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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五世說:“今天誰和我浴血奮戰,今生永世就是我的兄弟。”卡帕、厄尼就是兄弟。他們曾經同睡一個散兵坑,共喝一個酒瓶裡的剩酒……
作為新聞行業的藝術家,卡帕、厄尼分別為攝影記者、文字記者樹立了行業典範。
活到今天,在厄尼墓碑前我才恍然大悟——我這輩子大概做對了兩件事情:首先,上對了一所喜歡的學校;其次,找對了一份適合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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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普:二戰最偉大的發明(1)
一、吉普是具有貴族氣質的生命
吉普(Jeep),源於英語中的GP(General Purpose),原意是“普通”、“通用”、“多效用”、“多種用途”和“多功能平臺”。由於我自幼缺乏特長又不會來事,偷驢拔橛子沒少挨老師白眼兒,故對“特長”景仰久矣。長大後學無所長,被領導當做萬金油隨手塗抹,一不留神小人得志,於是對“效用(Utility)”情有獨鍾。在巴格達花3美元買一把瑞士軍刀也相見恨晚,大有蕭何月下追韓信的惺惺之情。至於《現代啟示錄》裡輾轉騰挪的UH-1“休伊”直升機,僅因字母“U”代表“效用(Utility)”,就讓我暗戀了十多年,直到海灣戰爭在以色列“U”了一回,才不至於死不瞑目。
對於日用品我一直堅持“通用”、“損控”原則。前者要求一專多能,如瑞士軍刀一刃解千愁,5號電池(LR6 )涵蓋我使用的所有電器;後者必須損毀率低,壞了就能迅速補救、維修簡便、易於更換。我曾對《北京晚報》汽車週刊屈俊峰開玩笑:“汽車出廠時如品、質俱佳,肯定叫它吉普;勉強及格,一定自稱SUV;造得馬馬虎虎就只能叫這個‘V’,那個‘V’了。”
作為冒牌戰地記者,我頻繁翻山越嶺、屁滾尿流、逃離戰火,所以在選擇開什麼車落荒而逃上絕不含糊。1990年可可西里探險開北京212 J,1991年海灣戰爭開三菱Pajero,三菱的“零式”轟炸過上海、長沙、重慶、昆明、珍珠港……
我在中東常駐時開豐田Land Cruiser 4500,它的祖爺爺“老豐田”在平型關被林彪伏擊過。以後我開雪佛蘭Blazer V6 ,它是雪佛蘭Tahoe V8 的小弟弟。Tahoe是內華達的巨大淡水湖,小布什的總統衛隊和老布什的緬因州農場都養著這玩意兒。比它更大的是GMC育空河(Yukon)V8 ,聽名字就知道大河比大湖更來勢兇猛。
我現在開一輛8缸大吉普“Jeep 4700”,準確說應該叫大切諾基(Jeep Grand Cherokee)V8。最近聽說CCTV名主持小水、歌唱家劉歡、明星申軍誼也買了這玩意,這回他們找對了方向。只是我這輛獨自翻越喜馬拉雅山的“大吉普”經過特殊改裝,由越野專家來新成親自動手“舉升車身”、 “加強懸掛”、“增大車輪的跳動空間”。而且我的前保險槓是澳大利亞原裝的ARB,整個兒一塊整鋼。附加美軍標配——WARN 9000磅電動絞盤、航空級鋼纜、Garmin GPS 2610全球定位……全中國僅此一輛。
美國人管“大切諾基”叫山谷雕刻家,說它擅長在高山峽谷、深淵峭壁上攀爬,就像傳說中的切諾基人。我在《我鑽進了金字塔》、《我在美國當農民》兩本書中都評論過大吉普:“一個人應該享受最好的,承擔最差的。吉普就是具有這種貴族氣質的生命。”
二、吉普即“通用平臺”
“五一”期間,CCTV-2經濟頻道做一檔汽車節目,描眉畫眼的漂亮女主持向我認真提問,說她工作位置險要,“經常出入正規場合”,如果開一輛大吉普是否不夠莊重?我告訴她說來湊巧,不久前我剛參加“諾曼底登陸60年”紀念活動,給小布什、普京、希拉剋、施羅德、女王等拍合影,我想這次活動算“正規場合”吧?自1640年以來,英國一直為全世界立規矩,從時間到空間。女王就是傳統和規範的終極代表,除了上帝,誰不聽話就打誰。那天女王照例姍姍來遲,全場翹首以待,連西裝革履的小布什都要給女王開車門。女王君臨天下、傲視群雄,坐的就是一輛大吉普。大吉普就是“消滅法西斯,自由屬於人民”的標誌。
按《大英百科全書》的權威解釋:Jeep 吉普,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著名的輕型車輛。美國陸軍軍需部研製,是依據美國國會批准的羅斯福《租借法案》援助蘇聯、中國、英國、法國以及其他盟國戰略物資中