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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心平氣和,全是同傅於琛學的,我倆不對任何人生氣,除了對方,一言不合,立即炸起來,互相吼個不停,但對別人,總是無關痛癢,可忍則啊是,他的新女朋友。
傅於琛為此嚴重警告我,他說:“不准你同她接觸。”他把她放在另外一間公寓裡。
這是傅於琛的壞習慣,也是許多男人的壞習慣:管她吃管她住,她逃也逃不了。
中學畢業之後,定要離開這個家,嘗試獨立的生活,即使這樣,也不表示是要離開傅於琛。
只是想憑自己雙手賺得生活,證明跟傅於琛,不是為了一個安樂的窩。
年輕的時候總要證明這個證明那個,左證右證,永遠的結論便是人家錯自己對。人家上進,那是因為他爬得似條狗,人家略為逸樂,那是腐敗墮落,終是沾沾自喜了。
十五歲時,最想證明傅的女朋友與我,是兩回事。
她是成年人,我是孩子。
孩子總是無辜的犧牲品,孩子沒有力,像我,能做什麼,可以到哪兒去呢,馬上原諒自己。
傅生氣的時候會說:“跟你母親去,去去去。”吵架時他說的話十分幼稚。
為了報復,把他所有的皮鞋右足那隻全部扔掉,讓他早上找鞋子時似做惡夢。
很小開始,已學會與男人鬧意氣,怎樣三個禮拜都不與他說話,他走過我身邊,也似透明……
深夜,趁他沒有回來,把所有的音樂盒子上足發條,躺在床上,讓它們各自為政,奏出不同的曲於,開頭十分嚕雜,然後逐只停下來,直至靜止。
他不過出去跳舞罷了,這隻音樂叫圓舞。
至終他又會回到我的身邊,因為這是舞的定律。
不過我未必在原位等他。
我要找個好過他百倍的男友。他會對他說:“走走走,承鈺現在同我在一起,由我保護她,由我愛惜她。”這樣想時,得到很大的滿足。
真是幼稚,當然我會站在原位,即使有更好的人來,也不會跟他走,卡斯蒂何嘗不想照顧我。
很小便發覺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誰稀罕,同他扮個鬼臉還來不及。
老房子拆掉後,蓋了大廈,我們沒有搬回去,一直住外頭。新居在海灘邊,每早要開三十分鐘車才到學校。陳媽走了以後,老司機也退休,一切不停地變,可以感覺到都市的節奏越來越緊,傅於琛很少在家。
老房子裡,總有抹不淨的灰,陳媽並沒有督促幫傭日日勤拂拭,轉彎抹角的地方有時可在灰上寫下電話號碼,隔三個月半年數目字還可以保留。另有一番味道,老房子就是老房子。
新居不一樣,一點塵都沒有,兩個女工寂寞至死,只得不停地東抹西抹,永遠在抹。
清潔溜溜,令人惆悵,太整齊了,家似酒店。
一星期有時見不到傅於琛一次。
我也寂寞。
周未招待同學來游泳,有點心茶水招待。她們都已有異性朋友,故此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時流行小小的比基尼泳衣,粉紅色底子,蘋果綠大圓點,為求刺眼,在所不計,頭髮梳得蓬蓬鬆鬆,綴一隻小蝴蝶結。
但我已開始穿黑色。
傅於琛買所有的衣服,都是他挑的。
都是在膝頭以下的寬裙,料於軟熟,有風會貼在腿上,我同時代百分之百脫節,同學的裙都僅僅遮住臀位。
無論傅有多忙,都不忘替我打扮。
頭髮,不準熨,必須長過肩膀,不給穿高跟鞋,雙雙鞋都是小圓頭淺淺的,像舞蹈鞋。
游泳時,通常穿一件頭黑泳衣,梳馬尾巴。
像來自另一個星球。
所以男孩子都不來追我。
女同學見義勇為,替我化起妝來,但每次回家,總要擦得乾乾淨淨,太像個賊,我厭倦。
也有給傅於琛抓住的時候。
他並不罵。
但三日後帶回來一本畫冊,叫我看。
畫家是畢加索,畫叫馬尾女郎,模特兒是碧姬芭鐸,傅於琛說:“這是你學習品味的時候了。”後來都沒有畫過眼睛,但一直醉心各式各樣的口紅,一整個抽屜都是,密密麻麻,幾百管。
喜歡蒐集東西,是因為沒有安全感,這是後來心理醫生說的。
下午,同學散去,回家吃晚飯,趁泳池換水前,獨個兒遊了十多趟。
已經很疲倦,天又近黃昏,拉住池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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