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1/4 頁)
艿�4合同段拉開了很大的距離。4月下旬評比中,雖然各合同段均達優,但前三名中的第一名F局、第三名S局都在鄭兵分管的5合同段,4合同段兩個施工單位分別排列第四、六名。為此,副總監賈忠回公司受到批評,黎總監也感到十分尷尬,心理無法平衡。為了“平衡”,他在大檢查領導小組會上要求,不要搞名次,設三個等級獎,一等獎一名,二、三等獎各兩名。於是,將他親自坐鎮的、排列第四名的水電G局勉強地粘著了“三”。
副總監賈忠,地質專業高階工程師,分管4合同段及4、5合同段的地質專業。很善於揣摩領導意圖,討領導喜歡。他作為“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來到了大灣對外公路監理部來掌握領導權。兩個中心,他與黎明的關係可想而知。首次大檢查評比結果,同樣給了他當頭一棒。出於自身利益,他們走到了一起。
“就是那個於果,鄭兵的得力干將,要把他們拆開!”他歇撕底裡了。
“當初派他下去時候,是考慮到他能鬧。本來是讓他去鬧鄭兵的,沒想到他們走在一起了。”
“下面的技術力量太強了,要平衡一下,將他調上來。”
“對!”總監發話了。不知他們兩人是否想到,大灣子駐地辦最多時只有6人,黑江村總監辦一直有11人。
“他與我們在一起,還可以多寫寫這裡報道。”賈副總監附和道。
未與鄭兵副總監商量,事情就這樣定了。
5月1日,於果告別了鄭兵副總監及與他共事2個多月的其他同事們,來到了黑江村總監辦。黎總監原打算讓他先幫著整頓4、5合同段的內業,整頓完後負責4合同段兩個施工單位的結構、內業監理工作。
這時,業主南大公路工程管理專案部發現了4、5合同段監理部內部體制與公路監理工作不相適應。5月5日,專案經理章文、總工程師章元及各部門負責人一行巡視了4、5合同段後認為,總監不放權是不行的,各監理工程師必須有簽字權。6日晚在黑江召集4、5合同段監理部全體監理工程師開會。
會上,章經理指出:“目前大灣電站已經國家計委評定立項,為確保電站主體工程按期開工,南大公路必須按期建成優質工程,監理方面應主動配合。具體是:明年3月31日除橋、隧外,要具備通車條件。5月31日,全線要具備通車條件。”
針對目前施工進度嚴重滯後的狀況,章總要求監理部:“將各專業監理人員配齊,發揮每個人的積極性。要有一個實施辦法,理順內部關係,發揮監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著手放權,除重大問題外,都應在駐地辦解決。還要建立休假、替換制度,專業也不能太細。同樣的工程專案,同樣的施工單位,監理力度不一樣,結果不一樣。工作重點應在駐地辦。”
在這樣的情況下,黎總監當即表示:“根據我公司內部制度,不能按公路體制設高階駐地監理工程師辦公室,可以向各合同段派駐駐地監理組。”
章經理最後要求全體監理工程師:“不斷適應工程,人員按合同到位。明天開始,調整人員配置、授權。”
第二天,研究了一天,駐地監理組設定及人員配備方案出臺了。4A合同段駐地監理組,組長文新,測量專業老馮工、試驗專業老胡工。4合同段駐地監理組,組長於果,測量專業小王、岩土施工專業小楊。賈忠副總監兼4A、4二個合同段的地質工程師。5合同段駐地監理組,組長蘭工,測量專業王為、岩土施工專業小董。5B合同段駐地監理組,組長程正國,測量專業小黃、地質專業明豫。原先由賈忠、鄭兵、楊文武三位副總監分別負責的質量、進度、計量改由各駐地監理組行使。駐地監理組仍稱“駐地辦”,具體管工程變更、開工申請批覆、質檢驗收、現場巡視、工地記錄、環保監督。
這次大調整後,除了增加投資超過5萬元的工程變更、月支付憑證需上報總監辦外,其餘都要在駐地辦解決。
駐地辦派了,權力下放了。但黎明總監心理又一次不平衡了。
“事情你們都辦了,要我幹什麼?”
“什麼能力!你們有能力,還要我總監幹什麼?”
於果聽到總監發出這樣的牢騷,心裡有著不祥的預感。忍不住回敬了一句:“黎總監,恐怕是各有所長吧,當上總監是你的本事,拿第一是我的本事!你有能力你幹嘛不自己幹,調我上來幹嘛?”
“這下好了,我沒事了!打3P吧!”
因為派駐駐地辦是業主要求的,不是總監根據工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