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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他的《“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一書時,“同情與反駁同時以迅猛之勢出現”。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該書所收的幾篇採訪報道當初在《諸君》雜誌上刊登時,我就對它的內容遂一進行了批判,因而我寫的“反駁”自然是長篇大論的了。然而,時間已逾兩年,尚未得到鈴木“再反駁”。據上述“後記”所說,鈴木的想法似乎是“對於反駁我的人們,我根本無意‘再反駁’。所謂作品,所要寫的盡在其中,自己不必加上註解或予以辯護”。因此,我對“再反駁”的期待自然要落空了。別人進行了批判,但對隨之而來的論爭末予應戰。要是論戰了,就不能進行以後的更重要的工作,因而拒絕論戰——這種想法,似乎是對自己的工作和能力感到自負的人所共有的。
不過,我相信,鈴木明的著作是需要討論的史書,其內容是不錯的,是政治性發言。儘管鈴木明將他的採訪報道說成是‘作品“,私下裡想讓它保持原貌,但我作為鞭策衰軀挑起論爭的當事人,總覺得自己閒得無聊,無處容身。因此,我在編纂單行本之際,無奈只好對舊著稍作若干加工,批判的物件仍還是兩、三年前的。雖說如此,我還是深感遺憾。
雖說鞭策衰軀,若是將此拙文公開發表,與鈴木明和山本七平那些年輕有為的作家爭一日之長短,這當然又是承擔了難以勝任的工作。每想到要開始進行棘手的工作,從內心感到誠惶誠恐。不過,我曾經寫過有關南京事件的專著(《南京事件》,一九七二年四月新人物往來社出版),甚至編纂了關於這起事件的史料集(日中戰爭史資料8、9《南京事件》1、2,一九七三年十一月河出書房出版),不知不覺地成了一個不倫不類的“專家”,而且還感到有幾分使命感。我已意識到這是一條不可迴避的、必須勇往直前的道路。
在這種情況下,我所寫的《駁南京大屠殺是“無稽之談”》一書於一九七五年八月出版了。然而,晚三個月,即同年十一、十二月,山本七平所寫《我所認識的日本軍》單行本姍姍來遲地公開出版了。批判山本論點的拙文收錄在本多勝一編、一九七七年九月出版的《筆桿子的陰謀》一書中,當時我在為該書寫序言時,就山本的新著談到:
其內容與雜誌上刊登的雷同,根本未作修改。我所指出的事實錯誤也原封不動地保留著。因此,儘管有些顯而易見的事實錯誤,但它依然是譴責並攻擊別人的材料。這又是為何呢?
山本的書或許是在我的那本書出版時已經排版了,不能更改,一因而就原封不動地出版了。儘管如此,我認為至少也應當在後記之類裡寫上片言隻語。這樣做,難道不是作者在受到批判後所應盡的責任嗎?他竟然無視這種責任,無視別人的批判,若無其事地將內容有明顯錯誤的著作公諸於世,這是何等的傲慢啊!
鑑於這些情況,我認為,對基本上是收編在自己著作中的文章多少作些加工,作為本書的一部分,以此向山本再次提出問題,這是我應有的權利,而且這樣做也是我的義務。
此書寫成後,已有五年多了。但是,《我所認識的日本軍》一書似乎還是照初版的樣子一再重版,而我的批判當然是一直未被重視。因此,我認為,在這本拙著裡將舊著中批判山本的論點加以修改和補充,再次收縮排去,依然是我的“權利”,也是“義務”。
另一方面,鈴木明十年來對“砍殺百人比賽”和“南京大屠殺”問題一直保持沉默。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他的《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也以初版的紙型一再重版。
可是,鈴木明在一九八二年十月號《文藝春秋》上刊登了《敬告〈人民日報〉總編閣下》一文,打破了多年來的沉默。這是因為日本文部省的教科書調查官提到了鈴木明的《“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和松本重治的《上海時代》,對筆者就“南京大屠殺”事件中的被害人數的說法挑挑剔剔,而《人民日報》的記者此時點了他倆著作的名,譴責“兩書是為軍國主義塗脂抹粉”。鈴木明的文章就是對此所
作的回答。可是,他這篇文章僅就“南京大屠殺”而言,別無新意,只是企圖矇騙不甚瞭解事實真相的群眾而且。在這篇文章裡,他如獲至寶似地提到了在南京國際委員會的《南京地區戰爭受害情況》中所看到的受害市民統計數,而這些統計數是不能照搬照抄地使用的。
對於鈴木明、山本七平兩人的說法,高崎隆治在《將南京事件化為虛無的邏輯結構》 和《空中樓閣的幕後》 兩篇文章裡提出了一些問題,批判其“欺騙性”。《將南京事件化為虛無的邏輯結構》 刊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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