,你還在聽電話嗎?”
“是的。”她看看門上鍊條是不是插上。“是的,我在聽。”
“你安全嗎?”
“我想是的。”
“我們知道一些情況。明天三點鐘在校園開追悼會,接著在市內進行葬禮。我和他的兄弟談過,他們家人要我參加抬靈柩。今天晚上我就到那裡。我想我們應該會面。”
“為什麼我們應該會面?”
“你必須相信我,達比。你的性命危在旦夕,你必須聽我的話。”
“你們一夥人想幹什麼?”
停頓一下。“你是什麼意思?”
“沃伊爾斯局長怎麼說?”
“我還沒有跟他談話。”
“這是怎麼回事,加文?”
“我們眼前還沒有采取行動。”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加文?說給我聽聽。”
“因此我們需要會面。我不想在電話裡談這個。”
“我們在電話裡交談非常方便,你現在能夠做的就是這個。我們就這麼著吧,加文。”
“你為什麼不信任我?”他覺得很委屈。
“我要掛掉電話了,好吧。我不歡喜那樣。如果你們一夥人知道我在哪兒,那麼說不定走廊裡也有人在等我。”
“別胡說,達比。你該用腦子想一想。我知道你的房間號碼已經一個小時,除了給你電話什麼也沒幹。我們是在你的一邊,我發誓。”
她考慮了一下。有道理。但是他們這麼容易就找到她了。“我在聽著。你還沒有跟局長談,聯邦調查局又不採取行動,這都為了什麼?”
“我不很清楚。他昨天決定不要查究鵜鶘案卷。還發出指示把它擱在一邊。我能夠告訴你的就是這些。”
“實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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