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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伍。
晚上“無名高地”,看了一場搖滾演出,相當生猛。
老闆老趙說,啊,你不是那誰嗎,我正要請你們來演出呢。
我趕忙遞上名片,表明我的職業,是一個記者,我說我負責報道這些演出資訊,他於是很高興,放我進去了。
我看了演出,很惆悵,肚子疼起來了。
忽然想起了小康,想得心真痛,最痛的不是愛,是那種不能逾越的距離。是我們從來沒有真的靠近過。明明是不一樣的人。
我以為可以溝通,其實可能,我就是一個不能夠和別人一起的人。
他離開彷彿是天經地義,只是一個證明,證明我不能和任何人在一起。
算了。
等我有了錢,再去買很多襯衣吧。
襯衣薄,便宜,和青春很般配。
第一部分 天真
2003…12…14
“二手玫瑰”演出結束,搶在人群疏散之前,打車返回住處,花25分鐘寫完950字的稿子。
是我從來不會寫的娛樂稿子。
我是一個準時發稿的人。
要在公眾的大廳和陌生的人講話,十分不習慣。
尤其和很多人一起,我就覺得無比地不自在,手腳不知道往哪裡放才好。
想和認識的人說話,和他住在一起。想和小康結婚。想和小康和他的妻子住在房子裡。
他們一定Zuo愛的。
可是我已經不在乎了。
年少輕狂的時候過去了,再不能熱烈地全身心地愛一個人。
剩下的只是懷疑,鬥爭,猥瑣的。沒有人愛我,我也不愛任何人。
我們不能夠相互憐憫。
只希望他在我身邊,我就半閉上眼睛,北京如何之大,已經和我無關,我的世界如此小,歷歷可數。
小康家附近有一家湘菜館,如果不是我們分手,我可能會以為這個世界上惟一的湘菜館。
他如此普通。我愛他普通。愛他之愛我。如此天真。他以為我天真,殊不知是真的天真。真的天真的人,他也不會真的要。
第一部分 嫁衣
2003…12…23
一葦是一個神經病。在我看來,學藝術的女孩子,都是神經病。
一葦說,在你的唱片的首發那天,你會有中國最好的嫁衣,我會親手來制。
她要搞得很華麗。說是要鑲什麼樣的鑽石。我說,便宜一點好,反正貴不貴,也看不出來。她說不行,我要你替我穿著出嫁——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她在我生日那天,在上海和一個剛認識的,在酒吧唱爵士的人,結了婚。一個月後,她要離婚。
她對那個人說了之後,那個人直直看著她。她就開始往樓下跑。
我猜上海的樓,一定很高,可能有100層。所以她會跑很久。
“聖誕節是爸爸的生日。我這樣愛我爸爸,這樣恨他,這樣崇拜他,這樣想佔有他。這樣想叫他絕望,這樣想叫他為我驕傲,這樣想一起快快地死掉,這樣想他陪我一生一世。”
“我一生都被我爸爸毀掉了。”
“可他什麼好東西也沒給我,除了高高心氣和一身癲狂,就什麼都沒了。”
她說,阿飛,你為什麼不張揚一些。我說,我過去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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