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3/4 頁)
然吧。 讓牛|乳流淌。 讓它湧下,湧入那古老草地。 我問她是否可以把詩抄到我的筆記本上。她的笑聲柔和、歡快:“為什麼?詩告訴你誰殺了她?”
“我不知道它告訴了我什麼。也許抄下來就能悟出它到底說了什麼。”
“如果悟出它的意思,”她說,“希望你能告訴我。那是一種誇張手法,我大概知道我想寫的是什麼。不過你不必費心抄詩,你可以把這個拿去。”
“別傻了,這是你的。”
她搖搖頭,“詩還沒寫完,得再加工。我想把她的眼睛寫進去。如果你見過金,一定會注意她的眼睛。”
“對。”
“我最初想把藍眼睛和綠玻璃作個比較,所以詩中才有了綠玻璃的意象,但等我寫出來時,眼睛不見了。我想之前的草稿裡有,但後來刪掉了。”
她笑起來,“它們轉瞬即逝。我把銀色、綠色和白色都寫到了,卻漏掉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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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低頭看詩。“總共多少,十二行?我想至少該有十四行,十四行詩嘛,雖然這些詩行長短不一。我對‘裂隙’這個詞也不太確定。或許押半個韻更好。用‘縫隙’,‘空隙’,或別的什麼詞。”
她滔滔不絕說下去,與其說是對我說,不如說是在自言自語,探討詩中可作修改的地方。“總之拿去吧,”最後她說,“它還遠未成型。真好笑,自她遇害之後,我根本沒再看這首詩。”
“你是在她遇害前寫的?”
“是啊。雖然我用鋼筆抄過一遍,但從沒把它看作完成品。我會根據草稿來寫完這首詩的。我應該可以再想想哪裡該改,哪裡保留。如果她沒死的話,我還會潤飾下去的。”
“什麼使你停下來呢?是震驚?”
“我感到震驚嗎?我想大概是吧。‘這也可能發生在我身上’,只是我當然不會相信。就像肺癌,只有別人會得。‘任何人的死亡都損及於我。’金的死損及於我嗎?我想沒有。我並不像約翰?多恩那樣,認為自己跟全人類息息相關。”
“那你為什麼把詩擱置一邊呢?”
“我沒把它擱置一邊,只是放在一邊。這是吹毛求疵,是不是?”
她考慮了一會兒,“她的死改變了我對她的看法。我想繼續寫這首詩,但不想把她的死扯進去。詩裡的顏色已經夠多了,我不想再加進血色。”
17 我是從莫頓街搭乘計程車到的東十七街唐娜的住處,現在我又搭另一輛到第三十七街金的大樓。付錢給司機時,我才想起還沒去銀行。明天是星期六,所以整個週末我都得把錢斯的錢拿在手中。除非某個搶匪財星高照。 我給門房塞了五美元拿到了金公寓的鑰匙,減輕少許負擔,還順口編了一通謊話,說自己是房客代理人。衝那五元錢,他也迫不及待地相信我。我走上電梯,開鎖進了房間。 警方早就搜過這裡。我不知道他們當初想找什麼,也不知道他們找到了什麼。德金給我看的檔案沒有太多有價值的資訊,但沒有人會把留意到的所有細節都記下來。 我不知道警察在犯罪現場能發現些什麼,也很難判斷他們是否順手牽羊拿走了些什麼。有的警察會劫掠死者,這樣做也無可厚非,在其他方面這些人也未必就一定不誠實。 警察看過太多的死亡和慘狀,為了今後繼續面對這些,他們往往需要把死者非人性化。我還記得我頭一回從旅館房間抬屍出門的經驗。那人吐血而亡,死後多日才被發現。我和一名資深巡警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屍體塞入屍袋。下樓時,每下一級樓梯,我的搭檔就任由屍袋磕碰一次。就算抬一袋土豆,他也不會如此大意。 我還記得旅館其他房客圍觀我們的神情,也記得我那搭檔如何搜查死者遺物的。他拿出那人僅有的一點現金,仔細數過,然後和我平分。 我不想拿。“放進口袋,”他告訴我,“你以為這些錢還會去別的地方嗎?總得有人拿。要不就歸州政府所有。紐約州拿這四十四元錢有啥用?放進口袋裡,然後買塊香皂,洗掉手上沾的屍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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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節:八百萬種死法(49)
我把錢放進口袋。後來,我成了那個抬屍體下樓撞樓梯的人,數錢分錢的也是我。 風水輪流轉。我在想,總有一天,屍袋裡的那個人會是我。 我在那兒待了一個小時。我查過抽屜和衣櫥,不清楚自己想找什麼,也沒找到什麼。要是她有個寫滿電話號碼的小黑本——傳說那是應召女郎的生財工具——有人早在我之前就發現它了。我倒不認為她真有這麼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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