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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又被基本的黑色取代了。
旅行車售價為850美元,這在1908年可不便宜,相當於一位教師的年收入,也比布魯什的“大眾之車”或西爾斯·羅布克公司的西爾斯汽車貴上幾百美元。而將T型車與其他低價車區分開來的就是它的質量,它的高車軸和三點懸掛系統使它能輕鬆應付道路上的坑坑窪窪—當時的道路差不多都是這樣的;而釩鋼結構(這在歐洲非常普遍,而在美國卻是獨一無二)使車身既輕便又結實。(釩鋼後來被用於美國戰艦的裝甲鋼板。)任何人只要手邊有螺絲鉗、錘子和螺絲刀就能自己解決T型車的大部分問題,零件也能在五金店或福特汽車各代理商處買到—不知疲倦的考森斯積極地簽下了眾多代理商。超過半數的零件價格都低於10美分,農民們越來越發現T型車符合他們節儉、實用的天性了。人們可以把車後部頂起來,拆掉一個輪胎,在車軸上連線一個裝置,即可做鋸木、榨汁或抽水這樣的活兒。“農民的錢可來之不易,他們太辛苦了,”1912年的T型車廣告上這樣說,“美國農民一直都是謹慎小心的買家,現在超過半數的福特汽車卻都為快樂驕傲的他們所有。”
五 廉價汽車(3)
隨著產量的增長,以及去除了許多非必需的部件,在接下來的幾年裡,T型車的價格一路下滑,到1926年,降到260美元。
T型車的經濟實用、功能眾多以及比馬長得多的壽命改變了美國鄉村。1906年,C。 C。 豪斯尼克(C。 C。 Housenick)開始在自己的男裝店外售賣福特汽車,並因此改變了世界上沉睡的一個小角落—賓夕法尼亞州的布魯斯堡。“布魯斯堡是個只有4000名居民的沉悶小城,”約半個世紀後,他回憶道,“在過去的30年中,城裡惟一有改變的就是報紙的頭版,而且變化也不是太大。人們種麥子、玉米以及其他可食用作物;馬是家庭的重要成員。”
那時,美國半數以上的人口居住在總人數低於2500人的小城裡,分佈在全國600萬座農場裡,只有1%的農村家庭擁有汽車。“可是,T型車出現了,”豪斯尼克說,“我們的生活開始慢慢變得豐富多彩。”
我們在服裝店把一些車賣給了醫生、郵差以及教師。郵差們開始開車送信,他們輕鬆開過坑坑窪窪的路面,那種感覺就像破冰前行。我們不斷地開發更多的主顧,農民對馬的熱愛且不想讓任何東西取代它們也許是我們在推銷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阻礙。我們會給他們算一筆賬,汽車在靜止的時候是不需要任何“食物”的。我們還經常開著車在耕地附近轉悠,讓農民們看見,他們能開車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機會也一定會越來越多……
很快地,一些農民積極購買了汽車,差不多到了1914年,布魯斯堡的生活節奏變快了。人們發現T型車很容易駕駛,大多數人都學會了開車。它很便宜,許多人都買得起。它也是為當時的路況設計的,因而,人們的眼界變寬了。城市居民可以去更遠的地方,效率變高了,一天內能多做很多事情。農民去城裡的次數也增加了,也能在城裡多轉悠了。街市開始變得繁華,到處都是人;出現了社交俱樂部;資訊流通和交換的速度變快了。
T型車給人們帶來的經濟效益是一場溫和的變革。過去哥倫比亞縣的農民用馬車把一車麥子或玉米運到市場需要一整天的時間,而現在開車一天能跑上五六趟,後來又用上了福特卡車。因此,他們種植更多的糧食,銷量也比從前多了很多;這又相應促進了零售店的繁榮,刺激了城市的發展。交通的便捷給生意人帶來了更多的顧客,城市的街道越建越多,人口也逐漸增多了。
當地的產品可以流通到更遠的地方,布魯斯堡人因此逐漸富裕起來。城市迅速擴大,服務業—銀行、商店、供電、電信以及石油公司如火如荼地發展起來。
效能不太穩定的T型車確實無愧於“家庭之馬”的稱號。評論家E。 B。 懷特(E。 B。 White)從康奈爾大學畢業後,駕駛一輛福特汽車穿越了全美,他將汽車像馬的特性歸結於它飄忽不定的傳動裝置,現代汽車的傳動裝置就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三個腳踏板需要駕駛者有一定的協調性,左邊的踏板是改變傳動裝置位置高低的,而中間的踏板是倒車用的,剎車踏板則在右邊。駕駛者只要掌握了駕駛技術,換擋時就不用改變齒輪的位置了,而且如果陷入泥坑,也能自己解決麻煩。“由於它的不穩定性,”懷特寫道,“T型車的發動機和車輪間的配合總是有些遲鈍,即使汽車處於空擋狀態,它還是會顫顫地發抖,向前衝上幾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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