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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珍妃並不是因受到慈禧的特別寵愛,而是沾了慈禧六十大壽的光才被晉封的。
各部院衙門接到晉封眾妃嬪的懿旨後,開始為舉行冊封禮做各項準備工作。到了當年十月,準備事項基本就緒,就等擇定吉期,舉行冊封禮了。十月二十九日,慈禧卻突然降下了一道令人意想不到的懿旨
第六部分 最具叛逆性格的一代名妃——珍妃(4)
本朝家法嚴明。凡在宮闈,從不準干預朝政。瑾妃、珍妃承侍掖庭,向稱淑慎,是以優加恩眷,洊陟崇封。乃近來習尚浮華,屢有乞請之事,皇帝深慮漸不可長,據實面陳。若不量予儆戒,恐左右近侍藉為寅緣矇蔽之階,患有不可勝防者。瑾妃、珍妃著降為貴人,以示薄懲而肅內政。
此事還不算完,第二天,慈禧又連降兩道懿旨:
光緒二十年正月初一日,慈禧將瑾妃、珍妃降為貴人時,要求其“改過自新”的禁牌
光緒二十年正月初一日,慈禧強調“皇后有統轄六宮之責”的禁牌皇后有統轄六宮之責。嗣後妃嬪等如有不遵家法,在皇帝前干預國政,顛倒是非,著皇后嚴加訪查,據實陳奏,從重懲辦,決不寬貸。
瑾貴人、珍貴人著加恩,準其上殿當差隨侍。謹言慎行,改過自新。平素妝飾衣服,俱按宮內規矩穿戴,並一切使用物件不準違例。皇帝前遇年節,照例準其呈進食物,其餘新巧希奇物件及穿戴等項,不準私自進呈。如有不遵者,重責不貸。特諭。
慈禧特意下令將這兩道懿旨做成兩塊禁牌,掛在內庭,以示警誡。
懿旨中所提到的關於衣飾、物品等,明顯是指珍妃所穿的新款衣服、男式服裝和照相器材等。懿旨中所提到的“乞請”、“干預國政”之事,是指珍妃協助光緒帝培植自己的勢力,提拔兄長志銳為禮部侍郎、破格提拔自己的老師文廷式為翰林院侍讀學士等。清朝晚期,賣官鬻爵不僅是公開的秘密,甚至已經合法化。當時的捐納制度,實際上就是賣官,以解決朝廷財政的緊張。據記載,珍妃見慈禧、李蓮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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