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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如往常地被調至6點30分的鬧鐘叫醒。然後去廚房燒咖啡,烤麵包片,開啟超短波廣播,啃著麵包片在餐桌上攤開晨報。我這人看報總是從第一版依序看下去,因此過了好半天才接觸到關於大象失蹤的報道。第一版報道的是日美貿易摩擦問題和戰略防禦構思,接下去是國內政治版,國際政治版,經濟版,讀者來信版,讀者專欄,不動產廣告版,體育版,再往下才是地方版。
大象失蹤的報道登在地方版的頭條。標題相當醒目:“××鎮大象去向不明”。緊接著是一行小標題:“鎮民人心惶惶,要求追究管理責任”。還有幾名警察驗證無象象舍的照片。沒有象的象舍總好像不大自然。空空蕩蕩,冷冷清清,儼然被掏空五臟六腑後乾燥了的龐大動物。
我撥開落在報紙上的麵包屑,專心致志地逐行閱讀這則報道。上面說人們發現大象失蹤是5月18日(即昨天)下午2時。供食公司的人像往常那樣用卡車為大象運來食物(其主食為鎮立小學的學生們的剩飯),從而發現象舍空空如也。套在象腳上的鐵環依然上著鎖剩在那裡,看來是大象整個把腳拔了出去,失蹤的不僅僅是大象,一直照料大象的男飼養員也一同無影無蹤。
人們最後見到大象和飼養員是前天(即5月17日)傍晚5點多鐘。5個小學生來象舍寫生,5點多之前一直用蠟筆為大象畫像來著。這幾個小學生是大象的最後目擊者,後來再無人見到。因為6點鈴一響,飼養員便將象廣場的門關上,使人們無法入內。
5個小學生異口同聲地作證說,那時無論大象還是飼養員都沒顯出任何異常。大象一如往常乖乖站在廣場中央,不時左右搖晃一次鼻子,眯縫起滿是皺紋的眼睛。它已老態龍鍾,動一下身體都顯得甚是吃力。初次目睹之人,往往感到不安,真怕它馬上癱倒在地上斷氣。
以上便是這則新聞報道的內容。
大象之所以被本鎮(即我居住的鎮)領來飼養,也是因為其年老之故。鎮郊的一座小動物園以經營困難為由關閉的時候,動物們都已透過動物經紀人之手轉往全國各地。唯獨這頭象由於年紀太老而無法找到主顧,一來哪裡的動物園中象的數量都綽綽有餘,二來沒一處動物園好事並充裕到足以接收一頭似乎馬上就心臟病發作死去的舉步維艱的大象的程度。因此,這頭象便在所有同伴蕩然無存的形同廢墟的動物園裡無所事事地——當然也不是說它原來有什麼事幹——獨自滯留三四個月之久。
無論動物園還是鎮上,對此都相當頭痛。動物園方面已將動物園舊址賣給了房地產商。房地商準備在此建造高層公寓,鎮上也簽發了開發許可證。象的處理越是長期拖而不決所付的利息越高。可是又不能把象殺掉。若是猴子或蝙蝠之類,倒也罷了。但殺一頭大象太容易暴露目標。一旦真相大白,問題就非同小可。於是三方一起商量,達成了關於老年大象處置的協議。(1)象作為鎮有財產免費領養;(2)收容象的設施由房地產商無償提供;(3)飼養員工資由動物園方面負擔。
這就是三方協議的內容。正好是一年前的事。
說起來,我從一開始便對“大象問題”懷有個人興趣。大凡有關象的報道我統統剪了下來。還去旁聽了鎮議會討論大象問題的會議。所以現在我才可以如此灑脫如此準確地敘述此事的發展過程。話也許有些羅嗦,但“大象問題”的處理很可能同大象失蹤有相當密切的關係,還是容我記述下來為好。
當鎮長簽署了協議而即將領養大象之時,議會中以在野黨為中心(在此之前我還真不知道鎮議會中有什麼在野黨)掀起了反對運動。
“為什麼本鎮必須領養大象?”他們質問鎮長。其主張可以歸納成以下幾條(條條太多十分抱歉,但我以為這樣容易理解):(1)大象問題屬於動物園與房地產商私營企業之間的問題,鎮政府沒有理由參與;(2)所需管理費、食物費太多;(3)安全問題如何解決?(4)本鎮自費飼養大象的好處何在?
他們拉開論戰架勢——“飼養大象之前,下水道的整治和消防車的購置等鎮政府要做的事情豈非堆積如山?”儘管措詞不算尖刻,但言下之意無非是懷疑鎮長同房地產有幕後交易。
對此,鎮長的意見是這樣的:(1)高層建築群的落成在將極大幅度增加鎮的稅收,大象的飼養費之類自然不成問題,鎮政府參與這樣的專案是理所當然的;(2)象年事已高,食慾亦不很大,到於加害於人的可能性可以說等於零;(3)象一旦死亡,由房地產商作為大象飼養地提供的地皮即為鎮有財產;(4)象可成為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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