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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大詞典》給teenage這個詞的定義是“用來做柵欄和樹籬的灌木”。青年人叫做“小夥子”,小夥子都是忠於家庭的。現在那種令人發愁的到處出現的青少年集團,那時還沒出現,所以孩子們很少感覺到朋友和父母之間有什麼衝突。沒有哪個孩子想到要跟別的孩子談論自己父母之間的矛盾。如果一箇中產人家要在星期天下午開車到鄉下兜兜風(這是常有的事),孩子們就不參加棒球比賽,不“跳方格”【一種遊戲。——譯者】,跟父母出遊去了。大蕭條時期,家庭裡的娛樂活動反而增加了。據匹茲堡市調查一百多個白領階層和專業人員的家庭的結果,大多數家裡都有了更多的娛樂活動:打乒乓球、拼板子、下跳棋、客廳遊戲、打橋牌,尤其突出的是聽廣播。
收音機往往是起居室裡最顯眼的一種裝置。無論是“阿特沃特·肯特”牌也好,“飛歌”牌也好,“銀星”牌也好,“豪華”牌也好,都可能是目前已經不時興的那種“大瀑布城”式的落地收音機。安排廣播節目的人,考慮到家庭的生活情況,所以在白天播送讓母親們聽的分段連播節目,晚上播送新聞、滑稽劇和歌舞雜耍,其間穿插一小時的兒童節目。
1932年末至1933年初的冬令季節,中產階級的少年幾乎個個頭戴毛線帽,身穿羊皮襯裡的黃褐布上衣和燈心絨燈籠褲,腳穿繫帶子的高筒靴,靴邊插一把大折刀(夏天穿短褲和“克茲”牌籃球鞋)。如果他走運的話,還有一部“護林”牌28英寸腳踏車,配上腳剎和防漏的墊式輪胎。車子閒著時,就用一元五角的掛鎖鎖住。在那樣的年頭,他不會不明白錢是多麼有用,能買到多少東西。五分錢可以買到一塊三色冰磚,一個“霍爾頓”牌的紙杯冰淇淋,一根棍兒糖,或者一長條麵包;也可以在市內打一次電話,要一杯咖啡,買一份《星期六晚郵報》、《柯里爾》雜誌或者《自由》週刊。一分錢可以買到一些糖果,一支鉛筆,一張明信片,一疊紙,一顆玻璃彈子,甚至可以讓你的好朋友說出心裡話。
如果爸爸給零用錢(譬如說,逢星期天給五分),或者幫人家剷雪、剪草(剪一片地工資兩角五分)掙得幾個錢的話,最容易把它花光的地方是拐角上的小藥房【這種街頭小藥房,兼營冷飲、小吃、香菸、書報之類。——譯者】。在那裡,你可以坐在大理石面、金屬腿子的桌子旁邊,喝一瓶可口可樂。不過俄亥俄州揚斯敦市的孩子們最喜歡從一個糖果商那裡買冰棒吃,這人開著白色卡車,搖著鈴,慢慢透過郊區,自稱“快活人”。男孩子要是攢下五角錢,可以買到最近一期的《湯姆·斯威夫特》連環畫。正如戴維·里斯曼所指出的,兒童文學作品裡的英雄人物“都是雄心勃勃的。這些英雄有奮鬥的目標,讀者認為自己也同他們一樣,因此極力模仿他們……英雄們獲得勝利,常常是由於有善於控制自己的美德,譬如說,臨危不懼。”意味深長的是,中產家庭最愛讀的書是查爾斯·林白【林白1927年第一次從紐約飛渡大西洋,到達巴黎,成為當時的英雄人物,30年代時傾向納粹。——譯者】的《我輩》。
孩子們有自己的主意(或者如保羅·埃爾默·莫爾當時說的,有“內心的制衡”),總想有所作為,雖然大蕭條時期情況不好,不可能有太遠大的志向。1931年,《文摘》雜誌調查了孩子們喜歡的職業:八歲的男孩希望長大以後到西部做牧牛騎士,當飛行員或者做軍官;女孩希望當電影明星。到了18歲,男孩便希望當律師,電氣工程師或者建築師了;女孩想學速記,當秘書。到了青春時期,孩子們逐漸清醒起來了,可是這並不是有趣的事。多蘿西·迪克斯這樣解釋青年的處境:“童年時代那麼短,童年以後那一段生命又那麼長。做母親的最多隻能讓孩子們舒舒服服過幾年,以後就得面對現實了。如果她不把孩子們培養成為堅強的人,卻把他們弄得軟弱無能,無法對付各種困難,那就要鑄成大錯。由於父母的錯誤,孩子們不能不付出痛苦的代價。”
孩子首先要學的是講究儀容舉止,因為這在將來找工作時大有用處。爸爸告訴他,“坐要坐得筆直”,“這裡有一角五分錢,拿去理個髮吧。”他心裡想買的大概是“輕靈”牌雪橇或者“方便”牌打字機,可是最先到手的卻是一套價值八元九角五分的藏青嗶嘰服裝,包括一件上衣、一件背心、一條燈籠褲、外加一雙兩元九角八分的“金券”牌黑色皮鞋。每逢星期天和開學日,就穿上這身服裝。做母親的都把孩子上下打量一番,就像一個上士班長在舉行那人人要戴白手套的閱兵禮之前逐個檢查班裡計程車兵一樣(不知怎麼,孩子總是忘了帶白手絹)。母親想讓孩子給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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