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鞋光可鑑人。回想起來,我從未見他不穿西裝,不打領帶,或是穿破舊皮鞋。 他說:“馬修?斯卡德。我的上帝,只要等得夠久,什麼人都會碰見的。”
“一向可好,丹尼?”
“老了。歲月不饒人哪。你住的離這兒還不到一英里遠,但我們多久沒見了?別怪我話糙,比烏龜王八的一輩子都久。”
“你變化不大。”
他端詳我一會兒。“你也一樣,”他說,但聽上去言不由衷。這麼一個怪人發出的聲音竟是再正常不過的男中音,且沒有任何口音。你本以為他會發出菲利普?莫里斯舊商業廣告里約翰尼那樣的聲音。 他問:“你一直在這一帶?還是特意來找我?”
“我先去了普根酒吧。他們告訴我你或許在這兒。”
“我很榮幸。當然,你來純粹是為了看看老朋友。”
“不全是。”
“我們幹嘛不找個桌子坐下?我們可以聊聊過去的時光和死去的朋友們。你來這兒有什麼事?”
“男孩”丹尼偏愛的這些酒吧都在冰櫃裡備了一瓶俄羅斯伏特加酒。他就喝這種酒,並喜歡冰的,但他的酒杯裡不放叮噹作響會稀釋酒的冰塊。我們在酒吧後面的一個隔間裡坐下,一位矮個女招待迅速送來他的最愛和我的可樂。“男孩”丹尼低頭看看我的杯子,然後抬頭望著我的臉。 “我正在戒酒。”
我說。 “很有道理。”
“我猜是吧。”
“節制,”他說,“我跟你說,馬修,那些古老的希臘人還真什麼都知道。節制。”
他把酒喝掉了一半。他一天喝掉八杯那樣的酒都會安然無恙。就算一天一夸脫酒全灌進那個不足一百磅的軀體裡,我也沒見他露出任何醉態。他從不蹣跚搖晃,從不吐字不清,只是喝個沒完。 那又怎樣?跟我有何相干? 我呷著可樂。 我們坐在那兒,講著故事。如果說“男孩”丹尼有職業的話,那就是蒐集資訊。你告訴他的一切都會在他的腦子裡歸檔,透過把瑣碎的資料拼湊起來後再四處流傳,他就能賺到足夠的錢讓他的鞋子鋥亮,杯子滿溢。他會安排人們會面,從中收點勞務費。他在很多短期企業都有有限的投資,儘管其中大部分企業都多少有些違法,但他總是能做到不惹禍上身。在我還當警察時,他就是我最好的訊息來源之一,他這個線人不收費,只是要點資訊當作報酬。 他說:“你記得盧?魯登科嗎?他們叫他‘帽子盧’,”我說我記得。“聽說過他媽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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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八百萬種死法(10)
“她怎麼了?”
“一個很好的烏克蘭老太太,還住在東第九大街或第十大街,我記不清了。守寡多年。她肯定有七十歲了,或許將近八十了。盧多大了,五十?”
“可能吧。”
“無所謂。關鍵是這個和藹的小老太太有一個男朋友,一個跟她同歲的鰥夫。他每星期去她那兒兩三次,她給他做烏克蘭菜,如果能找到一部不是充滿Zuo愛鏡頭的電影,他們就會一起去看。總之,一天下午,他來了,興奮異常,因為他在街上撿了一臺電視機。有人把它當作垃圾扔掉了。他說人們都瘋了,把這麼好的東西扔掉,他擅長修理東西,剛好她的電視壞了,這臺電視還是彩色的,而且比她那臺大一倍,或許他能幫她修好。”
“然後呢?”
“然後他把插頭插上,開啟開關看看情況如何。結果,它爆炸了。他失去了一條胳膊和一隻眼睛,而魯登科太太呢,電視機爆炸時,她就站在它前面,當場斃命。”
“那是什麼,炸彈嗎?”
“你猜對了。你在報紙上看到這個故事了?”
“我肯定是漏掉了。”
“呃,那是五、六個月前的事兒了。據警方判斷,有人在那臺電視機裡裝了炸彈,然後把它送給別人。也許是幫派乾的,也許不是,因為那個老頭只記得在哪個街區撿的電視機,那能說明什麼?總之,無論誰收到那臺電視機,都會產生懷疑,把它同垃圾一起扔掉。結果,它炸死了魯登科太太。我見到過盧,有趣的是,他不知該衝誰發火。‘錯在這個他媽的城市,’他對我說,‘就是這個他媽的該死的城市’。但那有什麼意義?你在堪薩斯腹地住得好好的,突然,龍捲風來了,把你的房子捲到阿拉斯加州去了。那是天意,是吧?”
“大家都這麼說。”
“在堪薩斯,上帝用龍捲風。在紐約,它用做過手腳的電視機。無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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