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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甲志卷八 永福村院犬
福州永福縣有村律院。伯仲二僧同房。伯僧愛一犬。每食必呼使前。仲甚惡之。見必叱逐。或繼以鞭棰。如是累歲。伯嚐出外旬日。歸不見犬。責仲曰、汝常日仇犬特甚。乘我之出。必殺食之矣。仲力辨。不得已乃言因其竊食。誤擊殺之。埋諸後圃。非食也。伯殊不信。潛往瘞所發視。急歸語仲曰。犬雖異類。心與人同。汝與結冤非一日。適吾視其體。頭已為蛇。會當報汝。汝不宜往。可倩所知者再觀之。洎別一人往視。則蛇頭愈長。始大恐。問所以解冤之策。伯教以盡鬻衣缽。對佛懺謝。遂入懺堂。晝夜不息。凡數年。一夕焚紙鏹。覺盆中有物。意其鼠。撥灰視之。蛇也。乘仲張口。急奔入喉中。遂死。本縣般若長老惟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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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甲志卷八 金剛靈驗
青州人柴注。為壽春府司理。因鞫劫盜獄。一囚言離城三十里間開旅邸。每遇客攜囊橐獨宿。多殺之。投屍於白沙河下。前後不知若干人。惟謀一老嫗不得。注問其故。囚曰、頃年老嫗獨寄宿。某與兄弟言。今夜好個經紀。至更深。遣長子推戶。久乃還。雲若有人抵戶而立。不可啟。某不信。提刀自行。及門穴壁窺之。見紅光中一大神。房與上下等。背門而立。氣象甚怒。某驚懼失聲。幾於顛仆。天將曉。門方開。嫗正起理髮。誦經不已。問何經。曰、金剛經也。乃知昨夜神人蓋金剛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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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甲志卷八 南陽驛婦人詩
靖康元年。鄧州南陽縣驛。有女子留題一詩曰、流落南來自可嗟。避人不敢御鉛華。卻憐當日鶯鶯事。**春風霧鬢斜。字畫柔弱。真婦人之書。次韻者滿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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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甲志卷八 王彥楚夢中詩
王彥楚,□□□州人。少年時,夢作詩曰:
舂罷雞□□,□行犬吠籬。
溪深水馬健,霜重橘奴肥。
按:《西溪叢語》記此事:王珩彥,楚人。嘗夢中得詩,雲:
杖屨步斜暉,煙村景物宜。
溪深水馬健,霜重橘奴肥。
舂罷雞爭黍,人行犬吠籬。
可憐田舍子,理亂不曾知。
建炎初,將漕京西,遇寇至,彥楚腦間中刃,奔走墟落,聞農家舂聲,正如昔年夢中作詩景象雲。【三事黃■【言+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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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甲志卷八 劉氏子
劉敏求、字好古。居開封郊外。生一子。兩歲而病。將死不忍視。徙置比舍民家。須其絕而斂之。乳媼方抱以泣。有道人過見之。曰、兒未死也。取藥一餅餌之。遂蘇。復索紙書十數字。緘封以授媼。祝令謹藏去。勿得發視。視則兒死。媼先密窺之。能認十九兩字。餘不識也。自此兒浸安。母意其十九歲當不免。至是年為食素祝延之。既而無恙。及紹興十九年。敏求官建康。子四十三歲矣。得疾以三月二十六日不起。媼猶在。始起所緘書。乃大書九字。其文曰、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梁竑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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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甲志卷八 潘璟醫
潘璟、字溫叟、名醫也。虞部員外郎張鹹妻。孕五歲。南陵尉富昌齡妻。孕二歲。團練使劉彝孫妾。孕十有四月。皆未育。璟視之。曰、疾也。凡醫妄以為有娠耳。於是作大劑飲之。虞部妻墮肉塊百餘。有眉目狀。昌齡妻夢二童子。色漆黑。倉卒怖悸。疾走而去。彝孫妾墮大蛇。猶蜿蜒不死。三婦人皆平安。貴江令王霽。夜夢與婦人歌謳飲酒。晝不能食。如是三歲。璟治之。疾益平。則婦人色益沮。飲酒易怠。歌謳不樂。久之遂無所見。溫叟曰、病雖衰。然未也。如夢男子青巾而白衣。則愈矣。後果夢即能食。北湖吳則禮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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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甲志卷八 黃山人
贈太師葉助。縉雲人。為睦州建德尉。年壯無子。問命於日者黃某。黃雲。公嗣息甚貴。位至節度使。然當在三十歲以後。若速得之。亦非令器也。天祐不樂。後官拱州。黃又至。令以周易筮之。得賁卦。黃曰。今日辰居土。土加賁為墳字。君當生子。但必有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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