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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長德在南京地方法院也對此作證,他的證詞收入在先前提到的該法院檢察官的報告(檢證一七○二)中,他在證詞中的陳述是:在漢中門現場,慘遭殺害的人達二千多名(在法庭上宣讀時,由於此處省略未讀,因而未在速記的記錄中記下來,現根據譽寫的原資料補上)。所謂西大門,恐怕就是石城門的俗稱。石城門,也叫漢西門(今漢中門——譯者)。漢中門是在民國二十年新闢漢中路時設定的,在漢西門的北部,相距很近。所以,叫西大門(漢西門)外也好,叫漢中門外也好,這一帶就在莫愁湖畔,實際上是同一個地方。
可見,伍長德的證詞似乎有某些錯誤。事件不是發生在十五日,而是發生在第二天,即十六日。被強行拉走的警官,在數字上也有出入。根據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於十八日向日本大使館提交的檔案,說是早在十四日已從司法部這個收容所裡強行拉走了兩、三百個殘兵敗卒,然而至十六日,強行拉走了五十名穿制服的警官和四十五名志願警官(並非三百名警官),並從這最高法院的收容所裡也強行拉走了四十名穿制服的軍官。當時,同時從上述兩個收容所裡強行拉走後被處決的,好像還有全部難民。附在上述檔案中的、關於十七日那天的難民收容所一覽表,其中所記這些收容所的難民數都是零(前引書2, 第一三一至一三二頁)。估計是該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在給其住在上海的妻子的一封密信中,對此情況記述如下:
午飯時,住宅委員助理裡格斯(Charles H。 Riggs,一譯李格斯、林查理——譯者)悲痛欲絕地過來了。日本軍把法學院和最高法院裡的難民全都強行拉走。他們的命運是可以想象的。我們的民警也被拉走了五十名。
裡格斯雖提出抗議,但遭到了士兵們的粗暴對待,還被軍官們打了兩布。
難民都經過全身檢查,看看有沒有帶錢,凡是藏在身邊的東西,不論什麼,有時甚至連剩下的一條被褥之類的東西也被搶走。下午四時,職員們正在開會時,聽到附近傳來行刑班的槍聲。這一天的恐怖情景,對可憐的難民或對我們自己來說,都是無法形容的(前引書2,第三十三頁)。
馬吉牧師(?)又在信中寫道,十五日晚,日本軍從安全區內的一個收存所裡強行拉走一千三百名難民, 不知把他們帶到什麼地方去處決了。 對此,將在後面(第一二四頁以後)連同有關資料一併介紹。
關於在漢西門外或漢中門外進行大量處決的情況, 前面提到的汪良曾說過:“在漢兩門外的沙地上,每天有數百人,多的時候有數千人被集體槍殺,他們都是被日本軍從城內帶出來的。只有一個人活了下來,他就是現在還活著的見證人殷有餘先生”(前引《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戰爭受害地區》,第十頁)。新島淳良也聽說:“數萬人分幾次被埋入土中後窒息而死。當時倖存下來的伍長德先生,後來在東京審判時站在證人席上”(前引稿)。這裡也出現了伍長德這個名字,只要是他的證詞,也許得相信他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宣誓口述中所說的情況,但又與汪良說的話有出入,因而關於數萬人被害這個數字,從現在南京涉外人員所告知的情況來看,似乎可以認為稍許有點誇大。儘管這樣,在西門外的屠殺是相當殘酷的,這從貝茨博士在一九三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所寫的手記裡看到這樣的文字而得知。貝茨博士寫道:“中國紅十字會的一個負責人請求我們去漢中門外,視察一下在那裡的許多屍體……漢中門現在封鎖著。掩埋隊報告說,在那裡有遺棄屍體三千具。那些屍體經大批處決後原封未動,或是成排地倒下,或是重疊著丟棄在那裡。”(前引書2,第四十六至四十七頁)
關於西門外的大屠殺情況,日本人也提供了一個證詞。日本廣播協會在一九七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八時題為《映像的證詞“戰鬥的軍隊”》的廣播中,提到過井之脅定二這個牧師。他曾參加了南京攻陷戰。他說,當時,在南京西門外,有三十米左右寬的防坦克壕溝,全為屍體所埋沒,馬拉的輜重車在屍體上碾過。
新島又報告了這樣一個傳聞:“現在建立五臺山體育場的地方,當時係一片荒地,在那裡有一萬名市民被槍殺了。”五臺山位於安全區範圍內。在難民收容所裡聽得見槍聲的地方,抓來的便衣兵變成了犧牲品,許多普通老百姓被槍殺。這些情況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記錄中也可見到許多,但這次被槍殺的人有一萬名,這個數字似乎也是誇大的。
關於南京的集體屠殺問題,我大約在十年前得知了驚人的事實。那是透過守山義雄的記錄瞭解到的。守山義雄和今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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